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大聲講話的大陸人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calebjael)時間9年前 (2015/06/02 10:49), 9年前編輯推噓-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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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aboosh (大王椰)》之銘言: : 看你這樣長篇大論就覺得賊可笑 : 講半天沒講到重點 也不知道啥叫噪音污染 : 簡單說 你在圖書館 這時就需要安靜 : 因為多數人思考需要一個安靜的環境 : 你在睡覺時 需要安靜 : 因為多數人睡覺需要安靜 : 換句話說 就是尊重別人的安寧 : 所謂說話大不大聲算不算犯了公德 說到底就是尊重他人與否 : 你是只考慮自己 還是也把別人也考慮進來 : 大家都在體育館吼叫加油 需要安靜嗎 : 動動腦好嘛 所以﹐你現在承認﹐問題不在於“大聲還是小聲”﹐ 而是在於“別人的勸告與規定﹐你是否有去入鄉隨俗去遵守”。是吧﹖ 不會再說﹐“大聲就是沒素質”吧﹖ 不會再說﹐“小聲是普世價值”吧﹖ 你就直接回答這兩個問題就好﹐轉那麼多彎﹐死不認最初一刀切的說法錯了幹嘛。XD 不過還是要再告訴你﹐重點是在“當地的規定與別人的勸告”。 (所以我說﹐對遊客素質的評價﹐要分初次入境與多次入境來不同分析。 初次入境的人通常不知道﹐拜訪日本人要帶禮物、在德國不能亂脫鞋、 在印度可以用手抓飯﹐所以初次入境不符合當地的規定﹐且沒有接收到別人的勸告﹐ 是值得理解的。而如果是多次入境﹐那就不同了﹐那絕對是個人有意的。) 但是你轉彎提到尊重這點﹐還是錯的。 因為同樣的﹐尊重﹐是沒有標準的。 你覺得你已經很尊重別人了﹐在別人看來則未必。 你覺得你自己說話已經很小聲了﹐但在別人看來則未必。 難道你可以說是他故意要說大聲﹖那你在指責些什麼﹖ 我覺得我對穆斯林已經很尊重了﹐但是我還是吃豬肉﹐所以我遇到ISIL﹐ 我還是會被斬首。 明白嗎﹐這就是我們反對ISIL的地方。 尊重跟言論自由一樣﹐是相互的﹐而且是沒有標準的﹐不同人有不同的在乎點的。 在台灣﹐你覺得鄙視中國人沒有問題﹐可以支那賤畜這麼叫﹐在美國﹐這是種族歧視。 是不能這樣“言論自由”的。這就是一個例子。 ISIL並沒有尊重“吃豬肉的人”﹐動輒抓人去斬首﹐那麼如何能夠怪別人不尊重他﹖ 你覺得在台灣大聲說話的大陸人沒有素質﹐是對台灣人的不尊重﹐ 那麼﹐你是否又有尊重過他們﹖ 你是否在罵素質差之前﹐有區分過至少以下兩種﹕ 一、他是故意要說大聲的。 二、他已經很小聲在說話了﹐但音量對你來說還是太大了。 的區別﹖ 沒有吧﹖因為你並不是真心要互相尊重﹐你也不是真心要“愛之深責之切”﹐ 你不過是找到一個可以攻擊他人的理由。 什麼尊重別人之類的﹐不過是你現在找出來的理由。 所以你才會在一開始就直接不分三七二十一宣告說﹕ 大聲就是沒素質。 小聲才是普世價值。 那麼請問﹐這樣的你﹐跟ISIL宣告說﹕ 不一天禮拜五次的人都該死。 真主最大是普世價值﹐要建立嚴格伊斯蘭法下的純伊斯蘭國家。 有什麼區別﹖ 你再找出一百種理由﹐什麼吃豬肉不道德、吃豬肉不潔凈...還不是先射箭再畫靶。 先規定了“大聲就是沒素質”然後再來找理由。 咦﹐我問過你﹐跟聽力有障礙的人士溝通時﹐當對方說聽不清時﹐ 你的素質的表現是加大音量還是繼續保持低音量﹖何種才是有素質、尊重人﹖ 不是說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是有愛心嗎﹖你怎麼忘了聽障人士呢﹖ 普世價值﹖普你的世。XD 最後再說一次﹐重點是在﹕“規定”與“勸告”。 孔子都說過﹐不教而殺謂之虐。 你沒有規定﹐也沒有勸告﹐就說別人做得不對﹐是你錯了﹐而不是別人錯了。 如果一個餐館有規定﹐就餐時音量不得超過多少多少分貝﹐然後客人超過了﹐ 那麼餐館要罰要趕﹐都有理由。 如果沒有任何規定﹐也沒有服務員先提出勸告﹐就說客人說話大聲要把客人趕走﹐ 合理的解釋是店長來大姨媽了心情不好﹐而不會是客人的錯。 最後的最後﹐說到規定﹐台灣應該有規定飆車族不合法吧﹖ 不知道晚上台灣的路上﹐有沒有開改造過的電單車摩托車跑車﹐發動機轟鳴﹐ 呼嘯而過的飆車族﹖ 我想應該是有的吧。 為了你的“普世價值”﹐你的“道德”﹐你的“素質”﹐你的“愛之深責之切”﹐ 你先去他們面前當道德傳教士吧。至少飆車是真的有安全風險的。 不過我想﹐你還是會回避吧。 因為你的目的是在“可以攻擊他人”﹐而不在“what、when、why、who、how”上思考﹐ 所以你還是一樣不是沒考慮到這個﹐就是沒考慮到那個﹐ 而我就一篇篇給你提出你所忘記的例子﹐然後你一點點轉彎。XD 現在再回到主題上來﹕ 大聲就是沒有素質嗎﹖ 小聲是普世價值嗎﹖ 你回答嗎﹖還是繼續裝看不見﹖還是學某人﹐不停說我玻璃心碎一地﹖ (不好意思啊﹐我碎一地的玻璃心﹐紮傷容易受傷的你了。XD) : 對了 我估計尊重這兩字在貴寶地還是稀有物 : 不懂也是很正常的 : 讀一堆書 連這點道理都不懂 何不去做工? 嗯哼﹐為中華之崛起而做工。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8.248.141.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33213393.A.887.html

