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ol版主memy誹謗本人以及處理不公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paschen)時間11年前 (2012/11/07 18:42), 編輯推噓0(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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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句話事在表明"板主群認定paschen與sssh5566為同一使用者"這件事情 : 這件事情之所以很重要的原因 : 是因為板務方把這兩個帳號違規案件 以及自刪文章累計起來 共同審核視為單一使用者 : 而其違規總量已達板主群和議判定需以板規[E1]處理之程度 (1)版主理應在一開始違規時,並加以警告。 : "連續多次自行刪除具違規嫌疑或閱讀觀感問題之文章,以意圖規避板規處理;" : 這也是為什麼上一篇判決釋義中 我們板務方第一個要說明的就是這件事情 : 如果沒有這個分身判定 : 則其後之判定將偏向僅以反串爭議發言(板規[C1])並給予E項警告 的方向去處理 : 當然 若群組務方判定後 是要改判為此結果 : 則本板板務方也則尊重組務方之判定 願意無條件接受 : : 二、請版主解釋為何不能使用自謙詞 : : 稱自己為新手,而放任版上一堆自稱elo 3000的玩家? : 自謙當然是可以的 : 但是由於本板板規多項皆有保護新手條款 : 藉由故意自稱"新手"可以用來規避[A4] 這是板務方所不樂見需要制止的風氣 (2)新手一詞之解釋 本人於"新手要怎樣進步呀?"之標題 即說明本人等級已到達lv30 內文為 我玩到lv30才知道要買符文+天賦,不鎖畫面,目前ng勝敗 300/300 會使用的角色只有提毛、泡麵、斯科加 由於其他的角色都不太會,常常不知道隊友的技能被幹譙爆= = 想請問一下有沒有可以給新手增加功力的文章呢? 例如什麼時候要推線,什麼時候不推這類的 要變強需不需要每個角色都會玩? 我目前還不會玩sup、jg 請指教@@""" 顯可得知本人從一開始的文章,便覺得自己程度不好,故自謙為新手 版主卻不斷忽略本文章內容。 "Soraka和一些新手的問題" 本人這篇文章看內容就知道我問的問題是新手的程度 因為我真的不知道這些觀念。 "新手jg的問題" 本人這篇文章,是我剛開始玩努努,我不知道怎玩,故說明我是nunu新手 jg由本人前篇文章便可得知 "會使用的角色只有提毛、泡麵、斯科加 由於其他的角色都不太會,常常不知道隊友的技能被幹譙爆= =" 我從來沒有玩過jg這個位置,故說明自己是jg新手有何不可? 版主的語文能力理應解讀得出來。 " 新手SUP入門款" 本人這篇文章,由上段論述也可得知本人只會玩提毛、泡麵、科私家 幾乎從來沒玩過sup這個位置,故自稱sup新手 請問有何不可? 版主的語文能力我想應該解讀得出來。 (3)多篇文章之疑慮 本人六個月以來,頂多才30多篇文章,平均起來一個星期多星期才一個問題 板規並無規定一天能發多少文章 若要懲處本人,請先規定一個星期只能發一篇文章 版規根本規定不周延誰看得懂? 向八卦版就有規定一天能發幾篇文章 版主是否要把一星期一篇文章的玩家都水桶? 卻在事後說 : 您的"自謙新手"已經使用了半年以上 自謙到您的發文都讓本板板友記得是專發新手文的ID : 此乃具意圖規避板規處理之嫌疑 並且已經造成多次板面檢舉與爭議 (4)本版本友有多少人? 似乎只有特定某id不斷挖掘本人隱私,難道不能一星期發一篇文章? : A4【討噓行為】 : 不受板規[A4]所限制的文體:標題備註有「新手」的[問題]文。 : *註: : 標題備註有「新手」的[問題]文雖不因板規[A4]有所限制, : 但若明顯滿足其他項板規之違規定義時, : 板主可另擇是否有符合其他板規項目的違規情形,給予該文章適當判定。 : C4【連續噓文、具爭議性之推噓文】 : [心得]文及備註有「新手」的[問題]文,因鼓勵分享及正面遊戲討論風氣, : 嚴禁無意義、Elo爭議、以及未註明任何反對原因之噓文,違者直接水桶處分。 : 板規[C4]加重判定的文體:[心得]文,標題備註有「新手」的[問題]文。 : : 三、請版主解釋為何玩到30等不能問自己不懂的遊戲基礎問題? : : 而且mid mia確實在lol板使用/搜尋不到,版主是否刻意誤導其他人認為搜尋的到 : : mid mia是什麼意思而只是本人懶得搜尋?  : 當然可以 但是新手發問應適得其所(置底新手百問區) : 並且關於mid mia等術語簡寫 早已於本板精華區中存在 : 【精華文章】 LoL 看板《LoL》 : 4. ◆ │新手入門專區 : 2. ◆ 舊版及美服資料 : 10. ◇ [分享]常用英文縮寫 (5)是否要把精華區全部背下來才能問問題? 本人確實看過新手一百問,但不會去看推文有何不可 版主明知有新手問這個問題,為何不把它整理到正文內? 而是要求版友去看雜亂的推文? : 置底新手百問區中也有對於mia一詞之敘述 : 文章代碼(AID): #1EKR9g5l (LoL) [ptt.cc] [閒聊] 新手一百問ver2 : 推 wommow :請問昨天我在台服玩 有人喊bot mia mia我知道是消 09/06 13:43 : → wommow :bot不是AI嗎? 09/06 13:43 : → wommow :是跟我在下路隊友喊的 對面兩個都消他就這麼喊 09/06 13:44 : 推 pony147369 :bot mia的bot 是指下路喔 09/06 13:58 : → pony147369 :bottom 09/06 13:59 : 甚至連在遊戲的官方網站上就直接有該項解說 : http://lol.garena.tw/learn/new-user-guide/terms.php (6)你剛買電腦會把說說明書書一字不漏地看嗎? 縱使真的能查的到,頂多也能算是疏忽,版主卻解讀成本人的疏忽為鬧版 似乎有點過分。 : 輔以您的"新手發問"的諸多紀錄 故判定具板面閱讀觀感爭議之嫌 : : 四、請版主解釋問基本觀念紮實基本功夫提升能力有何妨礙版風之嫌? : : 且認真回應與板友討論有什麼惡意反串釣魚的樂趣? : 基本上"基本觀念紮實基本功夫提升能力"是好的 : 就如同上面所說"自謙新手"是可以的 : 就如同上一篇判決釋義中所說 : "在本板發新手提問又怎樣? 其實也沒怎樣 普通的新手發問文是不會被噓成這麼慘的" : 但是過量就會有爭議 而您的確具此類型的爭議事證 (7)請問一星期才一篇叫做過量? 板規是否有規定一天能發幾篇? 又為何不規定以取信於版友? : 本板板務方並沒有判定您有釣魚引戰嫌疑發言違規行為 : 就如同上一篇判決釋義中所說 : "這邊的重點在於 : 板主群不是判定申訴者釣魚行為違規 也不是什麼簽名檔為違規 : 而是反串行為 並且連續自刪嫌疑文章意圖規避板規的行為" : 至於反串引戰爭議 是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 : 本板板務方對於反串發言行為之原則定義為"發言前後不一" : 您許多文章與文章間的自我敘述之狀態 前後並不一致 : 諸如您於本板長期的"新手發問"紀錄 使人認為疑似以假新手發問 有違常人觀感嫌疑爭議 : 於本板#1GO_O0Cy自稱小妹 卻在PTT其他板面自稱小弟等 刻意強調作者性別之發言爭議 : http://www.ptt.cc/bbs/NCCU/M.1334949701.A.B14.html : 這些爭議之處皆為本板板務方對於 "發言前後不一"之反串發言行為原則的認定範圍 (8)LOL版理應只管理LOL的發言 請問我明明是30歲自稱20歲有何妨礙版風? 我明明是工程師在LOL版自稱教師,對版風又有何影響? 版主是否要挖掘他人隱私? 又為何我不能幫學妹/學弟問問題? 本人於自稱TEEMO重度玩家之後便有板友認為本人為女性並搭訕本人 要本人ID、FB,要不到被說無聊就惱羞成怒,一天到晚亂噓文 難道我就不能避免被騷擾自稱為男性玩家?會不會管太寬了? : : 五、版主是否明確規定新手是剛接觸遊戲多久而不是技術不成熟的玩家? : : 若30等自稱新手則需要被永久水桶?