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陸發表「美國人權紀錄」 籲美國改善人權
※ 引述《jonahchang (Jonah)》之銘言:
: ※ 引述《durg (........)》之銘言:
: : 而一般談人權引用的是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由於這是聯合國決議通過的條
: : 例,在理論上各會員國是有視同法律並且遵守的義務的。(身為常務理事國的中華人民
: : 共和國當然也不例外。)
: 1.美國至今仍拖欠聯合國相當多的會費。
: 2.人權宣言的國際法效力並不是那麼強,時時都有聯合國決議未被認真執行的情況。
未被認真執行,和能不能執行和有沒有法源根據是兩回事。
: 3.就算是大家都認同聯合國,那起碼也應該是聯合國來發布各國人權狀況吧,
: 美國=聯合國?美國有什麼權力對中國指手畫腳?
美國以身為聯合國常務理事國和相關委會會的委員身分,有權利發佈相關的資訊
與報告。正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也發布了他們的報告一樣。
問題之所在,是那篇2010年美國人權報告寫得太差。
: 4.聯合國也幹預不到美國國內的法律,倒是美國時常操縱聯合國決議。
請不要想當然爾。要討論國際問題,就請依照國際法上的成例與規定來談。
不能因為對岸總是不遵守遊戲規則,就認為沒有遊戲規則。
: 這些我們都不多說了,中國官方一直說得很明確,比如美國要中國放人,
: 中國說這些人違反了中國的法律,試圖顛覆社會主義制度就是違反PRC憲法的。
prc憲法並沒有規定試圖顛覆社會主義制度違憲。拜託不要胡說八道。第二條是說:
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對於[試圖],[修正]或是[改良]等等方式,都
並不禁止。不然[改革開放]本身就是要宣告違憲了。
反過來說,有關美方指責大陸方拘禁異議人士這點,其實是中方本身就違反了自己
所訂定的憲法。分別是第三十三條人權保障,第三十五條言論自由,第三十七條人
身自由即不經過法院判決不得逮捕或限制人民移動等等條例。
這就法學序列來說,並不能用各國內部事務來一筆概括,這還牽扯到該國在法理上
的統治正當性,該國在國際法上的定位,與該國所簽訂的條約公報是否具有公信力
等等的問題。
: 至于什麼是社會主義的問題,法理上怎樣怎樣,這些問題學術界自會討論。
: 但是外國煽動本國社會輿論、進行誘導,就是不恰當的行為。
: 說嚴重點,是敵對行為。古代戰爭裡就有離間、策反之類的策略。
不要再想當然了啦。對於言論自由一般法學上設定的底限,一般來說就是以下三項:
立即而明顯的危險。惡劣傾向(以違法或暴力的手段對公共安全進行危害),優先地位(
國家權力機關舉證證實某些言論自由之限制是國家生存所不可缺少之要素)。試問到底
美國帝國主義是做了上面的哪一項舉動?
: 5.現在中國跟美國有官方的人權對話渠道。
: 我覺得我解釋得蠻明白的。中國發布的報告不過是用來平衡輿論的。
: 其實不關台灣什麼事。也不是中國在輸出自己的人權標準。
: 6.中國自己當然有做得不好的地方。
: 你看不到反省的聲音,不代表沒有人在反省。
我相信應該是有很多人在反省的。
: 7.別說什麼美國對交戰國的平民沒有保障其人權的義務。
: 中國說的就是美國每每打著人權或者推廣民主的名義發動戰爭。
但是又要發表意見,又連[人權]的定義都沒有,法理依據也不做,也不要照
程序來走一趟國際法成例,這樣就很莫名奇妙了。
我是覺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要談自己對人權的認可,至少也要先做出自己對
[人權]的定義,宣告說自己要遵守哪一條法律公約或是國際成例。這樣大家
才有談的基礎。
像現在這樣自己帶頭違反自己國家的憲法,該做的法理成例也沒,要爭取話
語權我覺得是困難啦。因為根本連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定的[人權]到底是啥,大
家都搞不清楚啊.......
: 在人家的地盤上打仗,國家正常秩序被破壞,生產投資也不能進行,
: 總是“誤炸”平民,扶植了親美政權,還不見得搞得定當地的反對派,
: 陷入泥潭之後壓力增加,對別人的很多承諾能不能兌現也是未知數。
“誤炸”這個歐美媒體做一做道義的指責是OK啦。但是認真來說,沒脫離交戰
區沒宣告中立,能不能算是國際公約上認定的[平民]本身都很成疑問了說......
: 當然,中國和美國在國際社會中的地位和角色不同。
: 美國覺得它多有理的,中國就是不讚同,至少是無法理解。
: 如果美國要向上面那樣對中國,中國人民一定會叫它好看。
: 中國的首要任務還是把自己的事做好。
至少先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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