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謬的板主公告

看板DPP作者 (evo n610c)時間16年前 (2008/08/26 12:27), 編輯推噓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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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公告的說法就是: 跳針的人只要說:"你不准說我跳針", 那就不准說跳針! 詭辯的人只要說:"你不准說我詭辯", 那就不准說詭辨! 這跟上次浸我水桶的情況一模一樣, 寫 0 分文的人只要先告狀, 板主就限制別人的言論自由! 好一個講求言論自由與"理性"的板主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09.57.12

08/26 12:29, , 1F
大家的程度太高了,都看不懂
08/26 12:29, 1F

08/26 12:36, , 2F
你對他們還能有什麼期待??
08/26 12:36, 2F

08/26 12:37, , 3F
我也覺得很怪異= =
08/26 12:37, 3F

08/26 16:46, , 4F
習慣就好
08/26 16:46,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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