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無照醫師

看板DPP作者 (ayumi)時間17年前 (2008/09/25 18:0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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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erocasper (下一個會更好!)》之銘言: : 醫師法 : http://kuso.cc/3Qf1 : 第 1 條 中華民國人民經醫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醫師證書者,得充醫師。 : 第 7-2 條 非領有醫師證書者,不得使用醫師名稱。 : 非領有專科醫師證書者,不得使用專科醫師名稱。 : 第 28 條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 : 械沒收之。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 一、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 : 生或畢業生。 : 二、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 : 三、合於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 : 四、臨時施行急救。 : 請問H大這樣有清楚了嗎? : 就醫師法來說無照醫師就是違法 : 除非是V和R同時上班! : 不然R出包V要扛責任! : 可我前面說過 : 雖然排班是同一時間兩位醫師(V+R) : 但卻會輪流休息,且R常被V凹看診時間 : 請問這樣說起來有符合以上規定嗎?? : 那位無照R常出包可是沒死人,或是經過其他人的提醒才及時更改醫囑 : 這些事情僅有該單位的人知道, : 因為如果傳出去會害了同班的V : 請問這樣有清楚了嗎? 這條我也有引出來 不知道你有沒有看到 現在的爭議在於指導下該怎麼認定 我也不是法律專業,不知道這句應該怎麼解釋(還是A大是法律專業?) 我也不是執業醫師,你朋友這樣的情況是否常態(每家醫院都這樣) 我本身是實習老師 規定上導師應該在班指導 可是偶爾他也會把班交給我帶 這樣的情況在實習老師身上還滿常見的 再說你之前好像有提到(錯了別怪,或者別人說的) 醫院人力不足 所以會有這樣的無照醫師出現 所以怎麼可能每次都是V與R一對一會診病人呢?(這可能還請BIO幫忙解釋一下) 所以可能這樣的實習醫師沒有指導醫師在旁進行醫療行為是違法的 但是可能只是醫界不成文的規定 畢業生可能就沒有V在旁指導了(因為人力不足) 你目前為止似乎只有問過你朋友有沒有這件事情 具體的狀況描述太過簡略@@ 所以我在medache板上詢問之時造成人家不少質疑 也因為我找錯板問了,所以自行刪文了 我請你去該板看看人家的回應你似乎也沒有理我 造成我這個大外行不斷往來兩板之間回文 中間可能有誤解的地方也沒有辦法釐清 十九萬的薪水現在看來 除非你拿出你朋友的薪水條證明 要不最後也只能變成各說各話 你相信你所相信的 強者我朋友說 = = VS 醫療辛酸板專業醫療人員的回應 另外關於我所說我幫你舉了例證的部分 你似乎沒有理解 你說你的本意在於在台灣醫療體制健全之前,不該開放承認陸醫學生學歷 有板友回應說理應在國考處把關 而我證實了無照醫師的存在 即是在國考處把關嚴格,還是有可能造成陸醫執業的發生 不就佐證了台灣醫療體制並沒有健全到可以防止陸醫學生在台執業 所以不該承認陸醫學生學歷嗎? 這個有沒有脫離你所討論的部分呢? 麻煩請你告訴我好嗎? 我的表達能力真的有這麼差嗎? = = 這樣應該沒有脫離本版討論範圍吧 因為我只是在驗證他的前提而已 至於你說的那種無照醫師有沒有違法 想請你去法律板問大概是不可能了(不想當狗仔?)(陸醫不能來才是最重要的 ^.<* ) 你強者朋友的話又不清不楚(人名、醫院名呢?)(說給TD大了,TD大也沒來幫你背書 OTZ) 目前看起來你強者朋友根本只是在抱怨而已(而我居然傻傻的認真了 = = ) 我考慮一下要不要再次冒著被人噓文,被人懷疑其心可議的風險之後 = = 再去法律板問吧(還是板上有法律專業板友要出來說明的?) 現在想想還好我俗辣沒有去八卦板問 要不現在被噓爆的就是我吧 而A大你繼續在這裡另開戰場 社會公義呢?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5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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