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身心障礙津貼的問題....

看板Disabled作者 ( )時間17年前 (2008/06/05 12:3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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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津貼補助不只是看家產還有所得收入 可能是你名下的財產多 或是所得高 我列舉豐原市的標準給你看看 *設籍本市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者。 1.未有政府提供其他生活補助或津貼(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敬老津貼、老農津貼、 公私立機構補助費…)者。 2.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且未獲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 3.全家人口存款本金、有價證券及投資超過一定金額不得申領: 1人200萬、2人225萬、3人250萬、4人275 萬、5人300 萬......﹝以下類推﹞。 4.戶內人口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未超過新台幣陸佰伍拾萬元者。 很明顯收入高的話 會違反第二個條件 不過我對條件二不清楚 我印象中大約是界於1萬8到2萬3的範圍(請達人補充) 存許多錢或是有價證券則會違反第三個條件 看你是哪個囉 因為你分戶出去 你的薪資和財產就不列入計算 自然就達到標準囉 至於結婚 如果你老婆薪資高和財產多 也會受影響 沒有同戶的話 應該是沒有影響的 我記得只有台北的條件比較寬 可以不用看所得還是財產吧?(不太確定) 其他縣市的規定略有不同 不過皆大同小異 ※ 編輯: vernana 來自: 140.130.42.218 (06/05 12:36) ※ 編輯: vernana 來自: 140.130.42.218 (06/05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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