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震東遭逮陸方未通報 兩岸協議簽假的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酩酊)時間11年前 (2014/08/20 18:57), 11年前編輯推噓9(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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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lebjael (calebjael)》之銘言: : ※ 引述《inebriety (酩酊)》之銘言: : : 這篇大致上沒錯,只是兩岸網民對於「限制人身自由」嚴重性看法不一。 : : 24小時可能還在大陸內跑流程,但經過了近六天台灣方才接受到訊息,我不曉得這即不即 : : 時,但可能在大陸的定義算即時了。 : 請注意﹐是“及時”﹐不是“即時”。 : 及時是“適時”﹐即時是“立刻”﹐語義差很大。 ^^^^^^^^^^^^^^^^^^^^^^^^^^^^^^^^^^^^^^^^^^^^ 你會這麼發言,想必是你不知道台灣的即時能等於及時 http://tinyurl.com/k8tquj6 我貼這麼多次在你那推文,也不曉得你有沒有點進去。 不過你不想學就算了,我教其他大陸人。 1. 及時 注音一式 ㄐ|ˊ ㄕˊ 漢語拼音 j  sh 注音二式 j  sh 相似詞  即時 相反詞  1.把握時機。晉˙陶淵明˙雜詩十二首之一:「及時當勉勵,歲月不待人。」三國演義˙ 第二十二回:「兵加曹操,豈曰無名?公正當及時早定大業。」 2.立刻、馬上。文選˙古詩十九首˙生年不滿百:「為樂當及時,何能待來茲。」 3.正趕上需要、正趕上時機。如:「幸好及時趕上飛機。」 - 就按大陸定義 及時是“適時”﹐即時是“立刻”﹐ 那麼大家又認為幾小時算適時呢? 台灣之前想改成48小時改不過,所以按台灣的「適時」來說也是24小時。 當然啦,我不是在問台灣人,科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2.58.21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08532243.A.609.html 修文時好像砍到文 ※ 編輯: inebriety (1.172.58.219), 08/20/2014 19:06:59

08/20 19:13, , 1F
我同意适时这个词可以宽泛解释,但24
08/20 19:13, 1F

08/20 19:13, , 2F
或48小时有没法律依据?
08/20 19:13, 2F
台灣有預防性羈押 大陸我不曉得

08/20 19:15, , 3F
還應注意到從確定性質開始計算。之前參與
08/20 19:15, 3F

08/20 19:15, , 4F
調查審訊的時間雖然會補算做一部分但不應
08/20 19:15, 4F

08/20 19:16, , 5F
作為時間起點。
08/20 19:16, 5F

08/20 19:20, , 6F
你查中國的漢典也有近似立刻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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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19:21, , 7F
不過與其糾纏在柯鎮東,這些關注會出現
08/20 19:21, 7F

08/20 19:22, , 8F
其實是在關注「以後」的問題
08/20 19:22, 8F

08/20 19:23, , 9F
柯震東目前看起來就不會遭到什麼事,
08/20 19:23, 9F

08/20 19:24, , 10F
當然後續問題是他自己得要面對的
08/20 19:24, 10F
古詩十九首˙生年不滿百:「為樂當及時,何能待來茲。」 典故源於東漢

08/20 20:48, , 11F
法律是隨便解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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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0:48, , 12F
你這麼厲害怎麼不去大陸當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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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0:49, , 13F
又不是周星馳的電影 環首之刑咧
08/20 20:49, 13F
完全不知所云

08/20 21:15, , 14F
確定拘留的時間又不是抓人的時間
08/20 21:15, 14F
啥時開始算你們商量好,意見一致之後再說。 ※ 編輯: inebriety (1.172.58.219), 08/20/2014 21:17:30

08/20 21:16, , 15F
審訊->確定違反治安條例-> 拘留
08/20 21:16, 15F
所以這時候就要說 審訊的「及時」算多久? 按廣西人的認知,大陸人該被審多久? ※ 編輯: inebriety (1.172.58.219), 08/20/2014 21:18:46

08/20 21:22, , 16F
完全不知所云,我很好奇某i的腦袋結構
08/20 21:22, 16F

08/20 21:24, , 17F
平時不發文,只會推些不知所云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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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1:54, , 18F
審訊多久看案件複雜程度 沒在分大陸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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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1:54, , 19F
臺灣人扯到大陸事物就是政治第一 被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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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1:55, , 20F
妄想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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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我 大陸人更多這麼想 哈 畢竟大陸人因為 政治因素 被 行政拘留的人更多呀~~~ 吸毒被行政拘留是肯定可以放出來的,阿政治因素的話 科科 ※ 編輯: inebriety (1.172.58.219), 08/20/2014 21:56:25

08/20 22:01, , 21F
那是你臺灣自己有被迫害妄想癥 不關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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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2:02, , 22F
而且前面說到的及時是指正式行政拘留後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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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2:03, , 23F
時通知家屬 不是指及時審訊一定要2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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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2:03, , 24F
治安處罰法寫得這麼清楚 你也要胡攪蠻纏
08/20 22:03, 24F

08/20 22:08, , 25F
假如果真是政治因素就不會用行政拘留。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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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2:08, , 26F
短的控制時間,有屁用啊?合并處罰也才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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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2:16, , 27F
法律不是翻字典拍腦袋就可以自己解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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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2:17, , 28F
這麼簡單的道理 還需要糾結?
08/20 22:17, 28F
解釋的權力是有的 法官聽不聽是另一回事 加油好嗎 ※ 編輯: inebriety (1.172.58.219), 08/20/2014 22:18:31

08/20 22:19, , 29F
有什麼不滿去打官司,判例出來以後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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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2:19, , 30F
楚 您才加點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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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2:20, , 31F
至於某G湊什麼熱鬧 我看不懂
08/20 22:20, 31F
我不靠大陸賺錢 我不需要到大陸打官司 ※ 編輯: inebriety (1.172.58.219), 08/20/2014 22:21:57

08/20 22:22, , 32F
兩岸跟他有關嗎
08/20 22:22, 32F
搞曖昧請私信 問我我也不曉得o.O ※ 編輯: inebriety (1.172.58.219), 08/20/2014 22:24:53

08/20 22:24, , 33F
其次臺灣司法有很多要改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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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2:24, , 34F
知道你賺外幣很得意 不必常常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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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2:24, , 35F
全世界都沒有通姦罪臺灣還在流行 搞什麼
08/20 22:24, 35F
通姦罪挺莫名其妙的 哈哈哈 感情靠司法維護,真的很詭異~~ ※ 編輯: inebriety (1.172.58.219), 08/20/2014 22:25:58

08/20 22:25, , 36F
上來宣傳你老闆的國家多高大上 那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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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2:26, , 37F
必了 全世界都知道目前白人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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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3:37, , 38F
某i腦袋真的很獵奇.看來適合活在朝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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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3:53, , 39F
幸好我的腦袋跟湊熱鬧的馬來人不一樣
08/20 23:53, 39F

08/21 18:07, , 40F
就說兩點﹕第一﹐怎麼會有人拿台灣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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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08, , 41F
釋來要求大陸法規必須如何執行﹖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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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08, , 42F
不管你怎麼解釋﹐原文就是“及時”﹐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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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18:09, , 43F
是引用的時候自己改成“即時”﹐跟如何
08/21 18:09, 43F

08/21 18:09, , 44F
解釋無關。
08/21 18:09, 44F

01/02 00:02, 7年前 , 45F
確定拘留的時間又不是抓 https://daxiv.com
01/02 00:02, 4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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