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民主國家投票年齡限制更改為義務條件制

看板DummyHistory作者 (1357924680)時間8月前 (2023/08/10 00:21), 8月前編輯推噓3(3032)
留言35則, 2人參與, 8月前最新討論串7/60 (看更多)
不論是這串或是另外一串,都沒有講到真正的重點,也就是投票權真的內涵 其實公共政策只是最枝微末節的東西 最關鍵、最核心的是: 政府是唯一且合法的暴力機關 政府是唯一且合法的暴力機關 政府是唯一且合法的暴力機關 沒有先聊清楚這個東西,談其他事情都是沒意義的 我們先把目光看向最古老的兩大政治體:雅典與羅馬 雅典的民主是在什麼情況下誕生的? 為了反抗獨裁專制的僭主統治而催生的,而後為了避免統治階級獨裁專斷,才會變成那種直接民主 至於,最初也是為了避免暴君,而推翻王政改行共和;共和早期,羅馬平民一樣不滿貴族享有參政權,擔憂少數掌權的貴族欺壓平民,開始了長達200年的抗爭運動(從bc494第一次撤城運動到bc287平民大會具法律效力) 這兩個早期的民主、共和政體,他們之所以開放參政權給全體公民的目的主要都是為了防止暴政、防止獨裁專斷 我們再把話題轉回來,政府有這片土地上唯一且合法的武裝部隊,可以合法行使公權力(暴力) 殺人、拘捕、關押、罰款、收稅、凍結資產、沒收財產等等 那麼這個暴力機構行使公權力的依據及準則是什麼?! 是法條! 請問法條是誰訂的? 國會議員! 請問國會議員怎麼誕生的? 選出來的!!! 發現問題在哪裡了嗎? 只有特定某些人可以參與制定「公權力」的行使準則,這難道不可怕? 這其實意味著「公權力」的使用權被剝奪了 也就是我之前回文曾經提過的,修法可以為所欲為 有錢人可以開始修法:警察要優先保護有錢人的安全、公權力要優先為納稅大戶服務 這裡大概有人又要吵說現實就是這樣啊,有權勢的人都馬動用關係用國家力量自肥 直接合法,演都不演 vs 必須動用關係耗費心力資源繞過法律,這兩者如果分不清楚,嗯,那就算了 話題轉回來,那些國家政策跟公權力比起來連屁都不算 實際上公權力才是最可怕、最危險的東西 這時候大概有人又會說,繳稅大戶繳那麼多稅,理所當然可以怎樣怎樣 但大家不要忘記一件事,政府其實也限制了這片領地上人民的諸多權力欸 我們不能拿武器,不能行使暴力,一切交付政府等等 但我們卻允許政府可以行使這些權力,這難道不是犧牲? 結果居然有人說要剝奪某些人的政治權力?! 要知道一件事,公權力來自於全體公民的賦予 如果沒有全體公民對政府的認同,願意犧牲自己的權益,賦予政府公權力,只靠有錢人,公權力能有個屁用 投票權不只是關乎國家政策這種事情而已 它真正最核心最重要的概念就是公權力 誰掌握了選票,誰就掌握了公權力 你沒有選票,當公權力這把屠刀揮到你身上時,不會有人幫你說話 這東西無關聰明愚蠢、有錢貧窮,除非有人認為貧窮者、愚蠢者活該為魚肉~ 最後來談談知識分子、有錢人的道德問題 坦白講,在歷史板還要談這個我是覺得很荒謬啦 歷史板的各位都看了那麼多歷史了,從東到西、從南到北,從西元前到西元後 全地球上下5000多年的文明史,到底哪個文明的知識份子群體做很多好事的?! 就拿最近的中國史來說吧 從漢朝門閥氏族到魏晉的九品門閥再到隋唐,然後宋明清的士大夫階層 你們誰倒是告訴我這裡面哪個朝代的知識份子以民為重?! 「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土地兼併搞到農民只能餓死造反是誰害的? 難道是外星人? 「有錢人、知識分子比較有責任感、比較有高尚情操」這是什麼國際笑話嗎? 19世紀,在礦場裡面挖礦的童工:? 我都懶得再一一贅述這些「知識分子、有錢人」的劣跡,三天三夜也說不完 然後有人大概又會拿無產階級的革命造反導致的暴行來說嘴 這真的很好笑 上位者剝削底層幾百年,造成多少人家破人亡你都沒看到 看看明朝,瘋狂往山陝加稅加稅加稅,路邊死多少農民,某些人都沒看到 農民一起義,衝進地主家做了壞事,某些人馬上跳起來嚷嚷:無產階級就是邪惡暴虐,太可怕了,所以低端人口絕對不能參政 這討論串看下來,我真心覺得荒謬 看了這麼多史書,看了這麼多史料,居然有人能夠得到「有錢人&知識分子具備高尚情操,底層人民邪惡暴力」的結論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242.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91598100.A.288.html

