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設] 民主國家對反民主嚴厲懲罰已刪文

看板DummyHistory作者 (胖胖哈士奇)時間3年前 (2021/02/14 01:19), 編輯推噓15(15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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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enterSite (CenterSite)》之銘言: : 最後一篇文,我覺得我至少清楚的交代我認定的防衛型民主的想像, : 如果你我見解不同,那也沒辦法 為了『捍衛民主』,所以必須制定一部法律讓政府有權力去消滅『反民主』的政黨/團體 的參政權 這個邏輯才是最反民主的吧XDDDD 對信仰『防衛性民主』的人來說,這就像遊戲一樣,當遊戲規則允許玩家打出極致的傷害 ,但這傷害誇張到會讓遊戲出BUG甚至是崩潰的情況,所以你們想要打上『防衛性民主』 的Patch來防止遊戲崩壞,用意是很好,但與現實狀況背離太多 會有以上想法的人,一種是過於天真,根本不了解現實社會權力體制的實際運行方式,妄 想用法律條文、幾個文字就能讓社會維持正軌,從此走上幸福快樂的日子 另一種就是過於邪惡,想要利用前者來達成其爭權奪利的目的,而近年來,台灣政府幾次 政黨輪替後這些惡行其實也暴露殆盡 現實社會與遊戲不同的地方在於:一個制度要能夠被所有人接受,這代表著所有在牌桌上 『有能力翻桌的人都能夠忍住不翻桌』,接受規則限制好好將牌局進行下去,但若真有人 自做聰明將規則解釋成對他最有利的狀況,一口氣得罪所有利益團體,那麼其他人聯合起 來翻桌不玩是很自然的選擇 就以馬英九做例子,信奉『防衛性民主』的人基本上也信奉馬英九要將台灣與對岸中國統一 他在第二次連任後,身兼總統及執政黨的黨主席,成為當時台灣權力最高的人,但他若真 的丟了一個『統一法案』到國會去,絕對招致社會最大強度的反抗,而國民黨立委在面對 如此高漲的民意、充滿爭議性的法案,也不可能所有人都繼續當無腦橡皮圖章,傻傻的替 馬英九背書蓋章,更別提台灣始終處於美國老大哥的掌控下,這種極端對抗所有利益團體 的法案,只會得到眾叛親離的下場,最終闖關失敗,直接讓政府威信完全喪失殆盡 直接進入癱瘓看守狀況,等待被趕下台 這也是為什麼馬英九不敢直接宣布統一,甚至還要捍衛中華民國,然後用個ECFA曲線完成 目標,但他這種化獨漸統的思想最終在市場上是不受歡迎,反而催生了獨派的聲音,這才 有了他是台獨教父的笑話產生 也就是說,儘管台灣的代議政治看起來就像是單純比人頭,比誰在國會的票多,只要票多 你想通過什麼法案都可以,但實際上每個法案背後都是有利益團體在折衝、抗衡才產生的 結果,每一次投票都要努力的去遊說其他人支持(越有爭議的就必須花越大力氣) 就以萊豬而言,小英黨中央也是花了很大力氣去說服所有黨籍立委,而很多黨籍立委也接 受到很大的民意反彈不太願意背書,到最後才勉強接受,這也是為什麼有些民進黨立委事 後會要求黨中央要嚴懲沒投票的林淑芬等人,因為他們不爽自己接受民意反彈,但卻有同 僚當背骨仔在旁邊爽 所以若你真的以為這跟遊戲一樣,拿到國會過半席次想幹嘛就幹嘛,黨主席一聲令下所有 黨籍立委都會按照我想要的結果去投票,這就代表你離現實太遠,離遊戲太近 所以防衛性民主所要防衛的極端現象本來就幾乎不可能發生,唯一會發生的可能性是這個 國家客觀環境已經先發生了極端現象(如戰爭、金融體系崩潰,天災滅國等),才會讓整個 族群願意接受這種政治上的極端現象,但到那個時後所謂的防衛性民主也只是一紙條文罷 了,嘴巴一吹就廢除了 而為什麼Plamc等人極端反對這種防衛性民主,因為上文所述的極端現象發生時你所謂的 『防衛性民主』毫無用處,會直接被忽略掉,而在普通狀態下你也不可能找到直接證據證 明某些團體是所謂的『反民主團體』,畢竟在台灣目前社會氛圍下,沒有一個認真要選上 的團體會以消滅民主作為競選政見,最終只能以『間接證據』來認定何謂『反民主』,到那 種程度已經成為某種程度的思想審查了,最終只是讓政府用防衛性民主為由,去消滅威脅 統治權力的人,逐漸形成了隱性獨裁 所以『防衛性民主』若真的實施,最一開始會先消滅統促黨這個小丑政黨,大家會拍手叫 好,再來九二共識也會被視作反民主,國民黨被消滅,一半的人會叫好,接著就是『兩岸 一家親』也反民主被消滅,最後就是威脅總統連任的人都會變成中共同路人,中共同路人 當然是反民主要一併消滅 這有可能是誇大的危言聳聽,但看看這兩年政府對於人民言論自由的濫訴,從第一次政黨 輪替近20年來,言論最不自由的就是2018年底到現在,政府以『假新聞』、『造謠』、 『中共網軍攻擊』為由用設維法對人民進行濫訴,實在很難讓人樂觀起來 所以真正要『捍衛民主』,與其去擬定什麼狗屁防衛性民主條文,不如認真去監督政府, 最起碼去關心媒體與政黨之間利益合作的界線還比較有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196.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13236764.A.B19.html

