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Talk] 關於剛剛限制級工廠前面的車禍

看板DYU作者 (哈榭爾)時間15年前 (2008/11/28 09:56),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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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icket (煙酒所)》之銘言: : 前鎮子數字版很常出現類似路權問題的討論 : 既然有人問我就說說我看到的現象 : 近幾年路權抬頭,不要以為大車撞小車都是大車的錯,這種錯誤觀念 : 你騎車在路上,旁邊衝出阿罵,你反應時間外的距離給他撞下去 : 就算阿罵R.I.P了,你可能都不會有事(不過據說還是有民事責任??這邊有點忘了) 絕對不會有任何責任 除非你超速到讓F=ma不是普通的明顯表現在事故現場 如果是工作、跑業務的,依規定必須以業務過失致死(吧)送辦 〝成不成立〞是另外一回事 : 只知道如果家屬要告你,在你騎車撞他這地方,不會是你的錯,而是啊罵的問題 : 相關內容請到數字版找,至於大車撞小車,像那種雙黃線的逆向小車 : 我問過還在考律師的高中同學,他說現在台灣法律絕對是小車錯 : (所以該鼓勵開車的大大就用力撞下去嗎??╮(﹀_﹀")╭) 就法‧理‧情來探討... 時間是無價的 如果你很閒,願意花時間處理後續很麻煩的問題的話,撞上去是無所謂的 畢竟...太多鄉民把鄉下馬路當自己家後院 如果是貓或狗衝出來 請〝絕對不要〞很智障的去做煞車一把抓這種耶穌神愛世人的蠢動作,輾過去就對了 (就是勸了身邊還有同學這樣做,煞車超強輪胎也沒特別好,然後就輪胎扭動被車甩出去~) 在防衛駕駛的原則來說,是以避免碰撞為原則的,交通規則是一回事 (ex:當整條路都超速的時候麻煩跟著超速去降低速差造成的危險) 即使對方開車逆向超車,不具有體型優勢的機車騎士的還是得讓 撞上了,對撞的力量是比同向擦撞碰撞還大的... 開車的,監獄肛肛好;騎車的,不死也半條命沒了 如果兩個對撞的都騎車,那兩個家庭也ㄇㄇ了 在最後一個層面,對方陣亡或是殘了 你運氣好還活著、四肢健全,只是擦傷跟挫傷 萬一對方是家庭經濟支柱,論法論理你都沒錯,對方家庭破碎哩,這陰影是一輩子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45.204

11/28 11:50, , 1F
依我爸的經驗台灣的法律是採比例原則制的..不論車禍
11/28 11:50, 1F

11/28 11:51, , 2F
是誰的錯法院對二方都會有罰則只是重或輕吧了...這是
11/28 11:51, 2F

11/28 11:52, , 3F
民法而論..刑法的話是不會有錯的
11/28 11:52,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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