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陸網絡控制的總體評述
言論的存在時間與擴散範圍與影響力成正比,這是本文的核心主旨。
※ 引述《douglas3737 (趙黑衣)》之銘言:
: ※ 引述《hawick (刺蝟哲學)》之銘言:
: : 控制集會遊行事件出現,就是限制人民的表意自由,表意自由不只是言論的內容,
: : 表達的型式也是保障的範圍。
: 我從來沒有否認過大陸現在的自由程度不如臺灣,尤其是在集會問題上。
: 我一直講大陸的集會政策現在是比較嚴格的,對人民有諸多限制。
: 這我是不否認的。
: : 所以金盾就是限制人民的表意,去爭論限制在言論或是型式上其實意義不大,
: : 在沒有犯罪事實之前,這樣嚴格的控制有沒有必要應該被檢討,
: : 但是人民沒有管道表意,要該如何去糾偏呢,透過不對人民負責的人大嗎?
: GFW不等于大陸的網絡審查,大陸的網絡審查不等于限制人民的表達。
GFW是啥涉及技術名詞我就先不詳細解釋,不過這個新聞先看一下。
https://goo.gl/GzgdqR
中國「網路長城之父」演講時也被擋,只好當眾示範翻牆
很明顯,GFW會使得言論的擴散範圍受到影響,起碼你看不到GFW不要你看見的
資訊,為了看見這些資訊你必須有一定程度的知識。
中國的網路審查不只是是限制人民的表達,它做的是積極行動去控制網路言論
的存在時間與擴散能力,而這樣的行動幾乎存在於網路的每一個角落,因為
GFW是這個國家的基礎網路設施。如果把網路的言論比喻成下雨,中國的網路管
制就是在下雨後把盡速路面弄乾,弄得好像沒下過雨一樣,而GFW讓人看不見國
外電視台的天氣預報。
衍生的狀況就是然後當有人說出因為地板是乾的所以沒下過雨,這種很明顯有
問題的話竟然會被走在路上沒被淋濕的人所認同,並且被當作事實記錄下來。
被雨淋成落湯雞的人會不會感冒?who cares?
言論是幹嘛用的?言論是拿來交流用的,交流後會在交流的人之間產生影響力
也許支持,也許反對,也許調整產生新的言論,最後參與討論的人有機會在言
論中形成共識。總之,言論需要被看見,需要被散播,需要被記載,如果言論
缺乏被傳播的管道,那這言論的影響力跟沒有是一樣的。
言論存在一天有一天的影響力,存在一個月有一個月的影響力,存在一年有一
年的影響力,但是中國積極實施網路審查可以決定言論可以存活多少時間,可
以決定言論擴散的範圍,那也就代表中國政府可以決定言論的影響力。
至於找發表言論的人的碴,那只是順便而已。
: 這個結論金加里的文章講的很明確了。
: 我認為現在的控制程度比較嚴格,但是否需要檢討呢?
: 我個人主觀上認為其實還好。因為人民要表達意見的渠道現在并不少,并非一定要
: 采用集會的形式來表達。而且進來的幾次集會均沒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表達意見的渠道很多,而集會遊行的意見表達不論有沒有效果,第四權應該
忠實的傳達與記錄這些言論。在網路存在的這個時代,第四權得以不仰賴於
特定人或組織,任何人都可以是第四權的一部分。你有看台灣人一開始期待
太陽花運動的效果嗎?你有看台灣人一開始期待白衫軍的效果嗎?效果是之
後才知道的,因為覺得沒有好效果就放棄表達意見渠道,那叫做自我閹割。
有沒有聽過太監說做愛會傷身的?
在其他國家,網路使用者的共識是盡可能擴大言論表達的空間,直到使用者
之間達成共識。不論這些言論有害、有價值,討論者間形成共識前都應允許
被存在。
在中國,言論可以存在的時間與空間並不由討論者共同決定,因為國家有足
夠的力量決定這些言論有沒有機會在討論者間形成不同的共識,很明顯,中
國人的共識一開始就已經是受侷限的了,這也是中國人高效率的原因。
: 你不能下人民沒有管道表意這個結論。這個結論沒有任何的依據,完全
: 是你的偏見。不然你可以把依據拿來講講。
: : 如果是政策造成的損失,受害者自然是群體,這些訴求本來就是群體行為,
: : 像是年金改革、一例一休,都是群體出面向政府抗議,不用考慮訴求合不合理,
: : 即使不合理他們還是有權上街頭,民主的精神就是如此。
: 首先,我們和你們不同,我們的民主一直包含在決策的過程中。不像你們,你們
好啦我知道啦,群體決策就叫民主,你國民主不等於我國民主,不就好棒棒?
台灣的民主是台灣人之間不斷討論凝聚出來的共識,即使這共識要凝聚很久,
即使共識凝聚後又會倒退,這是因為意見表達的空間夠大,參與意見表達的人
也不限利益有受影響的人,共識的凝聚效率就差。
: 的民主只在授權,不參與決策。這個是我們很不同的地方。
你說的"我們"是代表誰了?不要隨便代表別人好嗎?
: 第二,這種群體性受害的確有,但其利益訴求決策的時候就已經考慮到了。不需要等
所以決策時有考慮到利益訴求好棒棒?啊有沒有看見台灣同性戀不要專法而是要
修改民法?有沒有看到台灣民眾要求兩例而不是一例一休砍七天假?利益訴求決
策都有考慮到了,所以抗議的聲音就不重要了?
: 著這些人來呼吁,不用呼吁不用集會,一樣是要解決的。
你國對集會遊行到底是怎麼看的啊?集會遊行固然是為了解決問題,但是本質是
為了擴大言論的影響力。
一個會用國家公權力限縮言論存在時間跟擴散範圍,跟國家會不會照顧受害群體
的利益是有關係嗎?這兩回事吧。
: 第三,你們政府有權不顧你們的利益,所以你們有權上街。我們的政府不能不顧
: 我們的利益,所以我們相應的上街的權利受限更嚴重。
你們上街的權力又不是自願放棄的,台灣人上不上街的權利是可以主動放棄的,這
是有啥可比的?
國家顧不顧人民利益從來就不是集會遊行權利的前提好嗎?中國人就算國家不顧人
民利益,集會遊行權利還是受限,別一副"國家對我很好所以我們不會上街"的嘴臉
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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