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悅]衣蝶百貨

看板Depstore作者 (躺在誰的衣櫃)時間16年前 (2008/04/14 20:14), 編輯推噓5(5019)
留言24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還是完整回一篇好了 並沒有要戰的意思 只是想完整表達一下個人看法 請多指教 假設今天衣蝶沒有跟廠商簽約 那基本上買賣契約當事人是買方跟店家(臨時櫃) 只要店家一開始沒給任意解約權 就是沒有 本來就可以不給退 給退只是變成一種多出來的服務 那櫃姐錯在哪呢? 假設今天有簽約 那我想衣蝶也不是給完全的任意解約權 那不然我們應該早就在這板上看到更多更多東西吃到一半 衣服鞋子穿到爛的退貨成功案例 (目前我知道有這種服務的應該也就是好事多而已) 再加上參考一般大家的討論跟原波裡櫃姐的主張 假設衣蝶跟廠商簽的約是 “只要買方在七天內保持東西在沒用過的狀態 就可以有任意解約權“ 那就可以知道為什麼櫃姐要爭執是有用過 這樣一來小姐主張認為有用過何錯之有 包包不比一般衣服或是鞋子 常常是沒有吊牌只有一張卡的 所以當然在認定上新舊有困難 自由心證下主張有用過並不過份 很多人都說原波的文章內容裡專櫃小姐態度很差 可是我不懂 小姐本來就不是神 她一直覺得有用過 也一直問別人啊 她只不過就是主張有用過 不想給退 (當然很可能事實上小姐是不想給退 所以說有用過 不過這樣算錯嗎? 那我們每個人可能都常在犯錯了) 但最終得認定有沒用過是樓管說了算 所以的確也是樓管說可退就可退 而要是該櫃自己有內規 退回的東西要從嚴認定 只要有疑慮就不能放上櫃位賣客人 那她那樣說又有什麼問題呢? 基本上我在前面回文的推文上的確有些不正確 並沒有把上面假設的兩種情形分開說 所以在這裡修正一下 如果是第一種情形 那小姐可以不給退沒錯 第二種情形 依原波說法小姐是應該給退的 但是她也沒有做錯任何一個部份 她堅持主張有用過 也是按照她們規矩的主張 然後最後在樓管認定下給退 過程都ok 所以我說沒有做錯事情還要被開兩張罰單很雖 當然大家可以說專櫃小姐就是要笑咪咪的給大家退啊 幹嘛管這種多勒 但我想除了她自己業績變少以外 還會有種結果就是很多二手包都被當新的賣 畢竟商人怎麼會變成慈善家 而又有多少人知道有這種服務會把東西用個幾天再退(看八卦板好事多的文章就知道) -- 我自己是很不想以全新價買到二手的東西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27.225 ※ 編輯: AnJ 來自: 61.228.27.225 (04/14 20:14)

04/14 20:19, , 1F
在八卦版找不到好事多的文~@@~能不能給個keyword?
04/14 20:19, 1F

04/14 20:24, , 2F
精華區4->12->17->8 ^^
04/14 20:24, 2F

04/15 12:15, , 3F
我覺得櫃姐"推定事實"的證據太粗糙~讓人偏向認為他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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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2:17, , 4F
的目的是業績吧。不過我也覺得買東西還是不要存著退貨
04/15 12:17, 4F

04/15 12:17, , 5F
的心態~不然以後大家買東西,東西新舊除了會被櫃姐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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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2:18, , 6F
還會被退貨的陰~~那真的很囧>
04/15 12:18, 6F

04/15 15:00, , 7F
我想到之前有人..把退貨成功次數來某版炫耀....
04/15 15:00, 7F

04/15 17:17, , 8F
照程序說大家是都沒錯,然而態度差~就是一種不好的服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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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7:19, , 9F
我只能說~服務是櫃姊的工作~她可以強硬、但不能態度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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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7:20, , 10F
雖然人一定會有情緒~而且顧客可能本來態度就不好~但我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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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17:21, , 11F
要做服務業就要有這樣的基本認知吧~這是立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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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20:23, , 12F
問題就在原波的描述中都是強調櫃姐說用過 不給退 把這等同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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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20:24, , 13F
態度差 似乎有些跳躍吧 當然如果今天櫃姐在堅持的同時用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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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20:24, , 14F
用語 當然就是態度差 但是我看了幾次原波的文並沒看到這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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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5 21:33, , 15F
老師說:...談判時~人們都只會放出對自己有利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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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00:39, , 16F
恩~自己有利喔~我可能不知不覺也這樣寫文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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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00:42, , 17F
可能我當下真的很生氣~其實他不是櫃姐 他是中年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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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00:43, , 18F
所以他就以一種對待小孩的方式對我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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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00:44, , 19F
因為我長的像高中生 其實都已經23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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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03:16, , 20F
欸 樓上真幸福 看起來年輕比較好.... 要是講話很不尊重也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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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03:16, , 21F
有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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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7:30, , 22F
有夠長的文章,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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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1:59, , 23F
也是啦 通常只要講到法律的文章都會讓人不舒服吧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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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02:00, , 24F
不過我也只是想減少我以後的案源而已 XDD
04/18 02:00, 24F
文章代碼(AID): #180qghyJ (Depst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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