06/02 11:13, , 1F
還在硬凹,不懂公德心,真是沒救了
06/02 11:13, 1F

06/02 11:15, , 2F
還自稱中華崛起,沒公德心還凹,讓人看不起
06/02 11:15, 2F

06/02 11:18, , 3F
不好意思﹐我的玻璃心又紮傷你了。XD
06/02 11:18, 3F

06/02 11:19, , 4F
辮子該剪小腳該放,不然不是憤青是愚青
06/02 11:19, 4F

06/02 11:21, , 5F
光耍嘴皮子,就是不肯有公德心,還挺堅強的
06/02 11:21, 5F

06/02 11:22, , 6F
這樣"崛起",很蠢。懂嗎?
06/02 11:22, 6F
所以你是思想還停留在民國初年的時代嗎﹖ “辮子該剪”﹐跟“留辮子的都是沒素質”、“不留辮子才是普世價值”的區別﹐ 你該不會分辨不出來吧﹖民國初年的革命黨中的憤青中二們就可能分辨不出來。XD 我的玻璃心一直在紮傷你﹐害你可能等下要抓狂﹐實在不好意思啊。XD ※ 編輯: calebjael (58.248.141.54), 06/02/2015 11:37:03

06/02 11:33, , 7F
好像看到義和團紮了辮子,裹著小腳,這樣中
06/02 11:33, 7F

06/02 11:33, , 8F
華崛起作顧工,很卡通
06/02 11:33, 8F

06/02 11:40, , 9F
這紮辮子裹小腳的妄想崛起的,不是民國初年
06/02 11:40, 9F

06/02 11:41, , 10F
,是清朝末義和團。懂?
06/02 11:41, 10F

06/02 11:44, , 11F
你這玻璃心還輪不到民國,到底民國是剪辮子
06/02 11:44, 11F

06/02 11:45, , 12F
了。頂多是當時的遺老。遺老也是替辮子小腳
06/02 11:45, 12F

06/02 11:45, , 13F
護航硬凹過,今天有玻璃心替沒公德心的行為
06/02 11:45, 13F

06/02 11:45, , 14F
硬凹,本質是一樣的。
06/02 11:45, 14F

06/02 11:47, , 15F
幾年之後,硬凹玻璃心,會像硬凹遺老一樣的
06/02 11:47, 15F

06/02 11:47, , 16F
消失,留下的是孝笑話而已。
06/02 11:47, 16F

06/03 13:23, , 17F
我早就说这没什么好争的
06/03 13:23,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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