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mw3633申訴DIABLO板 板主kevinnn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缺P幣缺很大)時間16年前 (2008/05/05 01:39), 編輯推噓11(1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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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板務檢舉及水桶到期解除請先寄信給板主, 請給板主一些時間, 若三至五天後 板主都未處理, 或是不滿意其回覆時再貼文申訴 在未與板主聯繫前, 申訴將暫時不予受理 ======================================================= 1. 檢舉人:bmw3633 2. 被檢舉人/看板:kevinnn(以下稱為K板) / DIABLO(以下稱為暗黑板)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戰略高手 G_Online 4. 檢舉事由:板主不當判決 5. 舉證 (如有需要): 《一》 暗黑板19847文,我有表示 身為板主不管事不做事,個人沒什麼意見,只是板上反對聲浪一直都存在 此時k板在ptt2站 MicaTalking 板(以下稱為米卡板)與他人戰文 內容為k板是否適合繼續擔任暗黑板板主一職 而K板在米卡板有公開發文表示: 米卡個板9147 至於你對我管板方式不滿,我到想請問有什麼好不滿?? 我懶,我只管pk,那又如何?? 我參選板主的目的本來就是這樣 即使如此,再怎樣也不會對板上有什麼不良影響才對,不是嗎?? 原本就有quark板主在,多我一個來宣揚pvp,又有什麼問題?? 如果真的對我不滿,歡迎提出罷免 米卡個板9611 真的要罷免,請不要光說不做 罷免案要提出罷免理由,在P1不管事、在P2戰文已經有失板主之責 我轉錄文章過來,作為提出罷免案前置作業的證據參考 依據板務問題「板主是否適任」為主軸 K板用「鬧板文」水桶我,理由似乎不洽當 在此申訴:K板不當判決鬧板文處分 《二》 依現實世界常理前例,當審判案例的審判者牽涉案件時 被審理者有權要求該審判者迴避,以示判決的公平性 k板在這次事件中算是有牽連到 但是K板沒有跟另外一位板主quark(以下稱夸克)討論過 也沒給予時間申請迴避,沒做到迴避責任就直接進行判決 在此申訴:申請K板迴避,由夸克對本案件重新進行審判,以示公平 《三》 K板在米卡板戰文 作者 kevinnn (hi) 看板 MicaTalking 標題 Re: 我是 「請給我黃金」 你則是「請給我戰鬥力」 … 時間 Sun May 4 01:10:40 2008 ───────────────────────────────────────

05/03 23:16,
戰意、戰力、戰點全無的文章怎麼戰得起來?
05/03 23:16

05/03 23:24,
那就請表現出你值得一戰吧,這種程度ctrl-p或r我按不下手。
05/03 23:24
嫌弱是吧?? 沒有問題 沒多久在暗黑板就出現 作者 kevinnn (杉? 俊哉) 看板 DIABLO 標題 [公告] bmw3633水桶三個月 時間 Sun May 4 01:19:44 2008 ─────────────────────────────────────── (內文請參照暗黑板19870) 另在ptt2站quark_QQ板1447文,下方推文

