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李桐豪 vs 工程師
※ 引述《htl ( E L I T E)》之銘言:
: 去年前立委李桐豪曾發言全國百姓可逕行槍殺陳水扁
: 檢方好像沒有什麼動作
: 今天看到有一個南科工程師發言反對死刑
: 而發表欲對王部長和馬總統不利之言論
: 警方旋即逮捕歸案
: 請問這兩事件有什麼不同
: 請教各位學法律的朋友們
我不是學法律的, 但是我可以跟你說
台灣的法律一項是"有錢有權的人說的對"
工程師比立委, 根本是懶叫比雞腿,怎比呢?
今天有錢人可以大大方方的不交稅
你小平民可以嗎? 不行吧~
今天立委可以把直升機開到公園內
你升斗小民不要說真的直升機,
玩遙控的都會被警察請去喝茶
今天吳淑珍只要爽可以一直不出庭
你被告可以嗎? 用屁股想也知道不行
今天阿扁用公款買鑽戒送阿珍可以說國務機要費是機密
小平民作公務員不要說貪污了, 帳不清都會被關
這就是現實, 有權力的就沒事
今天民進黨立委說"X, 馬總統真是該槍斃"
我相信明天那位立委還是很逍遙的出現在你我眼前
人權? 沒錢沒權就沒人權, 古今中外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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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0.70.50
推
06/27 23:2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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