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為什麼我家這只有這間警察局
想一想推文好像會太多
身為鍵盤科科男
來回一下這篇好了
※ 引述《wsx1983 (面對現實)》之銘言:
: 警察對這種事(掉錢包或掉手機)
: 直接去警察局,一般都不太會受理。
: 上次手機掉,一開始撿到的人把我手機關機,然後我打電話去電信業者限制通話
: 再每隔30分鐘打一次,結果過一個半小時後通了,
: 詢問他到底還不還,結果不管我說什麼,他說什麼都不還
: (因為根本就不太想理我,都沒說話)
: 到警察局,再打一通電話,請警察跟他說。他還是不鳥警察!
: 結果:警察跟我盧了一個半小時後,只讓我用"遺失"處理。(沒有報案三聯單)
: PS:東西都確定被人撿走,卻不能報案!!(而且已經掉了3個小時多)
沒有報案三聯單是"對的"
因為報案三聯單屬於"刑事案件"才會開立
你是"遺失"(除非你能證明是被誰撿走 哪就是侵占or侵占遺失物 就算刑事案件)
不屬於刑事案件
照規定來說是要受理並開立"受理案件登記表"
(這裡要注意右上角有無"E化案號" 沒有案號就是被呼弄了)
要去鴿舍之前 記得要帶可以證明手機是你的證物(如外盒)
因為要抄你手機的IMEI碼
程序錯了 鴿子知道你不懂
當然就會開始準備河蟹大餐了阿
: 鴿子一直跟我說:(而且採用鴿海戰術,每個人軟硬兼施)
: 你的手機被撿走
: 1.不代表他不會還你? (他會還我,我還用報警嗎)
: 2.你知道被誰撿走的嗎? (我知道就直接告那個人了)
: 3.假如他拿來還你,你還要給他30%。 (恐嚇語氣跟我說>"<)
: 4.你自己不小心掉的,是你自己的錯, (聽到這理由超囧)
: 你應該要先檢討,而不是來報警。
: 5.手機掉了不容易找回來。 (不是一開機,就會知道位置,何況還通話嗎?)
: 總之鴿子會想盡辦法,不讓我報案拿三聯單。
先回1-5點
遇到就先拿出手機蒐證 確保自身權益
對了 找朋友陪同前往吧 你手機掉了...
這裡要注意的是
值班員警職稱姓名(或是推託的那位)
當場詢問政風室電話或走出鴿舍直播110
最後
大家東西"遺失"別再跟鴿子要"報案三聯單"了
他們死都不會開給你的
因為不是刑案怎麼開XDD
如有錯誤之處 煩請指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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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妓女俏梳妝 洞房夜夜換新郎
一雙玉臂千人枕 半點朱唇萬客嘗
裝就幾般嬌羞態 做成一片假心腸
迎新送舊知多少 故落嬌羞淚兩行
濟公全傳-第二十五回 尹春香煙花遇聖僧 趙文會見詩施惻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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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18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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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s大 小弟駑鈍 不知是以哪一條刑法去辦?
煩請開示 謝謝~
※ 編輯: ivn0572 來自: 36.231.182.189 (02/23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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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是誤會一場 s大不必在意~
※ 編輯: ivn0572 來自: 36.231.182.189 (02/23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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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你要告人也要知道是誰
複雜說 就是程序問題 照規定來(是你先"遺失"才會有後面"遺失侵占")
就是要先報案協尋 要找到"拾獲者" 才有後面的遺失侵占的問題
至於最後一句 對方有什麼意圖(還沒還?還是蓄意侵占?)就不在討論範圍了
畢竟這就是檢察官要說的另一個故事了...
※ 編輯: ivn0572 來自: 36.231.182.189 (02/23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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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這我就不方便說什麼了 本篇就事論事而已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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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大!(握)
其實我也是遇到好人
不過我是酒醉 隔天我朋友打電話給我 還好撿到手機的有接 也順利拿回來
自己小心第一 大推中壢也是有好人啦^_^
※ 編輯: ivn0572 來自: 36.231.182.189 (02/24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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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沒看推文回文唷XD 你沒"遺失"對方怎麼會有"侵占遺失罪"?
(前因是你"遺失"了東西 後果才有東西讓人"侵占遺失物")
你沒先報"遺失" 後面是不成立的 因為程序不完備
明天我在找一下有沒有案例好了@@" 雖然我比較想知道下面那篇的XDD
※ 編輯: ivn0572 來自: 36.231.182.189 (02/24 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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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o大 小弟笨拙 希望大家可以指導小弟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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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w大回應 我前面已經說了阿>"< 你沒報"遺失" 人家就沒有"侵占遺失物"阿~~~
你報了"遺失" 鴿子才會(能)去查 是被"誰"撿走or侵占(這裡才有成立"侵占遺失罪")
就算你知道被誰撿走or被誰侵占不還 鴿子還是會要你先把手續補完(報遺失)
規定就是這樣(死板) 不是你我個人認定鴿子就會依大家的意思辦的...(遠目
而這篇原文是鴿子連"受理案件登記表"都不願意開就是鴿子不對了...
不過您還是要這麼認為 小弟當然也不置可否 畢竟這是您的權利阿^^
※ 編輯: ivn0572 來自: 36.231.178.204 (02/25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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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度感謝w大指教^^
1.我只能說 規定是死的 不然就不會有所謂的找關係 靠關係
像手機遺失 流程真的不是我們想的容易(這個說來會落落長...)
以數字板酸文來比喻 就像大家都覺得鴿子只會開單一樣 因為付出少效率高
才會有您第一句"不一定主動去查"的感覺
2.對 報侵占遺失物是公訴罪 不過您可以試試看 看鴿子會不會受理
法律本講求因果關係 我前面已經解釋過囉 這裡不再贅述~
3.這裡我先抱歉 剛才發現我回到下面那篇裡面了
不是哪一條規定"只能"報遺失 是遺失根竊盜本來就天差地遠
我相信w大您路上"撿"到手機皮夾會送到鴿舍
可是當場鴿子把您視為竊盜疑犯只因失主報失竊 您做何感想呢?
這跟您家被偷完全不一樣(笑) 那有"侵入or破壞門窗"及"犯罪現場"為清楚佐證
當然得以"竊盜"刑案辦理 那遺失呢? 是自身所造成
規定就是要先"證明"你是物品所有人(提佐證) 才能看看有沒有人尋獲還是侵占了阿
4.結論很簡單 就是在法律上 你就是要照規定(法條)走
而如何認定就是要靠自身法學(自我保護)跟檢警(裁判)的攻防(?)了
所以才會有句話:法律不是保護好人 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共勉之囉^_^
※ 編輯: ivn0572 來自: 36.231.178.204 (02/25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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