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版主無故浸我水桶
※ 引述《NovaShin (DAMN)》之銘言:
: ★XXXXXXXX 你也不需要跟我解釋 [09/18/2005 01:42:11]
: ★XXXXXXXX 你很急的話你可以先用別的ID PO [09/18/2005 01:44:51]
: 上面的水球是硬體版版主丟給我的
: 跟jzs你的有衝突,請你馬上解決
: 雖然說叫你這種官官相護的人解決不太可能,但總是要po出來讓大家看一看
被砍的#15360原文的標題是這樣:
作者: tzongtlin (有夢最美) 看板: hardware
標題: Re: [公告] 關於最近的紛爭
時間: Sun Sep 18 01:43:43 2005
我想前面我已經講很清楚了。
#15360的文章顯然不是你被砍文的,這點你也已經承認了。
而且該篇文章顯然不是"解釋",而事實上一般情況水桶分身被砍是蠻常見的情況
我不了解拿NovaShin的水球記錄來替#15360他人的被砍文章申訴有何意義
如果真的是你用分身PO文"解釋"或是什麼的依然被砍那再來申訴還不遲
沒關係,如果你真的有閱讀上的困難我可以在每次回文都加上這段
還有,兩位是哪位跑去點歌的?
不要告訴我一下說要找法律顧問一下說要文章已儲存的人
搞到最後手上只有P幣200,那就太難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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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值得尊敬的人,
是那些照亮別人,卻沒有光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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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59.229.78
※ 編輯: pig 來自: 210.59.229.78 (09/20 11:22)
噓
09/21 06:35, , 1F
09/21 06:35, 1F
→
09/21 06:35,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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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1 06:36, , 3F
09/21 06:36,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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