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奉勸dpp支持者
※ 引述《aerocasper (下一個會更好!)》之銘言:
: ※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銘言:
: : 嗯?又在幻想了是不是?你每天都喝了阿比才來PO文嗎?
: : 你去找給我看看我哪裡有說「那是我不同意的內容了」
: : 找不到麻煩你為你這種打抹黑戰術的行為給我道歉
: : 最有趣的是,你到底敢不敢回答我的問題啊?
: : 你到底是在問我個人觀點還是事實問題啊?這個問題有這麼讓你不想面對嗎?
: : 都已經問到第三篇了耶,你也不要在躲了好嗎
: 妳這問題我早就回答你了
: 既然妳上面不敢正面回應
: 那小弟在提醒你一次
: 從個人口中說出的話代表個人同意且附和的觀點!
: 但僅有閣下口中說出了話分為三種
: 1、個人觀點但不合於事實(僅是嘴泡)
: 2、僅轉述事實或他人看法,但不代表個人觀點
: 3、個人觀點且符合事實或同意他人看法
: 這樣有清楚嗎?
: 還是說閣下不認同中華民國憲法但喜歡引用憲法條文
: 所以您常用不認同的文章來版上指正他人?
: 如果這樣也難怪妳要問清楚是觀點還是事實!
早就回答我了?
問題一:你到底是再問我個人觀點還是事實問題?
回答:我認為從個人口中說出的話....而閣下口中.....
有沒有答非所問字還打的很開心的八卦啊?
問題二:你去找給我看看我哪裡有說「那是我不同意的內容了」
回答:(裝瞎中)
你問我這樣有清楚嗎?你覺得呢?
問題一的答案很明顯就只有兩種,事實問題或個人觀點
奇怪,這問題我自認沒有陷阱,不知道為什麼你要躲成這樣耶
正視一下自己的問題,對你來說是需要這麼大勇氣的一件事嗎?
回答一下嘛,第四篇了耶,你打算躲到什麼時候啊?
: : 小可愛,我講的東西跟他講的完全是兩回事,單純的邏輯問題
: : 上一篇已經有板友幫我踢爆你了
: : 說過了,別把別人都想得跟你一樣無知,否則鬧笑話的一定是你。
: 妳還真能凹
: 妳可以認為全世界主權都屬於台灣共和國
: 別人卻不能認為全世界主權都屬於美國
: 還真是兩套標準阿!!
對啊 XD
連你我之外的板友都看得懂那是怎麼一回事,且發文提醒你的時候
你居然還能繼續守著自己那一套說別人都是錯的,什麼叫能凹?你表現的很好 XD
: : 從我口中說出來就是我"個人觀點"? XDDD
: : 那你老媽是女的,你老爸是男的,想必也是我"個人觀點",而事實未必如此囉?
: 你老媽是女的,你老爸是男的
: 這是事實,也是個人觀點
: 如果某人的觀點是老媽是男的,老爸是女的
: 那他可能得去看精神科醫師!
: 看是不是精神錯亂
: 父親的定義
喔,所以現在說法又修正成從某人口中說出來不僅是個人觀點,也是事實囉?
我依稀還記得有位天才說過依國際觀點,台灣=中華民國呢
還記得他說中華民國主權屬於總統唷
這當然是個人觀點沒錯啦,但請問他說的是事實嗎?
我依稀又記得他被我踢爆後急急忙忙的修正說法了呢 >.^
那請問一下,這位朋友是不是需要去看一下精神科,因為可能精神錯亂呢?
: 在社會學上,父親可能代表了養育與教養子女成長的男性。
: http://kuso.cc/3QT4
: 母親的定義
: 在社會學上,母親可能代表了養育與教養子女成長的女性
: http://kuso.cc/3QT6
: 還是說閣下的觀點真的與事實不符?
