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wind版友麻煩看一下吧

看板Doctor-Info作者 (stop號:)時間14年前 (2010/04/30 04:12), 編輯推噓3(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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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lovecrab (中醫傷科學(中傷學XD))》之銘言: : 標題: [心得] wind版友麻煩看一下吧 : 時間: Thu Apr 29 23:23:11 2010 : → windfly00:執照給大家看,我也想知到妳是哪個名醫 04/30 00:21 : → ilovecrab:看能不能查出來阿。能的話就算啦,不能的話也算啦,反正 04/30 00:21 : → ilovecrab:對我無所謂,不痛不癢。 04/30 00:22 : → ilovecrab:我拿不拿跟你說過了不關你的事,你呢,身份証明呢?你算 04/30 00:22 : → windfly00:我對那種縮頭烏龜沒興趣,桃園98訴325號告那個罵陽痿醫 04/30 00:23 ^^^^^^^^^ 侯 沒收工就罵髒話 : → ilovecrab:是名人喔,我想應該很容易的,我只是無名小卒。 04/30 00:23 : → ilovecrab:你要說是我是吧,沒問題阿,如果証明不是我的話那你願意 04/30 00:23 : → ilovecrab:為自己說的話負責嗎? 04/30 00:23 : → windfly00:師的判決書,大家都可以上網查出我是誰。雙碩士沒什麼好 04/30 00:24 : → ilovecrab:還有我不是烏龜 不過你要叫我縮頭猴子的話我會滿爽的:p 04/30 00:24 : → windfly00:丟臉不敢講名子的 04/30 00:24 : → ilovecrab:一點都不想去查,反正,唉,可恨之人必有可憐之處,唉 04/30 00:24 : → windfly00:那妳就慢慢爽吧,縮頭猴子,希望你真的有雙學位 04/30 00:25 ^^^^^^^^^^ again 又罵了一次 這次罪證確鑿了吧 沒成立刑法309公然侮辱頭剁下來給你當椅子 : → ilovecrab:所以還是沒把名字說出來不是嗎?雙碩士然後會被騙開刀? 04/30 00:25 : → ilovecrab:你的房東是用啥方法讓你上當的?這是新型的詐騙手法嗎? 04/30 00:25 : → ilovecrab:謝謝,有就是有沒就是沒,反正隨便你吧,雙碩士。 04/30 00:26 : → ilovecrab:所以說雙碩士講的話就是對的喔,大家不要侮逆他喔,不然 04/30 00:26 : → ilovecrab:你就得改姓張或石或簡囉。 04/30 00:26 : → windfly00:妳又鬼扯什麼了,說中西醫雙修的是你,扯到我幹嘛 04/30 00:27 : → ilovecrab:然後不管你是啥職業都要改成醫喔,還是眼科名醫呢! 04/30 00:27 : → ilovecrab:不是你嗎?我沒說過我是雙碩士阿 04/30 00:27 : → ilovecrab:中西醫雙修非得雙碩士?好好笑喔。我還以為您是雙碩士呢 04/30 00:28 : → windfly00:房東簡長順是合信眼科診所的,又不是我房東,妳鬼扯什麼 04/30 00:28 : → enos:補血 明天要上班 沒空一起玩 XD 04/30 00:28 : → ilovecrab:依照你說的話來鬼扯阿,所以合信眼科的房東是怎樣跟你勾 04/30 00:29 : → ilovecrab:上的?有種東西是可以查出這個人有沒有醫師執照的,為啥 04/30 00:29 : → ilovecrab:不先查再動刀?動刀會簽手術同意書,沒有考慮就簽了嗎? 04/30 00:29 : → ilovecrab:我也要上班阿~~~~來去睡好了,明天再看發展。 04/30 00:30 : → ilovecrab:不過話說回來有時候和wind版友吵吵架還滿有趣的:) 04/30 00:31 : 推 windfly00:誰跟你有趣了,作醫生要有醫德,文章不能亂寫,還有沒 04/30 00:35 : → windfly00:人有興趣陪你們玩, 04/30 00:36 我承認我是來追文的 科科 差一點也因為w先生想去當版主 告人者人恆告之啊 w先生 自己沒收工也罵人 就不要在版上整天攘攘要告人 -- 作者 yahooc (卡卡獸傳說) 看板 ask 標題 [請問] 吹風機插頭一直不拔會不會怎樣

