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東區夜拍請小心~

看板DSLR作者 (gsai)時間11年前 (2012/12/23 23:39), 編輯推噓31(34366)
留言103則, 4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今天一個人在東區走跳(a9附近的天橋)~ 今晚真的人潮很多~~也很多同好在拍攝~(應該是聖誕節最後一個周末) 顧著看街景沒注意看路,把一顆擋在路中央無人照料的腳架踢倒 閃燈主人與兩位友人就從大概5公尺遠的距離跑過來 撿起他的閃燈 一句道歉也沒有 就直接在測試他的閃燈 三位弄了許久~(我就默默的在旁邊等 畢竟東西是我撞到的~ 檢查應該是電池盒無法正常彈跳所以無法開機 -------------對話內容------------------------ 苦主:你那邊有沒有工具 應該把它挖起來就好~ 我:我沒帶在身上押~ 苦主:那怎辦~ 我:你看看能不能修好他~ 苦主:東西是你撞倒的耶~~這是新的還沒過保~!大家都看到了~~ 我:但是是你把它放在路上的~ 苦主:但東西是你撞倒的耶~~這是新的還沒過保~!大家都看到了~~ 因為真的有急事 我:(喵了一眼 永諾565) 那你也要負責吧 你先送修看看 我最多就一人一半 ---------------對話結束------------ 那我就留給他手機了~ 回到家想了一想~我自己也默默拍人像兩年~ 現在才發現在信義區拍照就這樣偉大!!! 攝影師就這樣屌!!!原來路不是拿來走的!!! 是來讓"自以為"是"攝影師"使用!!!是拿來給閃燈放的!!! 請大家在東區走路要小心 不要像本人一樣撞到不該撞到的東西 共勉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222.205

12/23 23:45, , 1F
要求他賠償你的精神損失 然後 你就算留手機 也沒證據
12/23 23:45, 1F

12/23 23:49, , 2F
說實在這真的很難界定
12/23 23:49, 2F
※ 編輯: gsai 來自: 1.169.222.205 (12/23 23:53) 的確很難界定 在公共場合 請大家走路小心~拍照的東西也不要亂放 只是這個口氣跟默不關心 佔地為王的態度 同是攝影愛好的我心有點感慨 ※ 編輯: gsai 來自: 1.169.222.205 (12/24 00:01)

12/23 23:57, , 3F
看到信義區才知道在講台北 其他縣市的人哭哭 QQ
12/23 23:57, 3F

12/23 23:59, , 4F
東區有天橋?
12/23 23:59, 4F
抱歉~是我表達不好~ 是台北信義區 新光三越A9館與A11的連結天橋~ 抱歉造成大家閱讀困擾~^^" ※ 編輯: gsai 來自: 1.169.222.205 (12/24 00:03)

12/24 00:02, , 5F
信義區串連那些百貨公司的空橋吧
12/24 00:02, 5F
※ 編輯: gsai 來自: 1.169.222.205 (12/24 00:04)

12/24 00:07, , 6F
無聊...
12/24 00:07, 6F

12/24 00:13, , 7F
是我就不理他了~從五公尺跑來也太遠了...如果你沒誇大的話
12/24 00:13, 7F

12/24 00:16, , 8F
精神損失就免了吧 是哪條可以請求?
12/24 00:16, 8F

12/24 00:17, , 9F
假設要是我踢到上面是D4或1DX之類的我會直接跌倒~ XD
12/24 00:17, 9F

12/24 00:19, , 10F
直接跟他要醫藥費 用路人最大~ 路面異常~嚴重還能國賠耶
12/24 00:19, 10F

12/24 00:22, , 11F
所以 要小心的是他們~ 真的哪天絆倒人且摔到鼻青臉腫~
12/24 00:22, 11F

12/24 00:23, , 12F
醫藥費你賣D4還說不定賠不購~
12/24 00:23, 12F
他在路口的垂直轉角處對角拍攝 那燈架的真的有點距離 4公尺以上真的一點不誇張 醫藥費真的不必了 只是有點小痛 比較擔心的是修不好 真的只能祈禱他沒事 希望大家夜拍注意彼此安全~^^" ※ 編輯: gsai 來自: 1.169.222.205 (12/24 00:29)