說到社會學的性別那就太有趣了
你先把doing gender給搞清楚,再來跟我談社會學的性別 XD
基本上我會建議你引人類學上的性別,比較不會對你的小腦袋造成太大的負擔。
: : 到底是陳述事實還是個人觀點,你對中文的理解真的有那麼大的障礙嗎?
: : 別把自己的無知當武器,好嗎?
: : 咦,這段話躲起來不敢回應囉?
: 哪段話?
: 酸跟罵的定義嗎??
: 妳自己去區分!
: 我可不認為
: 全世界主權、治權都是你家的?
: 還是想用玩笑話來含混過關?
怪了,為什麼有人要把引文刪掉然後才來問「哪段話?」呢
裝瞎裝成這樣會不會太超過啦?
來,讓我們看看17947篇我有沒有很貼心的把文章引給你唷
「咦?不是有人說是在請教,現在又理直氣壯的說是在酸
所以你是在打自己嘴巴囉?還是用這種方式來證明你確實滿口胡言?
這是智能正常的人會做出來的事嗎?小可愛你說說看啊~
基本上我很貼心的不會讓你去解釋罵和酸的定義
但你區分得出請教和在酸的定義吧? ^.*
: : 對啊,像18072說中華民國主權屬於總統→ 抱歉,小弟打太急,疏忽了!
: : 18081篇有人問個問題卻要求別人回答完全無關的內容
: : →我以為你會對於小弟的原文作回應 原來是我想太多了
: : 你只有打太急疏忽了,還有想太多了,絕對沒有說自己一時失言喔
: : 看來你還頗響應杜正勝的去成語運動的嘛,科科 ^.<
: 請看看妳的原文
: 這又是你的隱藏問題?還是等等又要哭著說對不起一時失言搞錯了?
: 我有說過這四個字嗎?
: 依照閣下的習慣~沒用過的文字代表沒說過,所以即使義同,但因不曾說過,
: 所以就不承認
: 小弟只是採用與閣下相同的標準
確實,中文不好的話確實每句話都覺得自己是義同啊 XD
另外,我也沒說自己是義同啊,既然你認為我說的話義同,那就好嘛
但要我認為你那些狗屁問題是"義同"...很抱歉,我不想污辱自己的程度
: : ^^^^^^^^^^^^^^^^^^^^^^^
: : 講那麼多廢話幹嘛,我管你18091篇回應了啥屁?我管你又歸納個狗屁結論?
: : 你既然在18091篇質疑我沒回應「大陸、台灣主權都屬於中華民國是贊成的嗎?」
: : 那你找給我看看18062篇你到底哪裡有問過這個問題嘛,做不到嗎?
: : 沒問過的東西你怪別人沒回應?你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說說看嘛~
: : 不用廢話那麼多行,找出來讓大家看看嘛,少在那邊躲躲閃閃,難看啊。
: 所以才說是我想太多!
: 閣下只對於小弟指明的問題回應
: 對於小弟的論述內容是否認同並無反應
: 而妳沒反應就代表你認同是這樣嗎?ꄊ你這邏輯挺有意思的,我很喜歡
問都沒問「你認不認同?」就希望別人做出反應,而沒反應就是代表認同
酷,這麼多篇文章下來,你對我論述的內容是否認同,同樣並無反應
所以你沒反應就代表你認同,是這樣嗎?
刺槍王,不用浪費時間在這邊凹啦,你那些論述內容也是你問題的一部分
不用在那邊"僅是對我的問題回應,而沒回應我的論訴內容"
如果真有這種情況發生,那結論很間單,你的論述和問題根本沒有一致性
所以連你都要把你的論述和問題切開來看
太酷了嘛,如果你的論述和問題根本不一致,那你在問啥?你在論述啥?
你現在是要繼續凹下去,還是正視這個現實,停止這種純要面子的蠢話題?
: 一樣的問題我回答了那麼多遍,怎麼閣下就是看不懂?
: 這~~~~~~~真的難溝通
就好像問你天氣好不好,你說我今天吃飽了
這種邏輯是讓人難以理解的,難溝通?