10/26 08:05,
= = 建議千萬別這樣做..上次有人這樣 結果佔用一個插座..
10/26 08:05

10/26 08:07,
樓上..然後呢@@
10/26 08:07

10/26 08:08,
就少一個插座用 很不方便..
10/26 08:08

10/26 08:35,
XD
10/26 08:3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04/30 04:13, , 1F
所以代表我可以有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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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4:18, , 2F
是啊 只有你拿到門票能夠跟w先生抗衡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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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04:18, , 3F
其他人都只能被他告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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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0:07, , 4F
完全不怕她來查我來告我,就是噓爆他也沒有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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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05, , 5F
雖然我也很想吐槽w大,但是w沒有觸犯公然汙辱罪喔,因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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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1:06, , 6F
路代名無人格可言,所以h大頭可以剁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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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哇 法律名人也跑來這邊了 法律就靠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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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2:06, , 8F
大多數的法條 真的是有看沒有懂 沒內行人指點 真的是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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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50, , 9F
u大難說喔 我查過跟ptt有關的妨害名譽案 其中有指著ID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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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成立了 因為原告能舉證朋友都知道那個ID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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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51, , 11F
原波能生出知道他ID是誰的人應該不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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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56, , 12F
ptt告妨礙名譽很多啦,真的判刑確定有罪是少數中的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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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在於行為人是否知道他罵的ID的真實身分,其他鄉民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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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4:59, , 14F
知情,要w大知道i大真實身分,其他鄉民也知道i大的真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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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與其期待這種可能性不如等你把頭剁下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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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過有罪的案例是一群朋友玩線上遊戲,一起組團時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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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罵,因為互相都知道身分,所以才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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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oks大大頭剁下來之後,不就變成oboks了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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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教唆他人作偽證很容易被抓包,幹麻害人不成自己在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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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偽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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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5:19, , 21F
這哪有教唆偽證罪啊 你查他ID的上站次數 比我多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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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找出一兩個朋友知道ID的用戶是誰會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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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15:20, , 23F
這是有證據能力的 哪來的偽證?
04/30 15:20, 23F
http://0rz.tw/Ve7xD 隨便找一個最新的判決給你看 行為人罵了「爛人」、「寡廉鮮恥」 兩人不相識 黃法官對於罵ID這件事 到底構不構成309 做了以下數行的解釋 (被告) 於前開電子佈告欄系統以帳號登入 發表文章,雖一般人未必知曉何帳號屬於何人所有,但各該 帳號屬於各該人發表文章時之特定網路上身分,已屬可得特 定,則被告於前開電子佈告欄系統上以「爛人」、「寡廉鮮 恥」等文字指摘告訴人,顯已構成公然侮辱無疑。 其中法官提到的這句 一般人未必知曉何帳號屬於何人所有 根據我去北檢的經驗 檢察官要起訴前就會要原告提出一兩個人證 只要你朋友知道你的真實身分已足 請問這跟偽證罪哪裡有關?

04/30 15:31, , 24F
就算是這樣子,你也要證明w大罵i大時,w大知道i大的真實身
04/30 15:31, 24F

04/30 15:32, , 25F
份,到時候一推三不知,再來個罪疑為輕,會有罪就有鬼了
04/30 15:32, 25F

04/30 15:34, , 26F
我只能對你說,害人的事情作太多會有報應的
04/30 15:34, 26F
我沒害人啊 只是請w大自行收斂一點而已 擁有告訴權的人又不是我 我也沒慫恿別人去告 都有人被w大鬧到Law版來詢問會不會被他告好玩的 依台灣的法律而言 原告是很占優勢的 可以隨便告人 原則上又不該當於誣告罪 請他收斂一點有錯嗎? hoboks錯了嗎?

04/30 22:12, , 27F
你那判例看清楚一點,那是等價的客體錯誤,a以為b是陳立光
04/30 22:12, 27F

04/30 22:22, , 28F
乙沒有等價客體錯誤 他罵的就是甲的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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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2:22, , 29F
請你再看清楚一點
04/30 22:22, 29F

04/30 22:28, , 30F
他以為他罵的ID是陳立光的分身
04/30 22:28, 30F

04/30 22:29, , 31F
乙以為甲的ID是陳立光的ID,寫的很清楚
04/30 22:29, 31F

04/30 22:32, , 32F
昏倒 你都亂理解一通 每次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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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30 22:32, , 33F
都要我花時間跟你解釋
04/30 22:32, 33F

04/30 22:33, , 34F
要我轉回法律版 給版眾投票 看是我對還是你對嗎?
04/30 22:33, 34F

04/30 22:41, , 35F
快點快點 你同意的話我就要轉錄爭點過去了
04/30 22:41, 35F

04/30 22:51, , 36F
轉吧,離題太大了,畢竟這關乎到你的人頭
04/30 22:51, 36F

04/30 22:51, , 37F
ok :)
04/30 22:51, 37F

04/30 23:52, , 38F
記得轉回去後,法律見解確定後,要再轉回來讓我們知道一些常識喔
04/30 23:52, 38F

05/01 00:06, , 39F
u大 說我是對的:)
05/01 00:06, 39F
※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05/01 00:09)
文章代碼(AID): #1BsUWvEA (Doctor-In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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