02/14 06:41, 3年前 , 1F
ecfa曲線完成目標 那怎麼到現在民進黨都不斷
02/14 06:41, 1F

02/14 06:44, 3年前 , 2F
當年服貨貿簽下去 搞不好 現在也跟ecfa一樣 選前糖衣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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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6:44, 3年前 , 3F
我也想吐槽,ECFA是糖衣毒藥然后還不能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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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9:08, 3年前 , 4F
呃.....大家只提執政者部分,484忘了防衛性民主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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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9:09, 3年前 , 5F
一個配套,那就是"抵抗權",本來是德國憲法賦人民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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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9:11, 3年前 , 6F
抵抗不公義政府手段,來到台灣也被濫用,法官還能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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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9:12, 3年前 , 7F
真是政治正確到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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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9:17, 3年前 , 8F
ECFA既然是糖衣毒藥怎麼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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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9:19, 3年前 , 9F
ECFA糖衣毒藥論刺激到很多人了,算了,畢竟本版本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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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9:19, 3年前 , 10F
有不少人支持化獨漸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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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9:20, 3年前 , 11F
還有我不知道政府起訴人民造謠又怎麼不自由了?沒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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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9:20, 3年前 , 12F
自然會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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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9:20, 3年前 , 13F
寒蟬效應是假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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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9:23, 3年前 , 14F
哈囉 請大家不要當板規放年假了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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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9:24, 3年前 , 15F
再出現任何未來式的統獨討論我只能請板主群出來洗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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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9:24, 3年前 , 16F
不過你們大概無法理解我,我本來就反對所謂權力者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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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9:24, 3年前 , 17F
襲貴族要自肅的原則,我就是認為君主或王儲公開講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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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9:24, 3年前 , 18F
和參選是沒問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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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9:35, 3年前 , 19F
沒寒蟬就沒寒蟬吧,話語權在人請得多的那邊
02/14 09:35, 19F

02/14 10:04, 3年前 , 20F
我是權力平等派,主張只要手中有平等發言權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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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05, 3年前 , 21F
反對「既有優勢的一方要自我約束以免形成隱形壓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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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05, 3年前 , 22F
幹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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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20, 3年前 , 23F
我支持糖衣毒藥啊 這樣就斷啊 這哪裡是化獨漸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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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20, 3年前 , 24F
還是你要說民進黨轉彎 民進黨化獨漸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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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21, 3年前 , 25F
螞蝗時是化獨漸統 民進黨時是啥 馬41%是依賴阿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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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22, 3年前 , 26F
英皇超越41是阿共需要我們 真是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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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30, 3年前 , 27F
化獨漸桶就馬自己的主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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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30, 3年前 , 28F
還是我們都超譯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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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42, 3年前 , 29F
那就把ecfa斷了啊 怎還讓化獨漸統獨的玩意危害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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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43, 3年前 , 30F
還是民進黨下的ecfa就不是化獨漸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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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46, 3年前 , 31F
我就支持廢掉那化獨漸統的爛玩意 順便把說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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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46, 3年前 , 32F
兩岸關係監督條例立一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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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49, 3年前 , 33F
又是「有種就叫執政黨改啊」這種專門吵架的廢論
02/14 10:49, 33F

02/14 10:50, 3年前 , 34F
要不是台灣商人跟華爾街富豪一樣看到中國市場就嘴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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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50, 3年前 , 35F
失心瘋,造成既有的綁定,會造成這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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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52, 3年前 , 36F
因此執政黨不是該新南向之類的 怎超越了被罵的馬囧
02/14 10:52, 36F

02/14 10:53, 3年前 , 37F
而且ecfa又不是不能斷 就有可以斷的條約啊
02/14 10:53, 37F

02/14 10:55, 3年前 , 38F
以前都有戒急用忍 然後螞蝗都能控制不超過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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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55, 3年前 , 39F
然後服貨貿那樣就停了 結果現在超越41不停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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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56, 3年前 , 40F
不關政府的事 都是商人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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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0:57, 3年前 , 41F
馬那個廢物41是賣台是親中 民進黨超越41
02/14 10:57, 41F

02/14 10:58, 3年前 , 42F
是阿共依賴我們 是商人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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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04, 3年前 , 43F
是不是有人真的不了解現實社會的陰暗,沒造謠當然是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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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05, 3年前 , 44F
自清,但濫訟者想要的是利用訴訟過程中的心力消耗來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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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05, 3年前 , 45F
02/14 12:05, 45F

02/14 12:45, 3年前 , 46F
雖然沒有正式法令上所謂法律追訴權,但法律追訴權已經被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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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46, 3年前 , 47F
成定式,起訴控告他人早已經是一種威脅手段,但大多人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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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46, 3年前 , 48F
卻不會做,因為挺花錢和精力的,但有權勢者卻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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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55, 3年前 , 49F
上次被鴻海告成的就我朋友,其實我跟他提過我可以滿懷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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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55, 3年前 , 50F
攻擊各種人,但就是會特別避開他,因為他有的是時間和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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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2:55, 3年前 , 51F
用法律整人 , 各種玩死人手段一切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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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14:02, 3年前 , 52F
其實我一直在想這些討論,早就超過板規了吧?
02/14 14:02, 52F

02/14 16:04, 3年前 , 53F
說得好 還講不聽的話就都別講了 本文先鎖定
02/14 16:04, 5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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