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中的言論自由=沒有自由
既然大家討論言論自由,也講到造謠,還說到真理到底是不是越辯越明的問題。
那么我不禁要把這個拿出來講一講。
這條新聞是關于大陸VPN的,這是kolod546這位朋友貼給我的,主要是為了證明中共這
個王八蛋居然要禁止私自建立VPN,我們這些大陸人民翻墻就難上加難,順便來打臉我
大陸100%是沒有言論自由的。
可不是嗎?居然禁止私自建立VPN,公民個人建立VPN還要報批!?還要政府允許!?
干!真是暴政啊!
新聞地址如下:
https://technews.tw/2017/01/23/china-regulation-over-internet-access-servi
ces/
這篇“科技新報”的報道中原文如下:
中國又一項加強網路管制的政策,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22日發布最新通知,將嚴格清
查并規范網路接入服務市場,其中“未經批準不得自建或租用VPN”這條,將使得中國
網友能夠偷偷翻牆(網路長城)的機會大減。
這條新聞是不是鐵證如山!?是不是全是真話!?
即使是我這樣一個維護中共的人也不得不承認,新聞引用的原文(即“未經批準不得
自建或租用VPN”)完全正確,并無虛假。這是100%的原話。
但我只想說,翻滾吧牛寶寶,無良妓者,臺灣媒體真是沒有下限,也難怪你們是這水
平了。
下面我來告訴你什么才是真相。
新聞引用的是原話不假,可這破媒體敢不敢引用完整?
這句話引用自一個官方文件,《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清理規范互聯網網絡接入服務市
場的通知》,文號為工信部信管函[2017]32號。
地址如下:http://www.miit.gov.cn/n1146290/n4388791/c5471946/content.html
在該文件的第二大點第二項第4條出現了新聞引用的內容,但真實意思完全不同。原文
如下:
4.違規開展跨境業務問題。未經電信主管部門批準,不得自行建立或租用專線(含虛
擬專用網絡VPN)等其他信道開展跨境經營活動。基礎電信企業向用戶出租的國際專線
,應集中建立用戶檔案,向用戶明確使用用途僅供其內部辦公專用,不得用于連接境
內外的數據中心或業務平臺開展電信業務經營活動。
看清楚了嗎?工信部的意思是,“未經批準不得自建或租用VPN開展跨境經營活動”。
然后到了你們臺灣媒體嘴里,就變成了“未經批準不得自建或租用VPN”。天啊,這智
商、這職業操守、這水準,我水土不服就服你們臺灣媒體!
后面的“開展跨境經營活動“直接不要了,就留前半句!這斷章取義的水平真高啊!
關鍵你們看的還興致勃勃,大概心中默念:看吧,中共就是爛,大陸人真是悲劇,版
里居然還有人為其辯護,不是五毛就是傻逼。
你們還覺得呢?
我覺得啊,你們還是多看看陸媒算了,臺灣媒體這水準真的也是沒誰了。誰看誰傻,
誰信誰傻,真的。
此外,這種小事你們媒體都要造個謠,可以想見其他造謠的地方海了去了。
而你們連分辨這種小事真假的能力都沒有,你們有什么資格談民主?有什么資格保證
自己的決策是正確的?
這種假新聞都看的津津有味,幻想著對岸水深火熱的生活,
你們有什么資格來講言論自由可以帶來人民選擇,而人民自己有權選擇,人民的選擇
一定會是正確的?
這個新聞給你們選擇了吧?讓你們選擇不同的認識:1、大陸禁了私人VPN,2、大陸沒
禁私人VPN。
請問你們選擇對了嗎?這都選不對,你怎么知道你的其他選擇其他認識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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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反而縮,雖千萬人吾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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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2.211.129.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89500037.A.C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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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你來個中國假新聞,我們看看臺灣假新聞多還是大陸的多。
※ 編輯: douglas3737 (222.211.129.246), 03/14/2017 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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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臺灣怎么不打擊假新聞?
※ 編輯: douglas3737 (222.211.129.246), 03/14/2017 2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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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假新聞你們司法判斷了嗎?這媒體負了什么法律責任?
※ 編輯: douglas3737 (222.211.129.246), 03/14/2017 22: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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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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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未說因為假新聞就要限制言論自由。這不是我的觀點。
你們這種扭曲別人觀點的壞毛病什么時候改?苦笑
我只是說,你們以為自己很自由,其實并不自由。
因為你們以為自己有選擇,其實你們并沒有選擇。
這很符合被洗腦的特征,潛默性。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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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ouglas3737 (222.211.129.246), 03/14/2017 23:42:02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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