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載]歧視陸生法制化 何來人道﹖
【 在 humter1973.bbs@ptt.cc (木人心) 的大作中提到: 】
: 大陸人和台灣人結婚一樣可以選擇不歸化保留原籍啊!
: 台灣又沒有規定和台灣人結婚就一定要申請歸化,這本來就是隨你意,
: 任教育職也不用先歸化,隻要大學肯聘用就行了,
: 這一點並沒有任何的差異.
: 最早那篇的資訊是完全錯誤的,你可以接受在子虛無有的指控嗎?
根據中廣新聞﹕
吳清基指出﹐「陸生如果結婚﹐就和原本申請來台求學的目的不符﹐
馬上叫他送回去﹐再依依親的身分來台﹐我們就不會準許他入學﹐在
陸生來台的相關辦法裡就會規范。」
如果前面的資訊是錯誤的話﹐我想問一下﹕
台灣對於外籍留學生與台灣人結婚﹐是否也是立即遣返
並以新身分返台後不得繼續學業﹖
如果是﹐那沒話說﹔但是根據前面的文章﹐似乎並非這樣吧﹖
另外﹐前面的新聞指摘的是這樣的做法在世界上似無先例﹐
似乎也不是子虛烏有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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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I could come across you in the summ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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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HaoYu 於 May 20 13:24:53 2010 修改本文‧[FROM: 1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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