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NBA版版主Hijikata不當水桶

看板CourtBasketB作者 (傳說中的小米)時間9年前 (2014/12/19 04:3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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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H 板主的說明,不過下次請盡量只回應組務的問題就好 請問另外兩位板主是否同意 H 板主的說法,亦即下面這段 因減刑部份在每次不同情況下 每位板主自然有著不一樣的判決 然後每位板主是各自獨立處理收到申訴的案件 彼此雖然會交流案件相關的情形並做出建議 但不會去干涉負責的那位板主的做法 若是同意請推文即可,不同意可以回文 ※ 引述《Hijikata (副長)》之銘言: : ※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 請問 NBA 板板主 Hijikata/g6m3kimo/VVVV5555: : : 對於板規「罰則」中之註文:若有心人士刻意利用此制度避免罰責,板主有權不採納。 : : 是否有客觀的認定標準? : : PS: 組務並沒有要求一定要有客觀標準,有的話請說明,沒有的話直說無妨 : : 請三位板主推一名代表回應,或是想各自發言亦可 : 1.關於罰則部份 : 2.關於申訴者的部份 : 3.關於客觀標準的部份 : 我想群組長有疑問的可能是關於減刑條款的部份 是否每位板主有不同作法 : 因為在大前提中說明 特殊情況板主有權調整罰則內容 : 但既然名為特殊情況 自然每次的特殊情況「都不同」 : 因減刑部份在每次不同情況下 每位板主自然有著不一樣的判決 : 然後每位板主是各自獨立處理收到申訴的案件 : 彼此雖然會交流案件相關的情形並做出建議 但不會去干涉負責的那位板主的做法 : 此次案件的負責人是我 : 我就此篇第二部份之說明做出此次判決 : 該申訴者紀錄上為針對特定族群球迷引戰的累犯 : 我依據這次的情況及過去的紀錄判斷是有心人士 : 依據 : 「若有心人士刻意利用此制度避免罰責,板主有權不採納。」 : 及罰則之大前提 : 「遇特殊情況,版主有權視情況調整罰則內容,但須於公告中說明.」 : 行使板主在特殊情況可以調整罰則內容的權利 取消此次申訴者qoomilk的減刑權 : 以上即為此次判決之說明 感謝群組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3.209.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ourtBasketB/M.1418934991.A.9A1.html

12/19 08:13, , 1F
同意
12/19 08:1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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