那是否可以自稱3000的全部水桶? : : 還是說版主可以去查詢所有板友的elo值,只要能力與問題不相當者都是反串且須永久水桶? : "30等自稱新手則需要被永久水桶?" : 板務方並沒有做出此項爭議性發言 也沒有如此板規規定 更不可能做出如此規定 : 每個使用者在"無違板規"的前提之前 皆有相等量的言論自由保障 : 這也是本板板面堅持開放使用噓文之緣由 : 板務方認為眾人皆有對於文章表達支持或反對的權利 : 並且經由適當之噓文使用方式之規定 可以適當地表達眾人之閱讀觀感 : 以其作為板務方進行判定時所考量到的層面之一 : 而您的問題是 此類型的發言量過多 並且多次"自刪其爭議文章" (9) 本人體會版主辛勞,認為不妥的文章便自行刪除 明明為善意卻被版主不斷解釋成惡意行為 且本人發文前根本不知道該這樣發 難道版主認為爭議文章應該繼續保留? 浪費版面? 且本人刪除的文章有哪篇是違反板規? 請每篇逐一說明。 :以致構成多項板面爭議之事證 (後者才是處理永久水桶之板規[E1]依據規範) : E1【鬧板】 : 具惡意意圖,使板面秩序混亂,罪行重大者。 : 包含但不限定以下行為: : 連續多次自行刪除具違規嫌疑或閱讀觀感問題之文章,以意圖規避板規處理; : 說真的 板務方也不知道您是不是真的30級 也不知道您是男是女 : 但是"連續半年以上的新手發言" 一邊發言男性一邊發言女性 : 這是具爭議性 並且有違常人觀感的 (10)常人是您判斷的嗎? 八卦版西斯版笑話版一堆人自稱小弟小妹,為何LOL板就不可? 而且難道我不能在其他版自稱小弟幫沒有發文全縣的朋友問問題? : 此乃依據您所有的"板面發言行為"之合理推斷判定 : 板主群所管理之"板面違規事務"也是如此 依據板務方所掌握到板面發言事實作為判定 : 上一篇判決釋義中所提及 : "板主群三人皆認為"遊戲接觸時間不等於遊戲技術層級" : 本板板主群定義的新手為遊戲接觸時間不足之玩家 並非操作技術不佳之玩家 : 故本板板主群判定您"不是遊戲新手" 並因為這個原因 造成板面觀感問題 : 同樣的 既然paschen早已至少於半年之前就於本板具發文紀錄 應已閱讀過本板板規" : 以上這一段重點 其實是在說明板務方判定您的發言行為 (11) 您的板規過於繁瑣,我想最近已經多個玩家反映 又請問您認為有多少人會看板規並且一字不漏地記住? 就算看過又有誰知道你的規定如此嚴格? : 遊戲新手不等於看板新手 這是兩回事 : 您所謂的"自稱新手"發言行為 其實皆有這兩個層面的爭議存在 : 1.關於發問的內容: : 在遊戲層面 "新手"長達半年以上 : 除了英雄心得以外 還能屢發過於淺顯新手問題文 是有其觀感爭議的 : (內容爭議性) : 2.關於發問的行為: : 在PTT-LoL板看板層面 "新手"長達半年以上 : 應悉知本板板規[X1]項之相關規定 則為明知此類型之發言行為是具爭議性卻為之 : (程序爭議性) (12) 以上情形之文章,板主得以直接刪文不另行公告。 其規定版主得刪除文章 但版主六個月以來似乎未曾刪除文章加以提醒 代表版主已經認定本人發文根本沒有違反板規 否則就是板主根本沒再認真管版? 而且刑度也是刪除文章,為何要永久水桶? : 因其已造成多項板面爭議之事實事證 : 故板主群得以引用其他具懲處效力之板規對其處理 : X1 如果您為BBS新使用者,建議先以"h"鍵指令,以了解BBS基本操作。 : 以及在發文發問前請盡量先以搜尋標題關鍵字指令"/", : 搜尋板面、文摘、精華區的文章,是否已有您欲尋找答案。 : 若發問問題之答案很明顯地已於板面上,板主得以直接刪文不另行公告。 : 若文章內容與其他文章重複或同質性過高,板主得以直接刪文不另行公告。 : ◎ X項板規為基於維護討論風氣,及板主群板務立場所提醒的建議, : 並不具水桶處罰性質,但其已造成板面爭議之事實時,板主得以刪文處理, : 或引用其他具懲處效力之板規處理。 : : 六、請解釋為何問新手問題刑度便高達永久水桶? : : 而並非在一開始版主認為不妥時便加以警告? : 本板板務方重申多次 : 您所造成之觀感爭議 並不是"問新手問題即永久水桶" : 而是此類型的發言量過多 引起板面觀感爭議於先 並且多次"自刪其爭議文章" : 以致構成多項板面爭議之事證 (後者才是處理永久水桶之板規[E1]依據規範) : 再重申一次 並不是"問新手問題即永久水桶" : 而是構成板面爭議於先 且(經視察發現具連同分身發言)多次"自刪其爭議文章"的行為 : 最後再重申一次 並不是"問新手問題即永久水桶" : 請您之後不要誤解 或是曲解板務方之判決解釋 (14)請問一天能發表幾篇文章? 板規有規定嗎? : 七、既然版主明知本人的文章在半年前無論是誰都可以搜尋的到 : : 何來偽裝新手的意圖?