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快訊! 517遊行民眾居然遭警車高速撞擊命危!
※ 引述《bimmers0 (be it)》之銘言:
: 車速40就可致死沒錯.但可以撞到這程度.開過車的人就知道車速可能夠高.
你眼睛有裝測速器嗎?不然怎麼能斷定車速夠高
光靠你的經驗實在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 警察這種訓練有素的角色.開車開到來不及緊急煞車?當警察當假的嗎?
除非警察的訓練可以讓警察超越常人的反應速度
不然反應不及就是反應不及,誰會想到有人斑馬線不走
偏要直接穿越大馬路
: 更何況在游行區附近.心中有沒有半點小心與警覺性?
: 有沒有中華民國員警把人民當馬路上幾片垃圾嚕是合法的八卦啊?
有沒有冠個人民就可以把違規當沒事一樣的八卦?
不知道哪違規?不走斑馬線就違規囉
: 有沒有中華民國警車可以當街任意飆爽撞到路人也合法的八卦啊?
你又知道飆爽?同前,你眼睛裝了測速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55.173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9 之 17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