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
※ 引述《mjh (FR是貪生怕死之徒)》之銘言:
: 簡單問一句就夠了
: 你要在外國說自己是中國人 可以呀
: 拿出你的prc護照 世界上所有人都會承認妳是
: 真正的中國人
: 而不是你自以為是的"情感上"的中國人
"ROC不是真正的中國", 這個陳述可能是對的; 不過這個陳述的法源依據是
聯合國2758號決議, 決議內容包括"台灣主權屬於PRC"!!
也不只是2758, 一堆子中共的邦交國(雖然不是全部)在簽建交公報的時候都
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好啦, 你要告訴全世界:"對, ROC是非法政權, 台灣早該向PRC無條件投降"?
還是你不爽, 拿著你手上的ROC護照告訴全世界2758(或其他外交文件)不應該存在?
: 中華民國!?
: 這是什麼呀?? 能吃能用能拿出去參加國際比賽嗎!?
國際比賽和國際組織要用別的名字沒錯, 但不能吃不能用? 你確定?
早年的新台幣在外國銀行不能換成美金, 現在可以! 你要回國前在機場
把美金換回新台幣都行! 時代不同了大哥!
還有如果ROC這三個字真的這麼不堪用, 人家會收ROC護照讓你入國?
不要跟我說護照封面沒加Taiwan人家就不給你進去啦!
最簡單的例子, 就是你拿ROC護照去PRC領土是沒有用的, 要用港/澳簽或台胞證,
這才叫真正的"ROC不堪用"啊...
還有, 請翻開護照第二頁, 看看裡面寫什麼!
"中華民國外交部部長茲請各國有關機關對持用本護照之中華民國國民允予
自由通行, 并請必要時儘量予以協助及保護".
不要以為外國人都只看護照封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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