12/24 00:32, , 13F
很多地方本來就不給立腳架 台灣比較奇特而已
12/24 00:32, 13F

12/24 00:33, , 14F
上次去馬來西亞的百貨公司前的廣場要夜拍 結果警衛出來趕
12/24 00:33, 14F

12/24 00:35, , 15F
不用多想直接嗆他你他媽有申請路權嗎? 被撞活該 賠醫藥費
12/24 00:35, 15F

12/24 00:36, , 16F
路霸之定義:「路霸」係泛指以物(貨)品及障礙物占用道路
12/24 00:36, 16F

12/24 00:41, , 17F
我比較好奇的是原PO如果撞倒的是二三十萬的機身~
12/24 00:41, 17F

12/24 00:42, , 18F
一樣一人一半嗎? 只是好奇.沒其他用意~
12/24 00:42, 18F

12/24 00:42, , 19F
不管他是不是有錯,你來這邊取暖最後也是要賠.(這就是人生)
12/24 00:42, 19F
說真的~當下真的沒想太多~因為沒遇過這狀況~就跟朋友有約~想說是永諾..... 別說真的遇到D4 SB900我臉也會綠吧~ 是取暖文 也是抱怨文 但是也希望大家能注意這種狀況發生 畢竟沒人會想要發生這種事情在在自己身上發生 不是嗎?^^" ※ 編輯: gsai 來自: 1.169.222.205 (12/24 00:46)

12/24 00:44, , 20F
樓上 原po為什麼一定要陪呀? 不懂??
12/24 00:44, 20F

12/24 00:45, , 21F
不用賠 任由他去告 路霸你客氣甚麼 你不賠他拿你沒辦法
12/24 00:45, 21F

12/24 00:48, , 22F
汽車撞了打死不賠你都沒辦法了 只是閃燈更不用說
12/24 00:48, 22F

12/24 00:49, , 23F
下次我把要換的相機放到路中間給人踢~不就可以換新機了...
12/24 00:49, 23F

12/24 00:49, , 24F
如果照這個人的理論的話...超爽的!換機還有人幫忙付一半
12/24 00:49, 24F

12/24 00:52, , 25F
跟本不用賠吧 你去驗傷告他過失傷害還差不多 垃圾
12/24 00:52, 25F

12/24 00:53, , 26F
原PO才是苦主
12/24 00:53, 26F

12/24 00:58, , 27F
其實我也很想知道你不想賠最後會發生什麼事情..(茶)
12/24 00:58, 27F

12/24 01:01, , 28F
是腳架還是燈架?燈打多遠?好奇問一下
12/24 01:01, 28F

12/24 01:04, , 29F
看到了。。
12/24 01:04, 29F
謝謝大家的多方意見與拍拍 設身處地 我想我也會氣吧 只是希望不是這樣處理 我想兩方都是苦主~ 是腳架Takara 244B(剛好我只有這支腳架) ※ 編輯: gsai 來自: 1.169.222.205 (12/24 01:08)

12/24 01:13, , 30F
http://ppt.cc/WsOy 下次記得手機先拿出來照相 (茶)
12/24 01:13, 30F

12/24 01:29, , 31F
那也要A9的天橋算是公有道路吧..我很好奇那部份是新光三越
12/24 01:29, 31F

12/24 01:30, , 32F
還是算公有道路....
12/24 01:30, 32F

12/24 01:58, , 33F
我很懷疑你有沒有道歉...畢竟用壞別人東西
12/24 01:58, 33F
還有 31 則推文
12/24 08:11, , 65F
我撞到你的東西是不對.但是你先卡住我的權利
12/24 08:11, 65F

12/24 08:33, , 66F
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稱過失 但刑法上沒有過失毀損
12/24 08:33, 66F

