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PC_Shopping 版版主 Matsuzaki
1. 檢舉人:demonlel
2. 被檢舉人/看板:Matsuzaki/PC_Shopping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戰略高手
4. 檢舉事由:
版主Matsuzaki判決不當
+ 荒廢版務 (處理版友的申訴應該算是版主的義務吧?)
(一)判決不當
a."判決不當"一事經過:
2008.4.9板上出現了一篇來自對岸的網友所發的文章.
(i)
先是在底下出現了這種推文:
推
04/09 02:40,
04/09 02:40
接著,版友爭相撻伐h版友,h版友仍是不改其態度.
後來,版友互罵了起來(這是M版主的說法)
(ii)
本人觀看推文,認為glittering的推文相當有道理:
推
04/09 09:22,
04/09 09:22
再繼續往下看,卻發現Matsuzaki在這裡搞"正名"
推
04/09 10:09,
04/09 10:09
推
04/09 10:12,
04/09 10:12
正完名後,馬上就說:下面再推互罵文就直接水桶
由於本人相當排斥"政治"(尤其是在非政治看板!),更看不慣版主自己發表完政治意見後就
不讓人講話的鴨霸態度,便推了下列推文順便提醒版主還給本版"零政治"的討論空間:
推
04/09 10:52,
04/09 10:52
→
04/09 10:52,
04/09 10:52
(iii)
M版主可能是感到自己的權威被侵犯,便推文:
推
04/09 10:55,
04/09 10:55
本人接著解釋並不是要"罵"
推
04/09 10:59,
04/09 10:59
→
04/09 11:01,
04/09 11:01
→
04/09 11:02,
04/09 11:02
(iv)接著就分別出現了一行推文和一篇文章:
推
04/09 11:01,
04/09 11:01
8496 m 4 4/09 Matsuzaki □ [公告] demonlel、tonyhsie 水桶三天
b.不合理之處
(i)判決理由明顯不當:
其判決理由如下:
1. 我並不是在講政治,我的重點是大家應該互相尊重,不管是中國人或是台灣人。
鬼扯. 明明就要求"正名"了,還說"不是在講政治". 當大家都瞎子嗎?
2. 我並沒有強迫版眾接受我的政治思維,我只有說「請」正名。
這點不是我說的,Matsuzaki也不是在說我.
故,對於這點,我沒甚麼意見.
3. 我說了,再戰就水桶。
這我就不懂了. M版主自己說的是:下面再推互罵文就直接水桶
我只是就我所看到的對版主提出意見,這也算"互罵文"?
4. 我一向說到做到。挑戰我並沒有任何好處。
典型的專制、封建語氣. 看板是大家的,批踢踢也明明是台大的.
本人只是就我看到不合理的地方提出意見,不知道M版主到底是憑甚麼在看板上嗆人並
濫用版主的權力將版友水桶?
(ii)其判決根據根本是瞎扯
援引條款:
5. 亂板
- 經三人以上檢舉,板主群會商後認為確實影響板內和諧討論風氣,
處以水桶一週,再犯水桶三個月
三人以上檢舉?見鬼了吧? 誰檢舉了? 說來聽聽! 信件or水球也請順便附上!
版主群會商? 是M版主自己決定的吧? 原來M大認為自己一個人代表版主"群"啊!
(二)儘管多位版友認為M版主的行為有不當之處,其仍完全不認為自己有甚麼不對
推
04/09 14:07,
04/09 14:07
推
04/09 14:09,
04/09 14:09
→
04/09 14:09,
04/09 14:09
推
04/09 14:11,
04/09 14:11
→
04/09 14:12,
04/09 14:12
推
04/09 14:13,
04/09 14:13
→
04/09 14:13,
04/09 14:13
令人無奈的是,M版主仍是推:
→
04/09 14:10,
04/09 14:10
(三)荒廢版務
"荒廢版務"一事經過:
本人已在4/9寫信給版主詢問其判決我和t版友"戰"的"依據".
版主讀過信後卻對本人不理不睬.
看過2085篇小組長chingsong所說的:
依據本群組的規定
要於本群組向版主申訴,需有向版主針對您所申訴水桶之處,提出反應
如版主於收到您的e-mail後,三日以上未回應或回應之內容您仍不滿意
則請檢附有關於此事項的回應e-mail及您的申訴事項
貼於組務版來提出申訴
本人決定在此提出申訴,好讓這種恣意妄為的版主受到教訓
5. 舉證 (如有需要):
PC_Shopping 8485以及8496
不受理申訴的信件若有需要,本人亦會附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7.65.163
※ 編輯: demonlel 來自: 122.127.65.163 (04/12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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