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資訊] 正面回應活摘器官的證據 大衛報告
※ 引述《douglas3737 (趙黑衣)》之銘言:
: ※ 引述《anawak (...)》之銘言:
: : 視頻裡講死刑的槍決有一定流程。還有保存期限的問題。
: : 所以那兩個備用肝不可能是死刑犯。
: : 請注意他是講正常程序上槍決死刑犯的作法。
: : 而文章裡說那兩個人是死刑犯。剛好都在這天被宣佈處死。
: : 按正常程序不該如此,但卻如此,因此其中存在相互勾結。
: : 沒有矛盾。你所謂的矛盾正是人家的質疑。
: 你已經到了完全胡攪蠻纏的地步了嗎?
: 視頻觀點
: 視頻1分40秒到1分46秒:所以說,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們從廣州和重慶拿來的,
: 或新疆找到這備份肝,都是活人
: 視頻2分05秒:第三個,這也是游離于司法之外的,不是死囚犯,為什么
: ?因為……
: 文章觀點
: 黃潔夫的手術從二十九日晚七點一直做到三十日早上十點,在觀察二十四小時后,黃
: 宣布手術成功,不再需要備用肝臟了。衛生部二零零六年發布的“肝臟移植技術管理
: 規范”規定肝臟冷缺血時間不超過十五小時,那從重慶和廣州運來的兩個備用肝只能
: 是兩個大活人,否則別說從尋找肝臟開始,就算手術開始到四十小時后才能知曉的自
: 體移植是否失敗,事先摘下來的肝臟早就失效了。奇怪的是,這兩個來自重慶和廣州
: 的死刑犯為什么剛好都在這一天被宣布處死,而且被隨便拉到新疆執行死刑呢?中國
: 監獄、法院、醫院又存在怎樣的勾當呢?
: 視頻觀點說,這個不是死囚犯
: 文章觀點說,這個是死囚犯
: 所以這就是矛盾的。
你說我胡攪蠻纏,但是你接下來的話又跟我說的符合。
我是不是要把最上面那段再貼給你?你到底要反駁什麼?
我想了一下,從你一向代表官方利益的立場來看,你的意思是大概是:
文章說是死刑犯,
從死刑犯身上取器官來移植很正常,因為那時法律規定可以。
頂多就是法官監獄跟醫院相互勾結,按手術需要去決定死刑犯何時該死。
(但是後面這句你會略過遺忘。你只會記得共產黨的美好。
反正就是從死刑犯身上取器官天經地義。)
但是視頻卻說不是死刑犯。
這個視頻意圖污指我們中國政府隨便從百姓身上活摘器官。
所以這個視頻是別有用心的,是有陰謀的?
是不是這樣?
(不要怪我腦補你,你的論述都不清不楚。)
但視頻說的很明白,死刑犯的處決必須經過一定程序。所以不會是死刑犯。
人家也是按法律規定來講。怪誰?
不管是文章還是視頻都對政府不利。
一個說法官監獄醫院相互勾結,
一個暗指醫院用的是非志願的可能來自活摘的供體。
兩個你自己挑一個。
看是中國政府腐敗,法院監獄跟民間醫院相勾結,
還是中國的民間醫院使用活摘的供體但政府卻坐視不管(也是中國政府腐敗)
結論是挑哪一個都是中國政府腐敗 XD
要繼續護航是嗎?黃洁夫用的備用肝絕對合情合理合法?
那你說說為什麼隨便就能有兩個肝還能備用那麼久的時間。
: : 備用肝不是送到就好,要放在旁邊備用。
: : 是自體肝先用,如果手術失敗再使用備用肝。
: : 29日下午6點30分,備用肝送到。
: : 手術從29日晚上7點做到30日早上10點。
: : 然後又觀察24小時,已是31日早上10點,此時宣布手術成功,不再需要備用肝。
: : 也就是說,
: : 1.備用肝必須保存到31日觀察期結束後再加上一段時間。
: : 因為這時候自體肝如果經過觀察後發現不合,手術必須重來,啟用備用肝。
: : 從29日晚上6點半到31日早上10點,已經39.5小時。
: : 再加上備用肝的手術時間,超過保存期限。
: : 2.備用肝必須保存到手術完成再加上一點時間。
: : 不管觀察期了,但有可能自體肝在移植的時候就失敗。
: : 醫生手一抖不小心割壞自體肝,此時啟用備用肝。
: : 從29日晚上6點半到30日早上10點,已經15.5小時。
: : 再加上備用肝的手術時間,超過保存期限。
: : 以上還要加上從原來的供體身上取下來的手術時間、運送時間。
: : 所以那個視頻是在推論,該次手術其實是送兩個活人去到新疆。
: 你不是醫學專業,我也不是。我只是提出,這個是存在可能的。
: 關于備用肝必須保存到什么時候,是觀察期結束?還是手術結束?又或者是手術中
: 確定不需要異體移植的時候?
: 這些你不曉得,我也不曉得。我們對此都不了解,所以還是不要隨便發表意見了
結果說不過去了,開始叫大家都不要講話了 XD
共黨份子最會這一招。
醫生有醫學專業,但醫生也要講普通話。
黃洁夫說:「如果自體肝移植失敗,則進行備用肝移植」
所以備用肝是在自體肝移植手術之後,如果失敗了才啟用。
你卻只計算到送達時間。難道你第一時間就要一次裝三個肝嗎?
: 我只是提出,的確存在合理可能。
還在嘴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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