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跟我們有關的來了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戲謔人生)時間6年前 (2019/03/13 05:37), 編輯推噓1(104)
留言5則, 1人參與, 6年前最新討論串20/28 (看更多)
※ 引述《neohippie (米國聖光肥魯八嘎囧)》之銘言: : ※ 引述《miscell (呵呵)》之銘言: : 這個問題。很多基督徒會覺得只有兩個選項: : 1. 支持同婚 = 關懷弱勢、追隨基督的榜樣 : 2. 反對同婚 = 不關懷弱勢、法利賽人 : 但這是二分法的思考。基督徒可以反對同婚,但同時關懷同志。同志也可以相信聖經 : 教導,守獨身。有些人也可能引用台灣律法支持同婚,也可能法力賽式的關懷弱勢。 : 但不論你支持或反對,你應該要清楚思考聖經是如何教導,且同時了解到很多事情不是 : 用二分法可以解決的。反對同婚不代表不關心同志、或是不關心同志權益。真的要 : 關心同志還有很多方式,比方說在保險、遺產、或繼承都可以做改進。 miscell雖然論述上沒有足以說服其他基督徒支持同婚的能力, (比方說關心同志於是支持同婚;如果關心,為何不支持?這是弱論述) 可是讓自己支持同婚卻是綽綽有餘。 因為這不是二分法的問題,而是他所持的立場很明顯可以看出是這樣: 「他人未影響我,他人的自我行為由待與上帝交帳,那麼我有何反對的理由?」 若從此觀點,即便他沒有能力說服誰支持同婚, 反同婚的基督徒,也難以單憑「聖經反對」的理由推翻此主張。 變成沒有誰能說服誰的局面。 但我覺得這串討論有個很有趣的主軸,它並不是繼續在辯論同婚應該被支持或反對, 而是諸多人士在嘗試自清,辨證自己在這個支持或反對的運動中所持的角色跟立場。 也就是主張「我雖然反對同婚,但是我支持同志」。 我覺得這沒什麼好自清的,因為不是所有人都會用二分法, 而那些已經用二分法把你們當成敵人的,你也沒有能力改變他們。 歷史上所有的平權運動中都會有中間派,這不是什麼很特殊的一件事, 這樣的人有所妥協也有所堅持。 在妥協方面,比方如果聖經反對同性性行為,視其為犯罪, 那麼支持同志族群擁有福利,不也是間接支持犯罪者嗎? (難道共犯是無罪的?) 在堅持方面,既然說關懷同志,那麼為何對方視為最珍貴的權利, 卻要加以反對,甚至猜想自己能比對方更知道對方的需求呢? (好像自覺比一條金魚更理解金魚,而你根本不了解它們是什麼) 這樣的中間者其實並不討喜,甚而是腹背受敵。 在交涉的過程中,你想支持的對象有些完全不領情, 你過往的同志更可能反目成仇。 我覺得miscell只是比其他人走在前面,多跨了一步。 如果說反對同婚也可以支持同志,那麼反對同性性行為也可以支持同婚, 對基督徒的差異會很大嗎?或者,這不過是立場光譜中的臨近點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03.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52426666.A.F36.html

03/13 19:29, 6年前 , 1F
是二分法阿。他把「反對」跟「妨礙自由」綁定
03/13 19:29, 1F

03/13 19:29, 6年前 , 2F
自清的部分嘛,我是不知道 miscell啦。但本肥懶得
03/13 19:29, 2F

03/13 19:30, 6年前 , 3F
自清。而且來一陣子的板友應該都很了解我的想法
03/13 19:30, 3F

03/13 19:30, 6年前 , 4F
也沒啥好清的
03/13 19:30, 4F

03/13 19:31, 6年前 , 5F
其他基督徒我是不知道啦,但你可能把我想得太複雜了
03/13 19:31, 5F
文章代碼(AID): #1SY2Qgys (Christianity)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SY2Qgys (Christian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