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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閒聊] 同情讀法律的人 與同情蔡守訓
共 28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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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階咧~~各種自由的位階怎麼分高低?.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的爭議聽過吧,媽的讓人民擁有武裝對抗政府的權力呢. 夠不夠高尚的理由?這根本是美國立國精神來著,『鄉民武裝暴動權』. 可是你去看看美國人對禁槍的意見跟各種禁槍法令吧. 退一百萬步講,質的問題以外,量的問題呢?. 你10萬人爽,影響50萬人行動
(還有1998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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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大概是誤解我的意思 也許是我表達的不夠清楚. 我的意思當然是那篇之「後」生效的. 所以那篇之後不會再回所以我希望你們或大家討論清楚價值的位階. 其餘不贅述我不會為了你說我是不是民進黨支持者. 就改變我不支持民進黨的立場或改變我對某些事情的看法. 其實就我不隨國民黨支持者起舞這一點來看. 我覺得我本
(還有153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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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我水準真的不夠. 不知道您的水準在那?. 不想閱讀跟不想回是你的自由。. 我也樂的清靜. 調和?. 原來一個不申請路權的違法集會叫調和?. 哈哈. 嗯嗯﹐很愚蠢. 我不知道一個違法集會的位階跟輕重在那?. 還是違法集遊才叫不愚蠢?. 守法的都叫愚蠢?. 是呀﹐這就更好笑了. 扁政府八年不想推這
(還有512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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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你口中的「您」(也就是我sshsshssh)的自由. 也是您(silveryfox99)的自由的問題. 看來你也是水準不夠的一群人(今後也不想閱讀和回覆你的文章). 任何人行使集會遊行自由 本來就會相當程度地妨礙他人自由. 所以兩者需要調和. 現在爭議的問題是馬英九政權的集遊法過當管制. 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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