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akers版主不當水桶
b.本次事件中有許多使用者參與討論,
若板主認定本次事件造成板上秩序混亂,而有必要進行處分的話,
請說明認定個別使用者責任有無與輕重的標準為何,
具體來說,申訴人所分別提到的umdm與yisdl,以及Lucawa等人的部分,
由於水桶十年、警告與不處分之間的差距頗大,
請板主解釋為何處理的最終結果有所不同。
這次的討論串我整理我的判罰標準:
開放的討論空間不是讓你這樣如此的自由運用的,當討論激起情緒,
多人因為你的言論進而批評當事者,我認為是當事者激起情緒,應該要處理。
因為這些人的言論,失去了討論的和平性,反而吵架,鬧事惡言相向,
這樣只會造成往後管板上的困難以及討論風氣喪盡。
滋事者:因本身的言論造成板上動盪,並因後續未收斂而不釋出改過誠意,處水桶。
umdm版友 與 Lucawa板友部分:
若沒有這次的滋事者,這兩位版友在版上並無不當記錄以及有達水桶標準之行為,
因為這次的滋事者而造成發言不當,我認為滋事者必須負擔起一切責任,
umdm版友 與 Lucawa板友實屬於"被動"發言,而不是主動造成動亂者,不處分。
yindl板友部分:
這位板友一直以來隊版上的貢獻居多,翻譯外電、提供消息發文不斷,實屬有貢獻之版友
但因面對滋事者,y版友多屬於激動推文,經我勸導過後,承諾不再以這種方式發言,
並答應往後發生類似事件會以"檢舉"代替以不當言論與滋事者對立,表達改過之想法,
故處 "予以警告一次,若再犯十年處理。"
版主若這點小事都不能夠維護,我認為我不應該在這個位置上。
換給版友們良好的討論空間是我要做到的,如果以這樣的洗板方式討論卻不自覺有錯
我想這是不對的。
我的處分是十年水桶,並無給這些版友"劣文"之處分,並不影響去別版討論的自由,
如果你在這個版沒有想要好好討論的意思,而是想要用強迫性的方式讓大家接受你想法,
經勸導無改過之意,我認為本版不歡迎這類的人繼續來"推文"造成往後動盪再發生,
我認為我有必要出面制止,故處以十年水桶限制往後在Lakers的發文或者推文。
我的訴求是:你可以去NBA版、NBAEasyChat版發表您的言論,我不過問,
但是如果要以"言論自由"為前提來Lakers版訴求平等,我認為,
不先以"尊重"隊版和平討論為前提,而以這樣的方式來隊版滋事後卻訴求平等,
我不認為這樣是好的想法。
有自己想法固然很好,但是不必要以激進態度強求大家去接受並信服你的想法
Bynum 和 Howard 為NBA中傑出的中鋒,但是為何要去硬比出高下來佐證自己想法?
若只是想要表達你對Bynum的偏見,我認為在完整的NBA討論空間是可以陳述的,
但是來隊版卻想要大家接受你批評誰的言論而不用好口氣,我認為出發點就已經偏差了。
我希望用好的討論方式來表達你的意見才是好的,
希望組務可以好好的看待這次的事件,讓我們Lakers板可以"好好"的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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