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設] 為什各國不訂定私有財產制的上限?

看板DummyHistory作者 (天色五散飛)時間8年前 (2016/01/17 11:33),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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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應該這樣玩:分數都積攬在教授手上,然後每個人都是22分起跳,考試100分 只是基本義務,如果能夠幫教授處理大小雜務,日以繼夜不休息,才可能有四五十分 ,這樣實施一學期,教授應該會賺到很多分數,也有可能學生根本看破不想念書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57.17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453001615.A.01C.html

01/17 11:56, , 1F
如果以VOD的講法,標準是先定好的,不是教授想給誰就給誰
01/17 11:56, 1F

01/17 19:29, , 2F
別鬧了 這篇的方式在國內玩可以 在美國要先定好規矩
01/17 19:29, 2F

01/17 19:30, , 3F
有些事情是一定不能做 做了輕則失教職 重則上法院
01/17 19:30, 3F

01/17 20:41, , 4F
這篇的方法別的角度來看 就是獨裁者.....
01/17 20:41,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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