[請益] 公共財概念一問
個人自學經濟不久,在研讀的過程有些疑問。
由於公共財具有共享的特性,因此是由許多個別需求作垂直加總。
亦為針對一產量 Q ,作所有個別價格的加總。
這是一般對公共財的定義,但我有個問題:
假設目前只有三個人(A, B, C)
A 願意花 10 元買 3 張椅子
B 願意花 15 元買 3 張椅子
C 願意花 12 元買 3 張椅子
則總需求為垂直加總,對於 3 張椅子的需求價格為 37 元。
這不是很違反直觀嗎? 既然資源具有共享性,
為何是加總卻不是取最大值? 花15元買3張椅子大家用就好?
雖然實務面上,一般很難得知個別需求者的需求函數,但若由定義出發,
我對「垂直加總」的作法還是存有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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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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