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快訊! 517遊行民眾居然遭警車高速撞擊命危!
※ 引述《freetaiwan (天空的老鷹)》之銘言:
: 那不叫斑馬線,叫枕木紋!
: 連這都分不清啊!
: 開車的超速就不違法啊!
超速喔 嗯報告在哪啊?
看輪胎紋決定的嗎? 還是看大話說的?
如果是超速 那除非在值行勤務
不然駕駛絕對應該被給予最高的譴責
這點我絕對支持你的說法
: 照你這樣說,
: 內政部長應該買蘋果去探視兩位員警,
就是因為台灣這種是非不分 被撞最大的人太多了
所以才需要這種畸形的官僚作風來安撫
所以穿越馬路快車道被撞 司機還會被判刑
所以一堆道路使用者會把紅燈視於無物
你可以把這麼不守法的風氣講成義正嚴詞
本人實在佩服您那跟麻糬一樣的道德觀以及民主法治概念
: 有沒有被路人嚇到啊!
: 以後路人違規,
: 或是路邊有車違規,
: 請你加速去衝撞!
: 保騜可以到沒有是非啊!
我是很喜歡你這種回文方式啦
這只會讓人覺得你沒有針對他人問題回答罷了
使用者如果遵守交通規則會被撞到嗎?
: ※ 引述《starcloud (傷心嗎?)》之銘言:
: : 有沒有不走斑馬線
: : 不守交通規則
: : 然後被撞了 還可以在這裡裝可憐的八卦啊
: : 是把中國民國道路安全法規視於無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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