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新聞]陸委會:赴陸當官 觸法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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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位官員??. 依現行法律,非陸委會公告禁止者,得經允許擔任職務. 看似一次性,實不在於一次或連續. 記者不用功,除兩岸關係條例外,還有其他法律可適用. 也就是說. 政府依法可. 1.限制或禁止其擔任職務. 2.若不從,以強制力排除其抗拒. 3.將其任職之全部金錢利益予以裁處. 平潭這事的觀察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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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reader.chinatimes.com/forum_112857.html. 平潭副主任等同大陸副市長級職務 陸委會:赴陸當官 觸法罰錢. 【記者劉馥瑜/台北報導】 2012/03/07 工商時報. 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向台灣精英大舉招才,祭出優渥的薪資與福利,讓許多人躍躍欲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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