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iphone版 水桶劣文不公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低調)時間13年前 (2013/01/30 01:5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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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篇舉證亂七八糟,完全沒有程序...懲處公告、劣退信、相關前後文都沒轉。 溝通信還是在板主回完才轉的... 因此本案程序上就駁回。 不過案情簡單,略做簡要說明 1.所謂【挑釁】,是指一種態度,以兇惡言詞嗆聲、以輕挑言詞嘲諷,都具挑戰的意味, 通常是引起他人不滿,或激怒他人的行為。有時候甚至不只言詞,行為也算。 平偉哥的"你在大聲什麼啦"是挑釁,快打贏對手砸礦螺也是挑釁。 而對非單一個體,針對整個族群的挑釁,在遊戲界的術語"群嘲"或者"地圖砲" 至於什麼程度的挑釁該罰,則由版主決定 PTT上判例非常地多,尤其體育群組,在球隊被劣勢等情況時歡呼都算挑釁, 在球隊優勢時唱衰更是挑釁。因為在球迷板故意唱反調除了嗆之外沒有別的用途 2.姑且不論該文與板有無關聯,若單純表達一件事情,撤告就撤告, 不需要用林北/爽等情緒性用詞亦可表達同樣的事情。 顯然使用該等言詞,除了挑釁之外沒有別的用處,整篇文章感覺就是方唐鏡 3.檢舉其他兩位發文者的部分,第一是言詞認真不輕浮,第二是用詞普通也不嗆, 看不出何來挑釁之處。反而類似存證信函在宣告權利義務等 而推文者確有部分具嘲諷或嗆聲感,然引戰重罰源頭也是很合理的處置, 還手的一定要比先出手的輕,此其一。 第二是對群體的挑釁,會比對單人的還重也是很合理的處置 最重要的一點,版主已回信告知,推文者有不妥請檢舉, 但申訴者只檢舉兩篇用詞嚴謹的發文者... 顯然沒違規阿 若檢舉的是推文中用詞過重者或許還有思量空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5.8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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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來是用我 但推文叫我用林北 我就用了
01/30 02:27, 1F
文章代碼(AID): #1H20mMaO (ComGame-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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