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有捏]電影心得+不解之處(BUG)

看板DeathNote作者 (憂鬱少年要陽光  )時間17年前 (2006/11/26 14:26), 編輯推噓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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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mmy (奈落之宵)》之銘言: : ※ 引述《skypiea (Rei)》之銘言: : : 我也覺得這裡很奇怪,電影中好像是L親自這麼說的, : : 不過既然沒想到雷姆會插手,L怎麼會願意犧牲這麼大把自己的名字寫上去? : : 這裡L的選擇很不合理,也太偉大了。 : : (L很偉大沒錯,不過我比較喜歡漫畫中"貪生怕死"的尼亞 XD) : 把自己寫進筆記本有幾個理由: : 1.表面上跟總一郎證明自己的決心。 : 2.以自己的生命驗證十三天規則的真假。 這點好像很矛盾 他寫自己在23天後死 但規則是13天不寫會死(若為真規則) 以哪一個為準呢 這樣做分不出規則真假吧 大家記得最後海砂有看到假死的L嗎 我忘了有沒有這幕耶 若是有死神眼的海砂看見L立刻就知道他是假死的吧 但是L做這個計畫是有預期到海砂會有死神眼的能力前來 他怎麼能確保自己不會被海砂看到呢 這險冒的太大了吧 : 3.我覺得最重要的,在當時的情況下,龍 : 崎很難躲過兩個甚至三個kira的聯手, : 乾脆以自己為餌先釣出一到兩個kira。 : 把自己寫進筆記本後,不管龍崎是怎麼死 : 的,至少會有兩個收穫: : 1.確定十三天規則的真假。 : 2.確定月跟海砂的身份。 : 假如真的還有第三個kira(龍崎當時還沒 : 辦法搞清楚高田死亡的真正原因,因此不 : 能排除第三個kira存在的可能。),也還 : 有幾天的時間可以想辦法。 : 當然龍崎也有其他選擇,比如馬上躲起來 : 不要露面,退居幕後慢慢調查。(尼亞大 : 概真的會這樣幹。XD)不過這樣風險也許 : 會馬上轉嫁到搜查總部的其他同仁。 : 這樣賭注的唯一風險是kira忍超過23再殺 : 他,這樣結果會變成他的死亡釣不出任一 : 個kira,但龍崎有一定的理由相信kira幾 : 天內就會動手。 : 漫畫中的龍崎還在想怎麼辦的時候就被殺 : 了,但電影版龍崎的作法仔細想想其實相 : 當合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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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人說過了L就是質疑13天規則所以才拿自己做實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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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相信自己的質疑所以選擇寫23天死亡.海砂沒看到假死的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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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電梯月就走出去了,他們就一起到大廳去...電影版其實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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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代不清楚的地方耶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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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自己做實驗測不出來吧 13天死---規則有效 23天死則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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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先寫上去的大於規則束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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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意思...L不相信13天的規則,所以他寫Dn自己23天後死,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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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名字最久也是23天後一定死,所以L23天後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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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應該再過第13天那天就證實了他的推測是正確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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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沒搞懂sea的意思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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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天死可驗證出來 假設13為真 L有co-workers 別人可幫忙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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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13為假 L在23天後死 他的同事們一樣可以幫忙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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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 我推太快了 seasunking的意思是規則本身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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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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