那就請你面對現實嘛。
: : 請問你會不會一天到晚問別人太陽是不是打東邊出來?你的老媽是不是女的?
: : 假設有一個智障來問我這種問題,我一定要滿足他的需求嗎?
: : 自己稍微動腦就有答案的事實問題,你在那邊一問在問"別人的看法"幹嗎?
: : 別人的看法對你來說很重要?你當這邊是O2板,你想多跟我們兩個談談心是嗎?
: : 順便一提,戰神只說主權有爭議,這也是事實,但他並沒否認大陸主權屬於ROC這點
: : 就請你不必替他修正說話了。
: 戰神大可是說了主權的歸屬不知道,我哪知道妳跟戰神大是否同樣的觀點!
: 妳上面這段話是說妳對於文章內容無回應,就表示你認同該文章的說法?
如果你那些話符合憲法事實,我當然認同你的說法啊,這需要問嗎?
難道事實問題還有辦法凹的?
你除外。
: 閣下的觀點:全世界的治權和主權都屬於我們優秀的福佬子孫
: 閣下引述的憲法事實:我國不承認的只有對方主權,而非對方治權
: 所以結論~~妳是認同大陸地區主權屬於ROC的
廢話嗎?
: : 我笑了 XD
: : 我說看了那麼多書,有用"國內法和國際法作區分的"
: : 你知道這個句子跟"我看過很多國際法和國內法"有多大的差別嗎? XD
: : 程度不好,麻煩請你先關掉電腦好好提升你自己
: : 我還是那句老話,別把自己的無知當武器,這才是讓大家覺得累的原因唷
: 那請問你看過那麼多書,哪本書的內容有符合您所提的個人觀點阿?
: 這問題妳怎麼沒回應!!
^^^^^^^^^^^^^^^^^^
XDD
請問你什麼時候問了這個問題呢?我再請問,你這把戲還要玩幾次啊?
再說了,另外凹一個問題出來...依然不能掩蓋你閱讀失能的現實啊,轉移話題失敗囉 ^^
至於哪本書?用不著"哪本書",請到書局找任何一本印著「政治學」的書籍
再翻到「國家論」這篇,如果這樣還找不到的話,再來問葛格唷 ^.*
: : 嗯,我看了你這段敘述,很努力的思考犯錯的機率和刺刀間的關係,沒有答案。
: : 所以我又思考了犯錯的機率和你自述的豐功偉業間的關係,還是沒有答案。
: 原來閣下把兩個回應看成同一個答案了
: 在部隊時的單位則是回應妳作戰會議的問題用以幫妳釐清事實與自稱的差異
: 因為閣下的自稱(自我觀點)與事實常常不符
: 所以特別跟閣下作為區分!
前兩行在談"犯錯的機率",第三行"看樣子你沒當過兵"
不好意思,正常人都會認為你在談同一件事好嗎?
不要求中文程度有多高,但好歹用正常人都能理解的文法打字,好嗎?
: : 容我說一句,犯錯本來就是有機率問題,特別是在一個專業問題上
: : 今天你談論的是一個"法律系教授"和一個"自稱在國軍裡面歷練豐富的嘴砲俠"
: : 在法律領域上的犯錯機會大小,你說這沒有機率問題?
: 法律領域?
: 斷章取義可是每個人都會犯的錯,和機率無關!!
唉...如果那樣叫斷章取義,大法官釋憲的斷章取義恐怕是多如繁星了....
你不曉得能不能這樣用,話就不用說的那麼死
你說的那麼篤定幹什麼?你以為你在完全沒基礎的狀態下就能騙得了我嗎?
釋字翻一翻嘛,法院判例看一看嘛,網路都找得到啊,看過再來談"斷章取義"
印象中你說你是來"僅是請教",別人都告訴你怎麼一回事了
你這"僅是請教"的人不同意見倒挺多的,這倒也無所謂啦
但你不同意見的基礎到底在哪裡?又是"我覺得"嗎?
有沒有本事跟我一樣拿法條拿學理來做論述?