05/04 12:23,
很遺憾昨晚的是板主不在,不過凱文有對B大的是說明
05/04 12:23

05/04 12:25,
凱文的說法是,看這次事件看看他是否還有資格待下去
05/04 12:25

05/04 12:29,
我?
05/04 12:29
水球詢問MONKEY1212後,K板似乎以此事件故意行殺雞儆猴之舉 參照申訴《二》K板牽涉此次案件,沒有迴避、沒有跟夸克討論逕行發出水桶劣退公告 在此申訴:K板利用板主身分公報私仇 《四》 K板判決劣文退回,理由是無斷轉載與鬧板文 作者 kevinnn (杉? 俊哉) 看板 DIABLO 標題 [公告] bmw3633水桶三個月 時間 Sun May 4 01:19:44 2008 ─────────────────────────────────────── 名單;bmw3633 處分;水桶三個月至2008/08/04,板上文章劣文退回 原因;未經原作同意轉載(21915,21917,21918),轉載鬧板文章(21922) 無斷轉載部分 15 5/04 kevinnn 劣文退回(未經原作同意轉載)某地戰文節錄??? 作者: kevinnn (hi) 16 5/04 kevinnn 劣文退回(未經原作同意轉載)某地戰文節錄??? 作者: kevinnn (hi) 17 5/04 kevinnn 劣文退回(未經原作同意轉載)某地戰文節錄??? 作者: LKT (coalaturtle) 除了K板以外,其他幾位有同意我轉文 而rstpiopxo的文章是在我轉完前面幾篇文 正在發表暗黑板19847文章時 作者 bmw3633 (缺P幣缺很大) 看板 DIABLO 標題 [閒聊] 我是砲灰.... 時間 Sun May 4 00:00:52 2008 rstpiopxo丟給我水球紀錄如下 ★micado 你要不要把我的板明修掉 [05/03/2008 23:48:03] ★micado 哈 多謝 [05/03/2008 23:49:07] ★rstpiopxo 請把9976轉過來好嗎 [05/03/2008 23:56:02] To rstpiopxo: 我正在發文捏 怎麼轉?? 囧 [05/03/2008 23:56:46] ★rstpiopxo 你發完再說吧 [05/03/2008 23:58:10] ★rstpiopxo 要轉就全部都轉 不要節錄 哼哼 [05/03/2008 23:58:20] 除了K板文章以外,LKT的文章,K板不能用無斷轉載作為判決 在此申訴:K板不當判決劣文 《五》 依據批踢踢站規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力。 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者裁 量。 SYSOP板查到這篇文章 ● 352 m 712/15 okcool □ [公告] 劣文新規範 3.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須於板規詳細訂定劣文給予的條件,若板規沒有相關規定 ,或是沒有依照板規施行,該劣文無效。 ◎ Diablo板現行板規:  ̄ ̄ ̄ ̄ ̄ ̄ ̄ ̄ 1. 禁止發表語氣、態度惡劣,向多人挑釁致引起大眾觀感不佳之言論。 2. 請盡量避免使用髒話不雅字眼,包括標題、內文、簽名檔、推文。 3. 嚴禁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或故意發表挑釁文及引戰文。(含推文) 4. 禁止蓄意灌水、洗板、亂用閃爍文或控制碼等破壞看板的行為。 5. 請勿發表過於簡短或內容空洞無意義之文章,一行文請用推文。 6. 禁止發表刻意討裝備的文章,如果需要低階裝備請使用交易文。 7. 禁止張貼任何與本遊戲無關的廣告,嚴禁現金買賣遊戲中物品。 8. 嚴禁利用分身超貼交易文、競標抬價,或進行任何不當之行為。 9. 容易引起紛爭牽涉私人恩怨的文章,板主得視情況予以刪除。 並沒有明確的劣文標準公告 在此之前,K板應無權劣退我的文章 且K板為當事人之一,由他劣退,恐有假公濟私、公報私仇之嫌 在新判決出現之前,我應該仍享有0篇劣文之權益 在此申訴:取消目前我的劣文,等候新判決出現後,再行處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33.9.166

05/05 15:04, , 1F
由於我身兼Diablo板主 請群組長代為審理 謝
05/05 15:04, 1F

05/05 15:59, , 2F
我的水球部分 是要求他要轉就轉全部
05/05 15:59, 2F

05/05 16:00, , 3F
不要轉部分幾篇 不然有失公允
05/05 16:00, 3F

05/05 16:16, , 4F
轉文後有在推文補充說明 已經被系統警告
05/05 16:16, 4F

05/05 16:16, , 5F
如果繼續轉文可能會被判定為跨版CP或鬧板
05/05 16:16, 5F

05/05 16:17, , 6F
所以不再繼續轉文
05/05 16:17, 6F

05/05 18:38, , 7F
說到無權劣退 另一位版主在Diablo板上4205
05/05 18:38, 7F

05/05 18:40, , 8F
就曾經有把人列退的先例了
05/05 18:40, 8F

05/05 18:40, , 9F
而此位版主也就是群組長quark
05/05 18:40, 9F

05/05 18:41, , 10F
是否他自己默認在D2版可以行駛劣退的職權
05/05 18:41, 10F

05/05 18:41, , 11F
因此K版主根據此先例 也用了劣退的職權
05/05 18:41, 11F

05/05 20:26, , 12F
樓上,先例不是這樣用的
05/05 20:26, 12F

05/05 20:28, , 13F
更何況兩件事情完全不同,你拿來比本身就不對了
05/05 20:28, 13F

05/05 20:59, , 14F
他是說沒有明確的劣文標準公告
05/05 20:59, 14F

05/05 21:00, , 15F
而夸克也是在沒有劣文標準公告的前提下
05/05 21:00, 15F

05/05 21:00, , 16F
行使劣退職權
05/05 21:00, 16F

05/05 21:01, , 17F
我指的先例是這回是
05/05 21:01, 17F

05/05 21:01, , 18F
他說因為沒列文標準公告 所以無權劣退
05/05 21:01, 18F

05/05 21:02, , 19F
我只是對這句話提出板上已有的先例
05/05 21:02, 19F

05/05 21:09, , 20F
還是一樣有問題阿,你這個論點本身基底就不對了
05/05 21:09, 20F

05/06 00:42, , 21F
這個案子K板主為當事人 判決有失公平
05/06 00:42, 21F

05/06 01:01, , 22F
另外 4205篇跟無斷轉錄沒任何相關
05/06 01:01, 22F

05/06 11:21, , 23F
p2的文章並不適合拿來這邊當證據
05/06 11:21, 23F

05/06 15:36, , 24F
K版主為當事人 判決確實有失公平
05/06 15:36, 24F

05/06 15:36, , 25F
但K版主所做出的判決應該沒什不當吧
05/06 15:36, 25F

05/06 15:38, , 26F
至少劣文都有根據 沒劣文標準公告並不表示
05/06 15:38, 26F

05/06 15:39, , 27F
版主不能行使給劣文的權力吧
05/06 15:39, 27F

05/06 15:43, , 28F
以上當我沒說...SYSOP說要訂標準我沒看到
05/06 15:43, 2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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