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快訊! 517遊行民眾居然遭警車高速撞擊命危!

看板DPP作者 (傷心嗎?)時間15年前 (2009/05/18 00:4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17 (看更多)
※ 引述《freetaiwan (天空的老鷹)》之銘言: : 那不叫斑馬線,叫枕木紋! : 連這都分不清啊! : 開車的超速就不違法啊! 超速喔 嗯報告在哪啊? 看輪胎紋決定的嗎? 還是看大話說的? 如果是超速 那除非在值行勤務 不然駕駛絕對應該被給予最高的譴責 這點我絕對支持你的說法 : 照你這樣說, : 內政部長應該買蘋果去探視兩位員警, 就是因為台灣這種是非不分 被撞最大的人太多了 所以才需要這種畸形的官僚作風來安撫 所以穿越馬路快車道被撞 司機還會被判刑 所以一堆道路使用者會把紅燈視於無物 你可以把這麼不守法的風氣講成義正嚴詞 本人實在佩服您那跟麻糬一樣的道德觀以及民主法治概念 : 有沒有被路人嚇到啊! : 以後路人違規, : 或是路邊有車違規, : 請你加速去衝撞! : 保騜可以到沒有是非啊! 我是很喜歡你這種回文方式啦 這只會讓人覺得你沒有針對他人問題回答罷了 使用者如果遵守交通規則會被撞到嗎? : ※ 引述《starcloud (傷心嗎?)》之銘言: : : 有沒有不走斑馬線 : : 不守交通規則 : : 然後被撞了 還可以在這裡裝可憐的八卦啊 : : 是把中國民國道路安全法規視於無物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128.197 ※ 編輯: starcloud 來自: 140.113.128.197 (05/18 00:51)
文章代碼(AID): #1A43_sp- (DPP)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17 篇):
文章代碼(AID): #1A43_sp- (D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