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有捏]電影心得+不解之處(BUG)
看板DeathNote作者seasunking (憂鬱少年要陽光  )時間17年前 (2006/11/26 14:26)推噓1(1推 0噓 13→)留言14則, 4人參與討論串13/34 (看更多)
※ 引述《semmy (奈落之宵)》之銘言:
: ※ 引述《skypiea (Rei)》之銘言:
: : 我也覺得這裡很奇怪,電影中好像是L親自這麼說的,
: : 不過既然沒想到雷姆會插手,L怎麼會願意犧牲這麼大把自己的名字寫上去?
: : 這裡L的選擇很不合理,也太偉大了。
: : (L很偉大沒錯,不過我比較喜歡漫畫中"貪生怕死"的尼亞 XD)
: 把自己寫進筆記本有幾個理由:
: 1.表面上跟總一郎證明自己的決心。
: 2.以自己的生命驗證十三天規則的真假。
這點好像很矛盾 他寫自己在23天後死 但規則是13天不寫會死(若為真規則)
以哪一個為準呢 這樣做分不出規則真假吧
大家記得最後海砂有看到假死的L嗎 我忘了有沒有這幕耶
若是有死神眼的海砂看見L立刻就知道他是假死的吧
但是L做這個計畫是有預期到海砂會有死神眼的能力前來
他怎麼能確保自己不會被海砂看到呢 這險冒的太大了吧
: 3.我覺得最重要的,在當時的情況下,龍
: 崎很難躲過兩個甚至三個kira的聯手,
: 乾脆以自己為餌先釣出一到兩個kira。
: 把自己寫進筆記本後,不管龍崎是怎麼死
: 的,至少會有兩個收穫:
: 1.確定十三天規則的真假。
: 2.確定月跟海砂的身份。
: 假如真的還有第三個kira(龍崎當時還沒
: 辦法搞清楚高田死亡的真正原因,因此不
: 能排除第三個kira存在的可能。),也還
: 有幾天的時間可以想辦法。
: 當然龍崎也有其他選擇,比如馬上躲起來
: 不要露面,退居幕後慢慢調查。(尼亞大
: 概真的會這樣幹。XD)不過這樣風險也許
: 會馬上轉嫁到搜查總部的其他同仁。
: 這樣賭注的唯一風險是kira忍超過23再殺
: 他,這樣結果會變成他的死亡釣不出任一
: 個kira,但龍崎有一定的理由相信kira幾
: 天內就會動手。
: 漫畫中的龍崎還在想怎麼辦的時候就被殺
: 了,但電影版龍崎的作法仔細想想其實相
: 當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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