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反對廢死刑 白冰冰:不排除組正義黨
看來投書法務部 監察院 總統府 行政院長
信箱都會得到一樣的答案了...
試試投給光頭蘇 或是小英好了. 誰比較需要
選票,就會向民意主流靠攏...
※ 引述《tim1112 (神兵獵人風範)》之銘言:
: 我認為要以當時社會價值觀跟安全來判斷
: 也就是說對象的生存價值或者權利 應該以當時社會的文化來決定
: 雖然這樣講有群眾暴力之嫌
: 但事實上人權終究不是天賦 而是人類後天自己定出來的
: (古代跟現代 不同的國家文化 所定義的人權範疇本來就不一樣)
: 所以人類並非生下來就有我們現在所認知的所謂人權 而是藉由法規或者群體道德來判定
: 人類是群體動物 要決定單一個體的價值本來就不可能由那個單一個體來決定
: 不同地位身分或者作為 就會造成該個體有著不一樣的價值
: (例如總統等政要會有護衛 但一般平民沒有)
: 所以只要該族群(Ex國家)認為該族群中的某個體沒有活著的價值(或者說他活著有害於該
: 族群)那麼該個體就是沒有其生存的權利(除非他脫離那裏)
: ※ 引述《RIFF (企業戰士)》之銘言:
: : 極重大刑犯是不是低等生物?
: : (事實上 群眾歧視陳進興; 多數群眾心裡把陳進興當作異類)
: : (要作一個處決異類的決定是比較容易的 ;要決定處決一個人則很難)
: : 極重大罪犯可以擁有與正常人相同的人權?
: : (異類可以有多少人權?)
: : 哪些罪犯可以定義為低等生物?
: : (連續強暴殺人 or...?)
: : 誰來定義重大犯罪?多數決可以決定哪些行為應當被處決?這符合社會契約精神?
: : (同性戀是不是人?擁有同於異性戀的人權?可以用多數決決定?異性戀來決定?)
: : (或許 在兩百年前歐洲 同性戀是重大罪犯 M...我道歉 無法舉出更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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