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PC_Shopping 版版主 Matsuzaki

看板ComGame-Plan作者 (危險的捷徑..)時間16年前 (2008/04/12 22: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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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人:demonlel 2. 被檢舉人/看板:Matsuzaki/PC_Shopping 3. 被檢舉看板所屬群組 :戰略高手 4. 檢舉事由: 版主Matsuzaki判決不當 + 荒廢版務 (處理版友的申訴應該算是版主的義務吧?) (一)判決不當 a."判決不當"一事經過: 2008.4.9板上出現了一篇來自對岸的網友所發的文章. (i) 先是在底下出現了這種推文:

04/09 02:40,
大陸人買個屁電腦 你還有數不盡的羊要趕 回去蹲茅廬吧
04/09 02:40
接著,版友爭相撻伐h版友,h版友仍是不改其態度. 後來,版友互罵了起來(這是M版主的說法) (ii) 本人觀看推文,認為glittering的推文相當有道理:

04/09 09:22,
= = 是怎樣 政治立場請不要在本版出現
04/09 09:22
再繼續往下看,卻發現Matsuzaki在這裡搞"正名"

04/09 10:09,
請正名「中國」與「台灣」,我們是不同國家,不需要用
04/09 10:09

04/09 10:12,
「大陸」這種名不正言不順的代稱來稱呼中國。
04/09 10:12
正完名後,馬上就說:下面再推互罵文就直接水桶 由於本人相當排斥"政治"(尤其是在非政治看板!),更看不慣版主自己發表完政治意見後就 不讓人講話的鴨霸態度,便推了下列推文順便提醒版主還給本版"零政治"的討論空間:

04/09 10:52,
"正名"? 正甚麼名啊? 要正名去政治版正好不好?
04/09 10:52

04/09 10:52,
這裡是電蝦版耶...........(就算你掛著版主的頭銜也一樣)
04/09 10:52
(iii) M版主可能是感到自己的權威被侵犯,便推文:

04/09 10:55,
我說過別再罵了,樓上想挑戰我嗎?
04/09 10:55
本人接著解釋並不是要"罵"

04/09 10:59,
罵? 其實我只是想推前面glittering的文,我覺得g大說得很
04/09 10:59

04/09 11:01,
有道理.沒想到看到後來卻發現有某人還在講政治..
04/09 11:01

04/09 11:02,
再仔細一看,才發現原來是版主
04/09 11:02
(iv)接著就分別出現了一行推文和一篇文章:

04/09 11:01,
所以你真的是要挑戰我囉,ok。
04/09 11:01
8496 m 4 4/09 Matsuzaki □ [公告] demonlel、tonyhsie 水桶三天 b.不合理之處 (i)判決理由明顯不當: 其判決理由如下: 1. 我並不是在講政治,我的重點是大家應該互相尊重,不管是中國人或是台灣人。 鬼扯. 明明就要求"正名"了,還說"不是在講政治". 當大家都瞎子嗎? 2. 我並沒有強迫版眾接受我的政治思維,我只有說「請」正名。 這點不是我說的,Matsuzaki也不是在說我. 故,對於這點,我沒甚麼意見. 3. 我說了,再戰就水桶。 這我就不懂了. M版主自己說的是:下面再推互罵文就直接水桶 我只是就我所看到的對版主提出意見,這也算"互罵文"? 4. 我一向說到做到。挑戰我並沒有任何好處。 典型的專制、封建語氣. 看板是大家的,批踢踢也明明是台大的. 本人只是就我看到不合理的地方提出意見,不知道M版主到底是憑甚麼在看板上嗆人並 濫用版主的權力將版友水桶? (ii)其判決根據根本是瞎扯 援引條款: 5. 亂板 - 經三人以上檢舉,板主群會商後認為確實影響板內和諧討論風氣, 處以水桶一週,再犯水桶三個月 三人以上檢舉?見鬼了吧? 誰檢舉了? 說來聽聽! 信件or水球也請順便附上! 版主群會商? 是M版主自己決定的吧? 原來M大認為自己一個人代表版主"群"啊! (二)儘管多位版友認為M版主的行為有不當之處,其仍完全不認為自己有甚麼不對

04/09 14:07,
個人是建議版主要劃停戰線之前不要發表自己的意見比較好
04/09 14:07

04/09 14:09,
我也覺得板主應該從這次教訓學到經驗 維持超然會比較好
04/09 14:09

04/09 14:09,
主要是發表的那段意見真的是離題了
04/09 14:09

04/09 14:11,
戰起來水桶沒人反對 只是版主那篇推文有點不恰當
04/09 14:11

04/09 14:12,
有點類似戰了別人之後不准回嘴 否則水桶這種感覺
04/09 14:12

04/09 14:13,
如果你在那篇只推 戰起來就是泡 我想大家不會有問題
04/09 14:13

04/09 14:13,
我想你很聰明 應該能明白我所謂的超然的意思
04/09 14:13
令人無奈的是,M版主仍是推:

04/09 14:10,
我倒不覺得有什麼教訓與經驗可供學習的。
04/09 14:10
(三)荒廢版務 "荒廢版務"一事經過: 本人已在4/9寫信給版主詢問其判決我和t版友"戰"的"依據". 版主讀過信後卻對本人不理不睬. 看過2085篇小組長chingsong所說的: 依據本群組的規定 要於本群組向版主申訴,需有向版主針對您所申訴水桶之處,提出反應 如版主於收到您的e-mail後,三日以上未回應或回應之內容您仍不滿意 則請檢附有關於此事項的回應e-mail及您的申訴事項 貼於組務版來提出申訴 本人決定在此提出申訴,好讓這種恣意妄為的版主受到教訓 5. 舉證 (如有需要): PC_Shopping 8485以及8496 不受理申訴的信件若有需要,本人亦會附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7.65.163 ※ 編輯: demonlel 來自: 122.127.65.163 (04/12 22:10)
文章代碼(AID): #180C9cAw (ComGame-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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