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接下來要做的一件事

看板DPP作者 (橘小迷)時間18年前 (2008/03/23 02:21),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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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onor1984 (希望願望成真)》之銘言: : 想順便問一下 : 不能夠改成以後公投有三個選項 : 同意 反對 撤銷(不予置評 沒有意見 等同沒有提出) : 然後取相對多數 : 最後一定有結果 : 這個方法不是比較好嗎? : 各方面的意見都涵蓋了. 其實我也有想過類似的意見耶 不過: 第 22 條 公民投票應在公投票上刊印公民投票案編號、主文及同意不同意等欄, 由投票人以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工具圈定之。 就公投法的部份條文來看 公投的實行應該是被限制在「只有同意 、不同意兩種選項」了 如果要改成多選項 那可能要修部份法條了 不過選項的訂定的權則在誰身上? 提案人? 立法院? 行政部門? 其實不管是哪個都會有點問題 而且設了選項 可能也間接削弱了「公民直接表達」的這個重要的精神 不過如果真的要修 其實重要的還是這一條吧: 第 30 條 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 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 否決。 我一直覺得這是民進黨在選後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不管選贏選輸) 不過看來困難重重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6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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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25% (50%乘50%) 就可以通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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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門檻有什麼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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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立場來看,如果門檻修低了,今天K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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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來玩統一公投,到時候怎麼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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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7vKuFp8 (D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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