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資訊] 馬英九的假九二共識
陸委會針對今(28)日中時社論及旺報投書「批陸版護照 陸委會違憲」內容之說明
日期:2012-11-28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101號
有關11月28日中國時報社論所撰「九二共識」的真義一文,以及旺報投書「批陸版護照
陸委會違憲」內容,對政府強調兩岸應「擱置爭議、正視現實」的主張有所誤解,本會說
明立場如下:
一、「九二共識」的精神就是「擱置爭議,務實協商」,這是兩岸制度化協商機制得以建
立,並有效、穩定運作的基礎,也是兩岸在「擱置爭議,正視現實」的精神上,秉持「互
不否認治權」的態度,務實解決兩岸經濟、社會交流互動之相關問題,並且已經展現出許
多重要成果。陸委會持續呼籲各界尊重1992年香港會談之歷史事實,主張兩岸在「九二共
識,一中各表」的基礎上協商,並且維護國家的主權與尊嚴。
二、對於中時社論表示「兩岸對『一個中國』的主權範圍是沒爭議的;「九二共識」中的
『一中』是指無爭議的主權範圍」。我們在此必須強調,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我政府在「
九二共識」中主張的「一中」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做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客觀存在
是毋庸置疑的。依據憲法,我們在法理上並不承認大陸地區尚有一主權國家的存在,臺灣
地區與大陸地區均為中華民國主權所及。由於兩岸之間對「一中」主權意涵各有主張,為
了務實互動與往來,雙方在20年前達成「九二共識」,擱置雙方對於主權的爭議,尊重彼
此對「一個中國」涵義與認知的各自表述。兩岸之間目前仍處於相互不承認主權的狀態,
因此我們必須擱置主權爭議,方能務實面對彼此及互動。
三、關於該社論中提到「大陸的治權雖不及於臺灣,但無礙其法理主權及於臺灣」,各界
必須瞭解,兩岸於60多年前隔海分治,所以我政府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授權制定兩
岸人民關係條例,務實定位兩岸關係為中華民國的主權及於大陸地區,但事實上治權僅及
於臺、澎、金、馬,這是兩岸分治的現狀。基於中華民國的憲法定位,我政府正視治權不
及於大陸的事實,而大陸治權不及於臺灣則更是事實。在雙方共同認知的「互不承認主權
、互不否認治權」狀況下,當然也沒有所謂大陸法理主權及於臺灣的問題。我們認為兩岸
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應秉持互不否認並且尊重雙方統治權的事實,對於「治權」問
題,大陸當局必須繼續「正視兩岸分治的現實」。況且護照為具有主權意涵的正式文件,
並非一般觀光指南的旅遊景點介紹。自馬總統2008年上任以來,兩岸能簽署18項協議,便
是建立在「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基礎之上,才能達成這樣的成果,雙方必須
珍惜。
四、過去4年多來政府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臺海現狀,
並在「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兩岸互動下,建構長期穩定、制度化的兩岸關係
,以促進臺海間的和平穩定發展。我們希望大陸方面能真正遵守「九二共識」中「擱置爭
議、正視現實」的意義與精神,充分尊重兩岸分治的事實現狀,客觀務實面對中華民國,
共同維護兩岸得來不易的互信基礎。
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103620&ctNode=5649&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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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陸委會的最新官方新聞稿。這也是為何我認同ni大在"經緩政行"中所鄭重強調的,
已經發生了
馬政府中了中共用新式護照測試你是真支持憲法法理上的統一,還是用來獨台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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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5.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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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早幾天前的一篇新聞稿,第一點已經根本是獨台了吧,雖然我看得很爽XD
但你們PRC的官方應該可以從這裡很明顯地看出馬政府的真正態度了
http://www.mac.gov.tw/ct.asp?xItem=103620&ctNode=5649&mp=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針對大陸新版護照發表嚴正聲明
日期:2012-11-23
陸委會新聞稿編號第100號
有關大陸新版護照地圖及圖片,涵蓋臺灣日月潭、清水斷崖圖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今
(23)日發表嚴正聲明如下:
一、 臺灣的日月潭、清水斷崖是中華民國領土,不是中國大陸統治權所及。
二、 中國大陸在新版護照中納入我國領土及風景圖片,完全是昧於事實、挑起爭議之作
為,並且傷害兩岸近年來努力建立的互信基礎,及臺灣兩千三百萬人民的感情,中華民國
政府絕不接受。
三、 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領土有其固有之疆域,
中國大陸當局應正視兩岸隔海分治的事實,務實客觀面對中華民國。我們認為,大陸方面
必須在既有基礎上「擱置爭議、正視現實」;面對爭議,要有自我節制的智慧,所以陸委
會再次嚴正表示,中國大陸應避免給外界片面改變現狀的感覺,破壞得來不易的兩岸關係
成果,進而造成雙方互動發展的障礙與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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