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舉發] 這種人要怎麼處置呢?
推 KanoLoa:直接版上解釋一下如何? 07/14 22:33
推 PsMonkey:你 po 這篇的意義在哪裡? 還不如直接講個明白... 07/14 22:37
→ itsIjs:因為版主都置底了 感覺像是我已經被判死刑似的 07/14 22:41
推 macroka:囧 那你就不是置底文那個人囉?XD 07/14 22:50
推 yanli2:講了半天 也沒更正啥資訊,還是你認為只要板主了解真相就好? 07/14 23:24
→ itsIjs:有版友提醒我沒有禁止直接再版上辯解,故晚點發文 感恩你們 07/14 23:36
感謝眾版友提醒,還有人丟水球跟我說版龜沒禁止我馬上反駁
那我就不等版主了...
以下是勞勞長得反駁文,懇請耐性看完 感恩~
我很想說,這一切都是誤會阿!
或者說是認知上的錯誤。
先自我介紹好了,
反正我本來就是隨便google就找得到資料的人。
小女子我是Ijs,ptt/ptt2 ID:itsIjs
目前準備大四,
現在是Ubuntu@TW活動長,
每年舉辦Ubuntu Linux推廣活動,
平常閒來沒事寫點小小的web app 自娛娛人。
一年前跟朋友合作過一個工作室,
卻因為吃到太大的案子週轉不靈收起來了,
案主文中寫程式的人就是該工作室其中一個php programmer 。
我從他高中就認識他,看過他接完成很多案子,目前就讀輔大暑假後升大二。
工作室尚營運時,就是由我完成客戶的訪談和接軌給他,
然後由他自己報價,再用工作室統一合約簽約。
這是我們一貫作業流程。
工作室結束一段時間後,他自己有了兩三個一起寫程式的夥伴,想重新接案賺錢。
於是跟我說,如果有case,希望可以轉介給他,他願意在餘力尚有的情況下看是請我吃飯
還是給我一點點酬謝金回報。
都同事這麼久了,那有啥問題阿?
我就答應了。
所以我就開始留意一些小案子。
看到2949文之後就開始進行了解。
其實我也沒抱那種非成不可的心態,
因為畢竟不是在公司有業績,
就很隨興的跟L先生聊了起來。
年代久遠,沒有紀錄可以佐證。
但我印象中,這位先生對動態網站設計其實不太清楚,我還澄清了許多觀念。
其實有談到沒談到對我來說不重要阿!
因為那時候我也不知道我到底能賺到什麼。
不過呢,後來就很順的從站上聊到MSN上。
然後我再將工程師的MSN給了,拉會客室聊了一會,
看programmer把初步估價和網站架構圖都給了,似乎都進入狀況了,我就閃人了。
幾天後我這位朋友很開心的跟我說他簽好合約了,給我了一點回饋,
至於我吃了什麼好料我就不說了。
這是二月底三月初的事情。
大約五月的時候,L先生開始跟我反應我朋友拖時間。
(沒錯,L先生的MSN我還留著沒删)
我大驚,這麼簡單的案,以他的能力不該這個時候還沒結案。
我開始關心這件事情,詢問我朋友的狀況和進度。
但事實上我不是PM,這個案子的規格書我沒有,時程我沒有,連簽約都不甘我的事。
我也只能跟他說,你這樣很糟糕喔!你要我幫你拉案子又不好好做。
他給我理由很多,但都不是理由。
期間我也跟他說過不然你程式碼給出來,找其他寫程式的朋友幫忙完成?
但是他不願意。這不是我的東西我有什麼資格強硬他要怎樣呢?
但我一直對L先生覺的不好意思,是我介紹了出包的人給他,
雖然我預先也不知道紀錄優良的朋友會出包。
所以我一直催,一直跟他溝通,更一直跟L先生為這件事情道歉。
L先生跟我抱怨,我找programmer歲歲唸,他們重新討論。
這樣的無窮迴圈一直在我五六月的生活裡干擾。
我很忙,真的,認識我的都知道尤其今年我忙翻了!
我再也受不了。
我跟我朋友翻臉:
"你再不給,我這輩子不會在幫你介紹案子!
