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淺談扁案
※ 引述《assistking (美聲歌手)》之銘言:
: ※ 引述《kccn (demultiple)》之銘言:
: : 看到這種文章 真是讓我覺得失望
: : 這個社會現在已經進入了一個 不管是好人壞人都不明就理 也不打算解決的狀況
: : 你們的心態可歸納為一句 "就算他倒楣嘛"
: 是嗎 我是這樣想嗎?
: 誰叫他做錯事
: 今天扁家謹守官箴 風風光光下台不是很好嗎
: 什麼叫他倒楣?
: : 我想阿扁應該也是這麼想 所以才一直自認背負著台灣的十字架
: : 如果後面的話語氣上有比較不客氣的地方...先說抱歉了
: 阿扁只是想鼓起輿論 看看是否能在法庭上得到優勢
: : 我當然知道這件事 但問題的重點是
: : 1. 一個辦起來瑕疵多的翻掉的特徵組 有任何人因為這些瑕疵被懲罰嗎?
: : 沒有的話你憑什麼說有公信力?
: 你看到阿扁無罪的判決 你就相信司法
: 你看到阿扁有罪的判決 你就質疑特偵組
: 這就是你的邏輯
: 特偵組在程序上一堆瑕疵 那我們就去追究特偵組的程序瑕疵
: 這是程序問題
: 現在我想請問一下
: 阿扁哪來這麼多錢?
: 這是事實問題 請問一下 程序問題會影響事實問題的成立與否嗎
: 用你的邏輯(姑且不論程序與事實兩者的層次不同)
: 陳水扁一家人對這些錢的交待不清不楚的
: 憑什麼你覺得扁家說法有公信力?
: 我這裡強調一次
: 看清楚喔 我是說阿扁有錯 我不是說只有阿扁有錯
: : 2. 誠如現在台灣對於娼妓法令的罰娼不罰嫖 弊案這種事出錢的和收錢的只有收錢的被罰
: : 這種前提難道會是對被告(被贓收錢的人)有利嗎?
: : 這不就蘊藏了有罪推定的邏輯在裡面嗎?
: : 你後面所提的政治獻金/佣金 的法官採信 也是出自這個邏輯
: : 更遑論連流出的光碟都有一堆足以證明這光碟一定有問題的bug
: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7flXyq_FA4
(2008-11-14)
: 光碟不見確實有問題 但與扁案基本事實無關
: 麻煩舉證扣緊本題
: 吳淑珍要否認龍潭案 很簡單
: 就是"我從來沒收錢" 但是她確實收了
: 如果我們能證明辜成允說謊 原來他沒匯卻說謊說有匯
: 龍潭案自然就不成立
: 光碟不見 是啟人疑竇啊 但是不影響龍潭案基本事實
要說阿扁收受賄賂, 需要的不只是辜成允有給錢、吳淑珍有收錢兩項基本事實, 還需要
更多所謂的"基本事實"... 例如, 給錢的辜成允要有行賄之意、阿扁要知道吳淑珍收錢
、阿扁要有指示李界木完成相應的對價關係, 當然還包括總統職權的疑義、中間經手的
蔡銘哲、蔡銘杰等人是否有受指示行賄等問題...
就阿扁是否知道吳淑珍收錢的部分, 一直以來都是用夫妻間屬當然知情帶過 (如果最後
是有其他證據說明這部分, 請指正囉), 這不無爭議.
關於阿扁有無指示李界木完成相對應的對價關係這部分, 李界木在偵訊時表示龍潭案採
第一方案是"大家的共識", 還被特偵組檢察官威脅大家共識大家一起死、大家共識我就
大家一起辦啊等語. 後來李界木2009年在法庭上又說是大家的共識, 並表示與辜成允簽
的草案有註明需經行政院核准否則無效云云, 藉此欲說明先簽草案並未逾越權責單位(行
政院)職權, 請見 http://www.taiwanenews.com/doc/abian20090416102.php
後來, 李界木在被起訴偽證罪後, 就改變說詞了...
辜成允的部分, 有部分2009年在法庭上的紀錄可看:
http://www.taiwanenews.com/doc/abian20090326102.php
中間經手的蔡銘杰於2009年在法庭上表示沒有受辜成允指示行賄、或與行政院官員接觸:
http://www.taiwanenews.com/doc/abian20090326101.php
PS. 以上資料大多出自挺扁網站 http://www.taiwanenews.com/doc/abian.php
其實... 本文是個不折不扣的廢文, 因為在程序正義有許多瑕疵的情況下, 討論實質面
並沒有多大意義.
: 另外又可以看出我國司法落後的部分
: 出錢的居然沒被罰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_Djutrh5qjk
: 自首就可以不被告?
: : 3. 整個系列案子裡我們看到太多"起訴->無罪"的例子
: : 正確的講法是沒罪 硬要起訴 結果還是無罪
: : 用老K黨的話來說 叫作社會觀感不好
: : 可是看起來民眾好像不太在意這件事 廢話 因為普羅大眾根本分不清楚什麼是什麼
: : 連知識分子都不一定分得清楚了
: 無罪的原因在於沒有適當的法條
: 我告訴你 很快地 立法院那群立委很快就要替特別費除罪
: 這些立委無罪了耶 無罪了耶
: 無罪又怎樣 那種拿公帑亂花的行為 可以接受嗎
: 還是一句老話 無罪沒什麼了不起
: 證明的只是我們法律的落後罷了
: 還有 法律上不得要求 "不義的公平"
: : 講這一點意義都沒有
: 當然有意義 把每個細節弄清楚
: 難道沒有意義嗎?
: : 不 現在怎麼看都只有阿扁有錯 因為只有他有罪
: : 你這話實在是鄉愿到有春
: 我告訴你 我不但知道媒體 法官 檢方 商人 扁家都有錯
: 我還知道他們個別錯在哪裡
: 你說我鄉愿 真是遺憾!
: : 版大都這麼說話了 只好老文重貼一下
: : 胡適:一個骯髒的國家,如果人人講規則而不是談道德,
: : 最終會變成一個有人味兒的正常國家,道德自然會逐漸回歸;
: : 一個乾淨的國家,如果人人都不講規則卻大談道德,談高尚,
: : 天天沒事兒就談道德規範,人人大公無私,
: : 最終這個國家會墮落成為一個偽君子遍佈的骯髒國家。
: : 感謝版大願意讓我們放肆這些與兩岸無直接關的議題
: : 我想這會是我這系列的最後一篇文章
: 胡適這樣講本來就有問題
: 沒想到居然有人引用
: 規則本來就是道德的部分具體落實
: 哪一條規則可以脫離道德
: 胡適說這句話 是有他的五四背景的
: 不亂丟垃圾 是規則 還是道德 請問一下?
: 請問道德與規則為何一定是互斥的
: 不談道德 自然不會尊重規則
: 因此才會亂丟垃圾
: 胡適這種論述在邏輯上根本不通的
: 胡適這種邏輯上的混亂是五四文人的通病
: 胡適嘴巴的道德 指的是儒家的那些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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