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綠衫軍
※ 引述《goodbye (我的願望不會實現的)》之銘言:
: 其實經濟不能全部怪馬 馬上任不調整油價還是全民買單
: 你覺得讓沒用油的人負擔這錢合理媽?
: 劉兆玄的施政長遠來說是對的 總不能股票一跌就國安基金
: 國安基金還是全民買單 你覺得沒買股票的人該幫買股票的人負擔媽?
: 要買股票就要有種賠錢 不能賠錢要別人賠 賺錢自己賺
: 關於股票不護盤油價自由我認為這兩項政策是非常正確的
: 到目前為止我對馬團隊除了國防部長那白痴
: 還有李清峰那選擇性班案非常不爽
: 李慶安雙重國籍都一直不辦是怎樣
: 此外 大致都可以接受要打分數的話大概是80分
: 可能是有立法委員那群腦殘的襯托 我覺得現在我很支持劉兆玄的施政
: 剛剛看新聞發現那去民進黨踢館的四傻居然無罪真的超不爽
: 還是擋人的被叛有罪
: 希望下次立法委員選舉綠能大勝 稍微牽制一下
: 我是就事論事 我是無黨派的 政策我認為是對的只是有心人故意找渣
: 藍營立委就是擺明以吳伯雄王金平連戰 為首爭權
: 綠營就是要降低對方戰力
: 相對的我覺得蔡英文目前讓我有馬英九以前的感覺(我是說風度)
: 希望他能保持下去
: (ps.強調一下我支持台獨)
說真的那個四傻事件只能說民進黨這次是付出代價
激情過度跑去包圍別人+推擠(請爬新聞吧 還有附圖)
四傻是不是被設計那是另一回事
重點在於法律的規定
四傻藉由立委之名去「查」
新聞重播也知道第一XX的某位人士口誤
不管是被騙也好還是自己資訊錯誤認知也罷
這四傻構成了主觀上的錯誤
僅能說他們過失侵入住宅罪(很白癡的過失~但是這是客觀觀點的現實)
更何況侵入住宅明確的寫了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
光是這個是不是無故就可以讓他們有一大串的脫罪之詞
沒被起訴不意外
至於李應元他們的罪呢?
李應元他們當時為了炒作這件事情
甚至進行了包圍和爬上警車和推擠等等的客觀事實
光是這包圍就有點限制他人行動的味道
刑法304條
以強暴或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他們包圍不讓那四傻行動就可以構成「強暴」和妨害人行使權利這兩個要件
若是超脫常軌不把李應元那些人起訴
我看大家走在路上被兄弟包圍也只能阿彌佗佛了
這也是他們炒作新聞的一個代價
至於那四傻雖然無法給他們定罪
但是社會觀感也知道他們這舉止很白痴
重點在於我們講求法理情
你要先談法
才能繼續談理和情
不能直接給他跳過法律的檢驗直接去說理和動情
若是這樣那殺人的只要說我出於義憤殺人去討好人心就無罪?
劫富濟貧也無罪?
今天起訴李應元都沒判他們有期徒刑
只是拘役跟罰金就已經考慮到情理的部份算是很輕的罪了
若什麼判決都要考慮到大眾觀感
那我們又何必需要一套法律
都給大家公投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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