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假設] 商沒被周打敗
※ 引述《HAHAHUNG (炸鳳尾蝦的醬汁)》之銘言:
: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別的差別。商代的婚姻方式也接近於現代的自由戀愛,周朝時的婚姻
: 卻要聽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商朝是一個以質樸著稱的民族,重實輕名,不喜歡繁
: 瑣的禮節;周朝則是一個以禮樂著稱的民族,重名輕實,很喜歡形式主義。
: ====
: 上面的敘述很類似現代文明所重視的價值
: 如果當初商朝沒被周打敗,或被類似價值的國家/部落打敗
: 讓古代中國在男女平權+自由戀愛/虔誠信仰/人口高流動/無貴族制度/無繁文縟節
: 重視工商法治的思想下
: 持續到了鐵器時代,遇上了春秋戰國時期的百家爭鳴
: 整個中國甚至東亞文明會因此起飛,海放西方嗎? 謝謝~
閒聊一下個人看法。
有一個重大的商朝社會特質,沒有被提到,就是殺人祭祀。
商朝社會許多儀式都會殺人獻祭,好像連建造房屋地基也會殺人埋藏。
總之,商朝的虔誠信仰和現今社會的高級宗教是不同的!
商人信仰鬼神的方式,可能是類似中美洲馬雅帝國那樣的人牲血祭。
商朝會亡於周朝,不只是因為紂王,而是整個社會風氣都腐化了。
周朝征服商朝後,對待喝酒的態度,就如同我們現今社會對待吸毒。
在《書經》中可以看見,在西周初期,若有周人喝酒則殺無赦,商人喝酒則加以限制。
與其問商朝能不能發展起來,不如問商朝能不能生存下去。
古羅馬帝國晚期社會風氣腐化,擋不住蠻族入侵,結果滅亡陷入黑暗時代。
要知道當時中國大地上還有許多部族在競爭,農居城市文明能不能生存都還不一定!
周朝取代商朝後的封建制度,其實是某種程度的武裝殖民,各封建諸侯相互拱衛以生存。
※補充一些
周朝封建殖民的過程,並非消滅原有住民,而是同化原有住民。
分封諸侯帶著武裝部隊、技術人員、拓殖人員,到達分封地點建城立國。
在武力防衛下,建立政權,發展實業,以各種政策手段,招攬當地民眾加入本國。
所以德治成了重點,有德施惠於民,才能吸引其他民眾歸附而壯大國家。
周朝最初在岐山旁就是因為得到民心支持,才在短短祖孫幾代就發展壯大而取代了商朝。
※
至於商朝到周朝在文明上的最大轉變,就是由鬼神崇拜轉為人文禮教。
至於中國有無可能海放西方的轉轍關鍵,其實可能是在秦朝的發展觀點。
如果秦朝持續統治,就本土實施郡縣制,而探索四週區域,以封建制擴張勢力。
※補充
秦朝持續統治的關鍵,是必須廢除嚴刑竣法,改造商鞅變法形成的戰爭機器制度。
換言之,法治固然是不可或缺,但德治也是必要的。
不能造福民眾得到民心支持的體制,是無法長久存續的。
所以有句話『天下有德者居之,無德者失之。』
※
譬如當時本土以外的東北及朝鮮,分封諸侯,建城統治。
甚至渡海分封諸侯到日本列島,或台灣,或向南分封諸侯到東南亞。
封建制與官僚制的差別在於,封建諸侯的土地人口是傳之子孫,所以會紮根當地。
而官僚制只是派任,輪流作官,不會有長遠發展紮根的策略。
在古代中國本土領先科技及強大實力的後盾支援下,這些封國或許會在當地生根發展。
中國或許會早於西方殖民擴張,而藉由封建殖民領先擴張到世界各地。
反之,如果秦國沒有統一六國,持續競爭下去,各國擴張領土,
也有可能像歐洲那樣發展為向外殖民。
但秦國統一天下,焚書消滅知識技術,秦末大亂又造成社會解體文明崩壞。
漢朝其實已經失傳了許多典雅高深的知識與技術,例如像樂經失傳了,鍍鉻技術失傳了。
秦朝中國當時有著無敵東亞的物質文明,但卻自爆毀滅。
這有潛在原因是由於當時中國社會主流風氣欠缺夠格相應的精神文明水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68.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434979079.A.C39.html
→
06/22 21:28, , 1F
06/22 21:28, 1F
→
06/22 21:32, , 2F
06/22 21:32, 2F
→
06/22 21:33, , 3F
06/22 21:33, 3F
→
06/22 22:05, , 4F
06/22 22:05, 4F
→
06/22 22:06, , 5F
06/22 22:06, 5F
→
06/22 22:08, , 6F
06/22 22:08, 6F
→
06/22 22:09, , 7F
06/22 22:09, 7F
推
06/22 22:14, , 8F
06/22 22:14, 8F
→
06/22 22:15, , 9F
06/22 22:15, 9F
→
06/22 22:15, , 10F
06/22 22:15, 10F
→
06/22 22:15, , 11F
06/22 22:15, 11F
→
06/22 22:15, , 12F
06/22 22:15, 12F
→
06/22 22:19, , 13F
06/22 22:19, 13F
→
06/22 22:22, , 14F
06/22 22:22, 14F
→
06/22 22:27, , 15F
06/22 22:27, 15F
推
06/22 22:44, , 16F
06/22 22:44, 16F
→
06/22 22:44, , 17F
06/22 22:44, 17F
→
06/22 22:44, , 18F
06/22 22:44, 18F
→
06/22 22:44, , 19F
06/22 22:44, 19F
※ 編輯: amidha (1.171.102.185), 06/22/2015 23:23:34
推
06/22 23:23, , 20F
06/22 23:23, 20F
推
06/23 00:20, , 21F
06/23 00:20, 21F
→
06/23 00:20, , 22F
06/23 00:20, 22F
推
06/23 01:57, , 23F
06/23 01:57, 23F
→
06/23 05:17, , 24F
06/23 05:17, 24F
→
06/23 05:20, , 25F
06/23 05:20, 25F
→
06/23 05:21, , 26F
06/23 05:21, 26F
※ 編輯: amidha (114.24.33.143), 06/23/2015 09:56:59
推
06/23 12:41, , 27F
06/23 12:41, 27F
推
06/23 13:01, , 28F
06/23 13:01, 28F
→
06/23 13:01, , 29F
06/23 13:01, 29F
→
06/23 13:01, , 30F
06/23 13:01, 30F
→
06/23 13:01, , 31F
06/23 13:01, 31F
→
06/23 13:02, , 32F
06/23 13:02, 32F
→
06/23 13:02, , 33F
06/23 13:02, 33F
→
06/23 13:02, , 34F
06/23 13:02, 34F
推
06/24 16:56, , 35F
06/24 16:56, 35F
→
06/25 14:17, , 36F
06/25 14:17, 36F
推
06/26 09:13, , 37F
06/26 09:13, 3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