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iphone版 水桶劣文不公
該判決是依本板板規
5.關於文章內容的規範。
a.文章內容,推文等等,都屬於發文內容的一部分。
請大家和平討論,禁止挑釁、謾罵、引戰等行為。
若經版友檢舉,並由板主群判定後違規者,將處分水桶三日以上。
嚴重者劣退,若累犯則一律劣退。
該發文內容充滿輕挑文字,及多次以極差語氣(詳見下篇)回應其他使用者,其行為確實
違反此規範
該檢舉人ilovewwf,事前曾不分青紅皂白對多名使用者提告,造成多名使用者舟車勞頓
北上。而撤告後卻以輕挑態度發了該篇文章,依板主認定有挑釁、引戰之嫌,故給
予此判決
※ 引述《ilovewwf (我愛呱呱浮)》之銘言:
: 1. 檢舉人:ilovewwf
: 2. 被檢舉人/看板:iphone
: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system
: 4. 檢舉事由:iphone3G版大無預警就將我劣文水桶,也沒有先警告就已版規說我戰文
: 而且其他人也有戰我的部分就不處理,只有水桶我劣文我,寄信很久有不回
1.依據本板板規&站規,板主本來就沒有義務提出警告,使用者在發文時就已經同意
接受本板板規之規範,視為已完整讀完板規,直接給予判決是沒有爭議的
2.檢舉人在收到劣文通知時也回信給我 同意此判決(證據為下下篇文章)
過了隔天卻又不服來信,本人確實有回信給檢舉人稍作解釋,與該指控寄信很久
不回明顯違反
: 5. 舉證 (如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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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58.33
※ 編輯: iPhone3G 來自: 111.254.58.33 (08/17 22:08)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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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