似乎論點自相矛盾 : 關於這一點 此段提問文字敘述 經板務方反覆閱讀之後 : 本板板務方皆認為 正是因為無論是誰都可以搜尋的到您半年前的文章 : 您長達半年(甚至以上)以來的"自稱新手"的發問行為 所構成的板面爭議得以曝露 : 因此這個提問 似乎本身即是自相矛盾的 (15)本人多篇文章標題雖為新手,但內文便表明本人已經30等級 已經說過好多次了 且有文章說明本人只會玩提摩,其他路都非常爛,自稱新手難度不行? : 兩個帳號的發言總計起來的量 其程度由板主群和議後 是具直接判定水桶處理的標準 (15)請明確說明一天到底能發幾篇文章。 : 這個敘述字裡行間即曝露了些許隱性語意 : 其實您明明具有長期閱覽本板的經歷 故已悉知應知其板面風氣及相關板規 卻故意為之 (16)故意一詞似乎有損害本人名譽之嫌。 本人絕無故意鬧鬧版,請道歉。 : 當然也不是沒有被噓也沒事的案例 例如看看那精美的愚人節 : 或是像 #1GKt2DQo (LoL) 或是 #1GTgM0Wb (LoL) 這種 : 引導他人以噓文回應 或是很明顯地被噓不是因為作者或文章本身爭議 這種肇因非己者 : 這樣的文章是不會判定為[A4]違規的 : 板眾有權噓文 我們有權判定 審核權還是在板主本身 而您的噓文是我們的考量之一 : 板務方一直認為 所謂的客觀就是由眾人的主觀去確立 眾人的主觀即為相對客觀 : 這也是板主群在進行某些主觀性違規判定之時 或是正反立論皆有其 : 會去作為考量的一個因素 : 至於無建設性論述噓文之類的使用 這個是在板規[C4]之相關規定之內 : 您所應該採取的行動應為檢舉此類型疑似違規發言 交由板務方判定是否違規 : 而非在自己的文章中與他人筆戰 而擴大自己爭議性發言行為的觀感影響範圍 : 這在程序上是瑕疵而有爭議的 : : 十、請解釋為何拖那麼久仍未回應,在這段時間版主也發了好多公告文 : : 為何完全略過被冤枉剝奪發言權益的版友。 : : 謝謝 : 其實正想要說 本板目前仍為PTT全站人數常駐第二大板 : 且板主群三人皆有正職之工作 其檢舉量幾乎讓我們每晚皆有排定和議行程 (16)版主若無能力公正的處理,可以下台辭職。 : 若有一晚是有人有事或是過於疲累而休議 : 則隔日更需挑燈夜戰審理判定違規 以維持板務正常運作 : 這是我們LoL板板務方 所盡力想要維持的板面討論風氣 與八卦板或其他看板是不同的 : 而 因為您前文堅持提起告訴 所以我們必須謹慎處理 : 所以才會耗費時日以精確回應 深怕其回應之表達方式不甚仔細而遭誤解甚至是曲解 : 為此冗長的等待回應期間 我們深感抱歉 : 但是我們還是必須把僅存的睡眠時間 第一順位放在板務的正常運行上 : 因為這是我們的第一應盡義務 : 相信您也不想要看到回應內容僅為"不通過""駁回"等等的簡短語句 : 我們相信關於判決釋義 真正困難的是要讓申訴當事人能夠接受 : (雖然不一定可以達成 就像每個人對於公眾事務皆有不同感受或價值觀的認定一樣) : 判處違規講究的是證據與程序正義 這不一定等於事實的實質正義 : 我們並不知道您是不是兩個帳號確實是不一樣的人 : 即便您在此提出身分證件照片也是一樣 畢竟網路世界的匿名性過於強大 : 於我們僅能從能掌握的IPv4位址證據 與是否是相近的發言時間 去進行合理推判 : 而最後的帳號判定權 握在站方手上 : 所以在上一篇判決釋義中才會建議您 可向站方申請多重帳號查詢 並且以利群組方之判決 : 說真的 我們板務方 與申訴者及檢舉者 皆為非親非故 並無相識也無積怨 : 我們並不是帶著私怨 以偏頗方向 去處理判定公務之事 (17)請證明不夾帶私怨,即使不夾帶私怨又為何一定代表公正? : 目前在本板的板務層面 對於此案件的判決已結案 不會主動進行改判 : 但是板務方願意接受任何 經由群組務方或是站務方的審查判決之改判結果 : 若申訴者對板務方之判決仍有異議 請依循本站體制內管道 : 向上進行站務方的申訴 (其實我們也不清楚站務方會不會受理到看板層級的違規裁量) : 最後再重申一次 並不是"問新手問題即永久水桶" : 請您之後不要誤解 或是曲解板務方之判決解釋 : 以上 望群組長明察 (18)本人願以性命擔保並無鬧版之主觀意圖 請問版主是否也願意以性命擔保發誓本人是故意假裝新手鬧版? 若願意的話我將不再回應,謝謝。 我想沒有一個鬧版的人會如此嚴肅的回應您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73.248