試著去翻翻書嘛,我不會笑你學得少,但毫無程度又要裝懂,這就該罵了,懂嗎?
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
這句話你比我熟吧?
: 文中明顯僅述分治的事實
: 卻未定義分治的合法性
: 主權:在本國領土之內,本國政府對其有絕對的、強制的、排他的且不可讓渡的統治權,
: 此統治權即建立在主權之上,本國領土之極限,即為本國主權之極限,
: 此種權力受到國際法之保障及各國之尊重。
: 需要列舉憲法中領土的範圍給閣下參考嗎?
: 請教這位主權嘴泡俠,閣下所稱之主權與治權可做區分的明確定義在哪?
你那段話應該維基找到的吧?那種東西叫一元主權論...
一元主權論,19世紀的主流主權論述
19世紀末葉被Duguit, Laski, Krabe踢爆,爾後被多元主權論所取代
翻開課本國家論找到"主權學說歷史"這一篇,你學到的東西會比垃圾維基更多。
好歹拿點20世紀的東西來談吧...
就算是你引的一元主權論,裡面也很清楚告訴你主、治權是分開來論述的東西
留給你慢慢體會,我直接教你如何區分主治權。
順便一提,我講的東西你在書上都找得到,不必凹,也不必去質疑
這一切都等你具備基礎知識再說。
主權者,國家最高意志的表現,主權之作用在於反應國家存在之事實。
主治權合一論述的時代還是存在,布丹和霍布斯為其代表。
霍布斯認為國家之成立需經訂定契約之階段,但契約乃是主權者的意思表示,
統治者所運用的不過就是因契約而產生的治能
霍布斯將主治權混為一談,所以得不出正確的結論。
於是到了盧梭,主張主權應從統治者移轉到全體人民,產生了人民主權說。
盧梭最大的貢獻就是區別了主權與治能。
General Will運用主權,而政府運用治能,故政府亦須受General Will的命令
從盧梭之後,民主國家的政治學者沒有不把主治權分開判斷的
你想知道盧梭是幾世紀的人嗎?幾百年都過去了....觀念更新一下吧?
用在中華民國的現狀,你再不會套就不應該了...
當初立憲時由各省代表訂定國家成立的契約,也就是現在的憲法
憲法明文規定中華民國主權屬於人民,這是一份政府和人民的國家契約
你能因為K黨被老共趕到台灣就說「啊,抱歉,以前打的契約不算數,大家看著辦。」嗎?
中華民國政府還存在,大陸就算淪陷,"無辜"的百姓依然在我國憲法保障下
既然主權屬於人民,那自然中華民國依然擁有大陸地區的主權,這就是憲政邏輯。
我再提醒一次,書上找得到的東西,你就不用硬凹了吧
有不同意見可以,等你有起碼的基礎再來談,這種要求應該不會很過分吧?
主權嘴砲俠我拿得出法條,拿得出學理,至於你拿的出啥...可別又是我以為囉
: : 犯錯沒有機率?給個根據或學理說法來看看,我不需要你的"我認為",那是廢話
: 請閣下提出法律教授犯錯機率較低的可靠數據來聞香一下
怪了,說法律系教授可能犯錯的人,還來跟我討數據?
你既然要說他可能犯錯,就要給數據證明啊,還要別人幫你擦屁股?
要嘛你就提出數據證明你比教授更可信,要嘛就承認自己的犯錯率更高
這邏輯不難理解吧?
要嘛就正面回答,可別再左右言他囉
: : 但你明白我們現在在討論的是什麼問題嗎?
: 妳真懂上面是回應你哪個問題ㄇ
: 對了!!順便告知主權嘴泡俠~小弟現在可不是國軍阿!!!
這....跟我有關嗎?
: : 鬧笑話了是不是?鬧笑話當然好笑啊~
: : 你現在是在要求憲法要有合法性嗎?
: : 請問記載在憲法中的內容要合什麼法?請問哪部法律是憲法的合法依據?