人家還要脅我要去發文舉發我寫我黑函!
都到這個地步了你是要害死我嗎?"
朋友間如此重話都講了,實在很尷尬。
他的反應只是道歉,再道歉。
我不知道他發生什麼狀況,事實上我也很擔心他,因為以前沒這樣子過。
但他不說,我除了催促他和跟L先生道歉之外我想不出來我還應該做啥。
到這裡我都還沒封鎖L先生,
就算我知道他會一直跳出來跟我抱怨,
我也跟我自己說:誰叫你介紹的人要出包。
這是道德性的問題。
什麼時候我開始封鎖呢?
是在我朋友終於跟我說東西都給了,宣佈結案。
我超開心!
這時候問題來了,他們對結案的認知不同!
似乎L先生覺的什麼功能還不滿意之類等等。
他要求我必須重新幫他找一個工程師負責這件事情。
在解釋不通,以及他執意說,我不重新幫他介紹人搞定這件事情他就要發文舉發我,
兩三天的溝通不良後,很抱歉,我決定封鎖他了。
整件事情其實我覺的沒這麼複雜,
就是我雞婆幫忙介紹案子,
案主和接案人自己沒橋妥,
案主卻要我這個仲介負責而已。
就像原文裡版眾們的推文說的
推 cde123:誰簽約就誰負責啊...不是這樣子嗎 06/29 18:05
→ cde123:如果是那學生簽,當然抓學生負責 06/29 18:06
推 ppaass:推誰簽約就是誰負責,如果簽約的是那個學生,他的角色就真 06/29 20:26
→ ppaass:的只是仲介,否則是他簽的話,沒學生是他的事情,他得負責. 06/29 20:
→ chengchieh:應該是簽約者負責吧...當初沒簽違約之類的賠償? 06/29 22:41
郎嗯示哇抬A阿(人不是我殺的)
我問幾個問題,希望L先生自己想清楚:
第一:請問我拿您什麼好處了?簽訂什麼合約?答應你什麼承諾了?必須幫你負責到底?
第二:我當初還繼續幫你催件是因為我自己覺的有點不好意思,
我介紹的人出包,但不表示我有責任要幫你追到底。
第三:您要簽合約的時候我可在場?您的案子細節可曾跟我做任何確認?我不是PM阿!
最後:您連對方的性別、姓名、甚至mail都沒搞清楚,就要他為您負責到底,
這未免太....?
換句話說,您也可以選擇不要相信我這個路人甲的介紹和引介。
寫程式的人您自己面對面交談過,簽妥合約了,您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和處理善後。
是,這很殘忍,套句您的話,您也有老闆要跟老闆交代。
但是期間我一直跟您強調我的角色,和您釐清您應該搞清楚的責任關係,
但您一直執意要發文,那好吧!
如果這樣您心裡會舒坦一點,那您發文好了,我說過您發文後我會澄清。
當初我接到這個要脅後,我就跟我那位寫程式的朋友說:
到時候人家威脅我,你要自己出來講話幫我澄清,不然我真的很雖!
他答應我可以公開他的資訊,但基於朋友一場,我還是作罷。
我也不期望他自己來這篇文下面承認說就是我擺爛客戶案子對不起之類。
從L先生的文一po,我就收到很多人的關心,謝謝你們!
我沒事啦!只是有點煩。這幾天太多事情要處理。
我忙到發文都過兩週了,到今天有人在irc上跟我開玩笑我才想到,
對吼!還這件事情沒辦!
最後一點小小不滿,
版主只單方面的看L先生的紀錄和聲稱,
就將他的文章置底,好像一切就是我的問題?
這期間因為這篇置底文卻沒有看到我的辯稱,對我有不好影響怎麼辦?
我明年要出社會耶...
建議改變一下這種作法?
好歹發個信跟我說:你已經因為什麼原因被本版列為警告對象?
不然連原文的標題都沒用到請各位小心這個ID
置底卻一下子把我的ID秀出來還說要警告
(雖然是打錯的XD)
身為一個在資訊圈圈打滾的人,靠ID任人的世界的人,總覺得很難過。
以上很大一篇辯解,辛苦大家耐心看完。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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