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初代基督徒的家人會下地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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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回應一下bm大,雖然這又回到「因信稱義」或「因行為稱義」的老問題上了XD
信耶穌才能得永生是毫無疑問的(因信稱義),也只有口裡承認(耶穌),心裡相信(耶穌)才
能得救。
聖經相關經文很多,只列出其中一段
羅馬書
10:9 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
10:10 因為,人心裏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裏承認就可以得救。
而信耶穌後,聖靈內住,所以行事為人就會改變,自然而然的活出基督的樣式(結出聖靈
的果子)。
太 3:8 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
弗 4:1 我為主被囚的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
腓 1:27 只要你們行事為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
簡單的說,信心帶出行為,行為應證信心。
至於bm大提到的經文,其實都沒有跟因信心稱義(得救)有衝突。
信耶穌的人帶出的行為,自然是遵行神的旨意, 會恆心行善,會追求天上的獎賞(榮耀、
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
太 7: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
人才能進去。
羅馬書
2:6 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2:7 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 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
2:8 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這裡倒是有一個有趣的問題可以思考 :
得著「救恩」和得著「獎賞」有什麼不一樣?
如果搞混了,可能就會得出「因行為稱義」的錯誤。
救恩是神白白給信徒的恩典(弗2:8-9;約4:10;羅6:23),不用銀錢,不用價值(賽55:
1;啟22:17);
不靠自己的行為,不靠善行,因信在基督裏就白白的領受。
獎賞是我們得救之後,在基督裏忠心的工作而得的,與我們的行為有關。
所以在末日審判台前,神會按著我們的行為審判我們,不是跟得救有關,而是跟獎賞有關
。
http://www.chineseministries.com/books/inchri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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