: : 法律只有抽象的正當性和比例原則的問題,勉強要說還有法位階問題
: 小弟不懂抽象的正當性和比例原則怎樣用在憲法上
: 您是指憲法內容的正當性可以是抽象解釋的嗎?
: 請問抽象正當性的範圍??
: 請指點~~
噗,憲法的正當性要解釋很簡單,你只要知道它是憲法就可以囉 ^^
如果你不懂抽象的正當性和比例原則怎樣用在憲法上,那是正常,因為我沒提到憲法啊
至於何謂抽象的正當性和比例原則,基本上會問這問題...顯然連憲法都沒翻過嘛。
憲法22條,23條,請去翻翻看吧。
說要談法的也是你,什麼法也不懂的也是你...
我真的請你基本的東西讀一下,別浪費大家時間在解決"無知"的問題上,好嗎?
: : 我真的從來沒聽過有人要憲法去"合法"的耶,你怎麼那麼有創意?刺槍中體會的嗎?
: 我可是說定義分治的合法性!!
: 可沒說憲法的合法性!
: 妳還真會凹!
酷,分治就寫在憲法上,你要分治的合法性,那就是要憲法的合法性嘛
還是說你的邏輯是「請問寫在法律中的東西,哪裡有定義它的"合法性"?」
酷,法律本身就具有合法性了,懂嗎?
要法律去合法,酷。
: : 都跟你說是憲法內容了還在"哪條法律定義兩岸分治合法性",理解能力真的有這麼差?
: : 順便再一提,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分治有待商確的問題,前文都講那麼清楚了
: : 當你都立法來對應這個狀態時,你還不承認個屁?你還有待商確個屁?
: : 你不承認對方行使的治權,那到底是誰搶了老K在大陸的治權,鬼嗎?
: : 我國不承認的只有對方主權,而非對方治權,懂嗎?分得清楚了嗎?
: http://kuso.cc/3QVf
: 閣下是法學大師,應該不需要小弟告知憲法中定義中華民國的領土範圍吧!
: 明明憲法內述的領土範圍不包含臺、澎、金、馬,
誰說不包括?法條概括式規定有聽說過嗎?
還是你想"告知"我憲法中定義的中華民國領土"不包括全世界"?
: 為何又有大陸地區與台灣地區分治的內容呢??
: 釋字內的事實內容與憲法規範之領土不符,應該以哪一為主呢?
哪裡不符,舉出來看看先,我再指導你。
: 還是依照主權嘴泡俠的個人觀點來說,釋字壓過憲法原文?
: 但憲法第四條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 有經國大決議將台灣納入領土範圍內嗎?
所以「固有疆域」四字你看不懂囉?
: 到底哪個才是主要的呢?
: 但這與閣下個人觀點~只要在法律相關條文內容中出現的文字,
: 都是憲法的定義規範似乎有很大的出入~~
請問我哪時候說過那種話?麻煩提醒我一下。
: 到底是閣下的個人觀點正確?憲法的定義正確?還事實問題正確?
XD
如果你要談事實嘛,歡迎證明台灣非中華民國「固有疆域」
: : 請問一下,我的看法跟憲法事實不符又怎樣?你告訴我好嗎?會判軍法是不是?
: : 有人連中華民國主權屬於總統都說的出口了不是嗎
: : 那我請教你,你對憲法完全認同嗎?憲法講的跟你觀感完全相符?
: 所以閣下常引用自己不認同的憲法或他人觀點來駁斥版友!!
: 妳自己都不認同了
: 妳要別人怎麼認同你的言論?
: 真不喟是主權嘴泡俠~~
不認同這部憲法的人,學法的人之中可多的呢
但學法的人知道一點,不適宜的部分你可以修法,但修法之前就是服從它
那你是不是要說,你們自己都不認同憲法了,那還要別人認同你們?
沒有人要你來認同我們啊,我也沒有要你來認同我的言論吧?