11/07 19:28, , 1F
"故意"一詞之使用乃依可視事證所作之合理推斷
11/07 19:28, 1F
不要迴避我的問題 是否願意以性命對上蒼發誓本人主觀上故意鬧版?

11/07 19:29, , 2F
若有感覺冒犯請多見諒 本人將該詞移除
11/07 19:29, 2F

11/07 19:30, , 3F
但此不影響本板板務方板主群所做之不改判判定
11/07 19:30, 3F
難道道歉認錯有這麼難嗎? ※ 編輯: paschen 來自: 123.192.173.248 (11/07 19:31)

11/07 19:46, , 4F
板務方有相當理由及板面違規事證合理推斷
11/07 19:46, 4F

11/07 19:46, , 5F
足以確信其為板面爭議違規事實
11/07 19:46, 5F

11/07 19:46, , 6F
板務方認為所謂發誓或是道歉
11/07 19:46, 6F

11/07 19:46, , 7F
其實皆為無其實質意義之事
11/07 19:46, 7F
有無意義是一回事情,所以您願不願意呢?

11/07 19:47, , 8F
因為板務方所做的板務行政行為
11/07 19:47, 8F

11/07 19:47, , 9F
僅為就事論事而已
11/07 19:47, 9F
那請您逐字回復本人所有質疑,謝謝。

11/07 19:48, , 10F
辯駁至此 一切交由群組方進行判定
11/07 19:48, 10F
您尚未回覆本人所有質疑,請回應,謝謝。 ※ 編輯: paschen 來自: 123.192.173.248 (11/07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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