12/24 08:34, , 67F
所以只從民事賠償來討論
12/24 08:34, 67F

12/24 08:35, , 68F
叫條子啊.你可以嗆他不用鳥他
12/24 08:35, 68F

12/24 10:44, , 69F
我比較好奇那地方算是道路嗎? 道路障礙是否會成立?
12/24 10:44, 69F

12/24 10:46, , 70F
照己樓的幹念就是我可以把閃燈腳架放一排堵住人誰撞倒索賠
12/24 10:46, 70F

12/24 10:47, , 71F
觀念
12/24 10:47, 71F

12/24 10:47, , 72F
畢竟角架閃等這種烏漆某黑的東西你晚上視線不佳,要用路人
12/24 10:47, 72F

12/24 10:48, , 73F
如何注意(舉例)某幾樓可以去馬路上裹黑布看會不會被車撞
12/24 10:48, 73F

12/24 12:13, , 74F
取暖文 給你生生火
12/24 12:13, 74F

12/24 12:16, , 75F
刑法的毀損沒有過失犯,至少這部分不會怎樣
12/24 12:16, 75F

12/24 12:17, , 76F
至於他擺放腳架自己卻不在旁邊顧好他自己也要負責
12/24 12:17, 76F

12/24 13:00, , 77F
人家發文提醒別人,被說取卵,有點好笑
12/24 13:00, 77F

12/24 13:02, , 78F
被說取"卵",更好笑吧....
12/24 13:02, 78F

12/24 13:29, , 79F
原PO身上有什麼小傷口去驗一下,物有價、人無價,到時對方
12/24 13:29, 79F

12/24 13:30, , 80F
獅子大開口時你怎麼辨?
12/24 13:30, 80F
因為彼此都不是故意的~我也有誠心要解決~所以再那邊等他弄~他希望賠償~ 我也願意付一半責任~並且也留下聯絡方式 當下我有說聲抱歉~先跑來的是女性友人 可能只有她聽到吧~ 真的沒有傷呀~遇到沒有預計的碰撞 多少會覺得有點痛~囧 這件事情既然答應說各半就各半~提出來只是讓大家彼此小心 想一下這樣的攝影環境是大家想要的嗎?如此~ 謝謝大家關心~祝大家佳節愉快~~m(0.0)m ※ 編輯: gsai 來自: 111.250.29.126 (12/24 14:09)

12/24 15:55, , 81F
傻 最好讓他去告 看法官怎樣判
12/24 15:55, 81F

12/24 17:10, , 82F
你的腳架和閃燈傷到我了,並照成對我心理的傷害..要求賠償..
12/24 17:10, 82F

12/24 17:22, , 83F
一堆人觀念都錯 道路是大家都可使用 擺東西違法不代表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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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7:23, , 84F
以去破壞他 不然人家路邊違停難道你就可以去撞爛它 這要分
12/24 17:23, 84F

12/24 17:24, , 85F
開講 他違規你只能去檢舉警察路霸開單或怎樣 不代表你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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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7:25, , 86F
行去破壞別人的財物 出事情 他是違法被警察開單 但你也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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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7:26, , 87F
為你的行為賠償給它 當然法官會衡量兩方責任攤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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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19:19, , 88F
樓上的 他是故意去破壞的嗎?!
12/24 19:19, 88F

12/24 20:06, , 89F
樓上 就是因為不是故意的 所以才會衡量兩方責任
12/24 20:06, 89F

12/24 20:07, , 90F
絕不是完全沒錯或要負完全責任
12/24 20:07, 90F

12/24 20:09, , 91F
下篇文章就解釋的蠻清楚的 法官會依當時的況狀裁決
12/24 20:09, 91F

12/24 20:10, , 92F
賠償的比例 只是這金額不大 通常會和解比較省事
12/24 20:10, 92F

12/24 23:46, , 93F
你應該摔一下, 然後跟他求償的....
12/24 23:46, 93F

12/25 00:34, , 94F
假摔要紅牌出場喔XD
12/25 00:34, 94F

12/25 01:15, , 95F
路是讓人走的,不是拿來放腳架的,被撞倒活該啊~~XDDD
12/25 01:15, 95F

12/25 03:26, , 96F
阿他上面自己說是取「卵」文阿 你哪之眼睛沒看到?
12/25 03:26, 96F

12/25 07:01, , 97F
如果是我,我會以為是詐騙集團勒XDDD
12/25 07:01, 97F

12/25 20:48, , 98F
應該不會叫你賠吧,必竟他問題比較大,東西放人來人往路上
12/25 20:48, 98F

12/25 20:48, , 99F
又無人在旁顧,怪誰啊
12/25 20:48, 99F

12/26 11:36, , 100F
可憐,有人自以為我再針對他講話,別那摸"自大"好嗎? 忠正的
12/26 11:36, 100F

12/26 15:33, , 101F
565印象中還蠻便宜的
12/26 15:33, 101F

08/18 17:09, , 102F
跟本不用賠吧 你去驗傷 https://muxiv.com
08/18 17:09, 102F

10/06 01:29, , 103F
下篇文章就解釋的蠻清楚 https://daxiv.com
10/06 01:29, 103F
文章代碼(AID): #1GroNC2l (DSLR)
文章代碼(AID): #1GroNC2l (DSL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