我要一個什麼都不懂的人來認同我幹嘛?
但你總是認同事實的吧?
你要反駁我,簡單,舉出我言論中非事實的部分,我一下就垮了
若你想打那套"認同問題",嗯...我看真的有點使不上力吧。
對了,你對憲法完全認同嗎?憲法講的跟你觀感完全相符?
上面這個問題問第二次了,回答一下如何?
: : 嗯?我一再一再告訴你那是我個人觀感,跟事實無關了,請問是誰硬要把它當事實看?
: : 那又到底誰是個事實和幻想分不清的人?何必這樣一再表你自己呢?
: 教育部對幻想的解釋
: 注音一式 ㄏㄨㄢˋ ㄒ|ㄤˇ
: 注音二式 hun shing
: 相似詞 夢想
: 相反詞 現實
: 解釋 空虛而不切實際的想法。
: http://kuso.cc/3QVH
: 妳再凹阿~
我凹什麼呢?誰把我強調過非事實的言論一再當事實看待了,你何必逃避這問題?
就算拿教育部來說嘴,你解釋到啥了?
: : 我不是台獨份子,我是世界台灣化份子 ^.*
: 不是台獨份子?
: 那妳就是贊成把國號中華民國改成台灣共和國嘍?
請問一下,我回答過的東西需要這樣一而再再而三的問嗎?
17969要不要再去看一下?
: : 是啊,來讓我們看看你的豐功偉業
: : 17874篇,你說國際認為中華民國=台灣,又吹牛說些國際看法
: 國際認為中華民國=台灣這可是泛藍政客說的
: 小弟僅是引用他們的話!!
: 當然小弟也認同這句話啦!!(我跟閣下不一樣)
: 所以我才常會用中華民國-台灣來形容這塊土地的歸屬國
喔,太棒了,請給個新聞連結讓我知道是哪個泛藍政客這麼天才,謝謝。
: : 最後被逼急了,還說些愛國同心會和連宋都是中國人的話
: 連、宋和愛國同心會都自認為是中國人阿,
: 我也認為他們是中國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也認為他們是中國人(只不過現在被偽政府所統治)
: 但我不認為自己是中國人!
: 我是中華民國-台灣人
: 我可不像某區長選前台灣人,選後中國人
喔,太棒了,請給個新聞連結或任何學理考據告訴我一下連、宋和愛國同心會
什麼時候說他們自認為自己是中國人了。
請直接拿證據出來吧,看你嘴砲好累喔...維基也行啦,拿吧~
: : OK,這些都被我踢爆了。
: : 我知道這些話你都認同且有相同觀點,所以你才會傻傻的說出來被人電
: : 但你被電的理由是啥?因為你講的是非事實,但你把它當事實來發文
: : 我用事實很簡單的就可以欺負你
: 事實?妳幻想中的事實?
: 欺負?妳是出來丟臉而已!
對啊,幻想中的事實都可以把你電到屢次脫離戰場了....XD
: : 有趣的是,你到現在還不敢回答自己的問題是在問"個人觀感"還是"事實問題"
: : 這個問題一躲再躲,妄談什麼結論?
: : 國軍裡面刺槍刺半天,似乎也不會比別人更像個男人啊。
: 這問題上面回答過了
: 但閣下是特例中的特例(有時會發幻想文~)
: 所以與常人不同!
: 閣下所敘述的答案中分為三種
: 一、個人觀點(與事實不符)
: 二、事實或他人言論(非個人觀點且不同意)
: 三、個人觀點符合事實或同意他人言論
: 以後請閣下發文駁斥版友時說清楚妳的言論是屬於上述哪一種吧
: 不然大家都把妳的幻想文認真了
有趣了,我一再告知你我的個人觀感非事實,說了很多次了吧
結果勒?結果勒?
一個天兵硬要把他當事實看,還要我"說清楚"我的言論屬於哪一種
說了啊,天兵要裝瞎而已,我有什麼辦法?
要怪我?還是要怪天兵自己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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