08/10 00:54, 8月前 , 1F
呃,因為我覺得民主當然人人一票,票票等值
08/10 00:54, 1F

08/10 00:55, 8月前 , 2F
根本上我同意。但是呢,我這人很喜歡換位思考
08/10 00:55, 2F

08/10 00:56, 8月前 , 3F
你講得不妨濃縮成一句,大家都是這個國家的一員
08/10 00:56, 3F

08/10 00:57, 8月前 , 4F
所以人人一票,經由投票表達自己立場或爭取權益等
08/10 00:57, 4F

08/10 00:58, 8月前 , 5F
不過這套邏輯有個漏洞:再怎麼主張平等民主的國家
08/10 00:58, 5F

08/10 00:58, 8月前 , 6F
也不會把投票權給比如三歲小孩
08/10 00:58, 6F

08/10 00:59, 8月前 , 7F
至少目前此刻全球兩百個國家還沒這樣敢的
08/10 00:59, 7F

08/10 01:00, 8月前 , 8F
這件事本質上是在說:
08/10 01:00, 8F

08/10 01:01, 8月前 , 9F
所以有些人例外。
08/10 01:01, 9F

08/10 01:02, 8月前 , 10F
那麼,例外的標準放在哪裡?
08/10 01:02, 10F

08/10 01:03, 8月前 , 11F
有些人主張年紀(目前主流)
08/10 01:03, 11F

08/10 01:04, 8月前 , 12F
有些人主張財產,有些人主張學歷(比如我 笑)
08/10 01:04, 12F

08/10 01:04, 8月前 , 13F
有些人主張兵役
08/10 01:04, 13F

08/10 01:07, 8月前 , 14F
每種標準都有它的道理與缺點
08/10 01:07, 14F

08/10 01:08, 8月前 , 15F
比如主張用兵役,這個在實踐上至少在台灣絕對不會實踐
08/10 01:08, 15F

08/10 01:09, 8月前 , 16F
淪為書桌上的空談
08/10 01:09, 16F

08/10 01:10, 8月前 , 17F
主張財產的問題是,當代一些社會學實驗已經證明窮
08/10 01:10, 17F

08/10 01:11, 8月前 , 18F
與其說是個人資質或努力問題,不如說是整體社會問題
08/10 01:11, 18F

08/10 01:12, 8月前 , 19F
在我看來,用年紀已經是最寬鬆的標準
08/10 01:12, 19F
年紀還有一個優點,小孩基本上都有父母在撫養,所以他們的父母就是天然代表他們的權利,因此就算他們沒有參政權也比較沒關係,因為常理來說父母會幫他們爭取權益

08/10 01:14, 8月前 , 20F
因為生物學定律是人都會變老,這最能保障
08/10 01:14, 20F

08/10 01:16, 8月前 , 21F
國家要盡量讓成員們能夠經由投票表達意願
08/10 01:16, 21F

08/10 01:17, 8月前 , 22F
的民主國家成立前提
08/10 01:17, 22F

08/10 01:17, 8月前 , 23F
又能一定程度排除可能還不適合表達意見的人
08/10 01:17, 23F

08/10 01:20, 8月前 , 24F
說得更具體點
08/10 01:20, 24F

08/10 01:20, 8月前 , 25F
一個十歲少年再怎麼不爽他沒有投票權
08/10 01:20, 25F

08/10 01:21, 8月前 , 26F
他只要一想,反正等我20(or 18)就能投票
08/10 01:21, 26F

08/10 01:22, 8月前 , 27F
這時就會大幅降低他鋌而走險,搞革命搞暗殺破壞現狀的可
08/10 01:22, 27F

08/10 01:22, 8月前 , 28F
能。
08/10 01:22, 28F

08/10 01:23, 8月前 , 29F
可是如果你把標準改成,財產總額含動產不動產
08/10 01:23, 29F

08/10 01:24, 8月前 , 30F
未達一百萬不得投票
08/10 01:24, 30F

08/10 01:24, 8月前 , 31F
這時街頭遊民...... (笑
08/10 01:24, 31F

08/10 01:29, 8月前 , 32F
又或者改成未服義務役不得投票
08/10 01:29, 32F

08/10 01:29, 8月前 , 33F
這時苗博雅議員表示.....
08/10 01:29, 33F

08/10 01:51, 8月前 , 34F
推 投票權就是民意授權 代表政府基於民意合法施政
08/10 01:51, 34F

08/10 01:53, 8月前 , 35F
授權過程設下門檻排除支持 只會導致被排除族群的叛亂分裂
08/10 01:53, 35F
※ 編輯: ccyaztfe (114.136.242.174 臺灣), 08/10/2023 07:33:02
文章代碼(AID): #1aqxqKA8 (DummyHistor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60 篇):
文章代碼(AID): #1aqxqKA8 (Dummy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