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無照醫師

看板DPP作者 (下一個會更好!)時間17年前 (2008/09/25 00:50), 編輯推噓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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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法 http://kuso.cc/3Qf1 第 1 條 中華民國人民經醫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醫師證書者,得充醫師。 第 7-2 條 非領有醫師證書者,不得使用醫師名稱。 非領有專科醫師證書者,不得使用專科醫師名稱。 第 28 條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 械沒收之。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 生或畢業生。 二、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 三、合於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 四、臨時施行急救。 請問H大這樣有清楚了嗎? 就醫師法來說無照醫師就是違法 除非是V和R同時上班! 不然R出包V要扛責任! 可我前面說過 雖然排班是同一時間兩位醫師(V+R) 但卻會輪流休息,且R常被V凹看診時間 請問這樣說起來有符合以上規定嗎?? 那位無照R常出包可是沒死人,或是經過其他人的提醒才及時更改醫囑 這些事情僅有該單位的人知道, 因為如果傳出去會害了同班的V 請問這樣有清楚了嗎? -- ====================== 官字兩個口 說啥都是玩笑話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15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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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不需要V在場我也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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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我也有引出來,但法條也沒明確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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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指導下該怎麼解釋,我不是法律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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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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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想回去問人的,可是人家已經不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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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我,因為你說話都說一半,我根本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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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去問人,現在我可能打電話問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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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或者是去法律板問問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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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我本身是實習老師,有時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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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在班上,也是我來帶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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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的人力有辦法這一對一我是很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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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之前似乎也說過醫院人力不足 印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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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十九萬的可信性,麻煩你去medac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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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看看先,看看其他專業醫師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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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BIO大我記得是醫療專業(錯了別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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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說十九萬不太可能,目前也只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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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這樣說,客觀來看不太容易,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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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非要你拿出薪水條來,要不就只能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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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各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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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者我朋友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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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文好了,這樣難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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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8sc_aS0 (D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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