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可以拿保羅的話去反對耶和華的話嗎?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Cloud)時間9年前 (2015/03/02 00: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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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引用聖經及多篇參考資料,[]內的文句是本人的附註 第一次 耶路撒冷會議 (使徒行傳15) 續前 三. 使徒的商議15:6-21 五旬節聖靈降臨後,門徒常被聖靈充滿,每個人常被聖靈引導做主工。每個人有不同的恩 賜和領受,當時他們還沒有新約聖經來印證神的旨意,因此,他們就藉會議彼此討論、察 驗,也藉他們心中的聖靈彼此印證,來看神在這件事上的旨意。 使徒和長老: 這都是神在教會所立的職分,也就是教會的領袖。 彼得發言: 神揀選彼得作為教會的柱石,當猶太人、撒馬利亞人,和外邦人接受福音的時候,彼得都 參與在其中。他在使徒中有相當的分量。 1. 彼得的見證:雖是猶太人的使徒(加2:8),神藉彼得,把福音傳給外邦人。 2. 聖靈的見證:彼得看見天上的異象,聖靈啟示他不可把外邦人看為不潔。 不能負的軛: 猶太人在律法之外,加上許多傳統規條,像沉重的軛在人身上,使人不得安息。但門徒所 要背負的是基督的軛,容易又輕省(太11:29-30)。 外邦人和猶太人: 雖然人種、風俗,和習慣都不相同,但在聖靈裡,就不分彼此,而是成為一個身體(林前1 2:13)。 1. 人都一樣,無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在罪惡之下,需要神的恩典。 2. 聖靈降在信耶穌的猶太人身上,也降在信耶穌的外邦人身上,並不是在乎有沒有守律 法。有聖靈同在,就印證都是神的兒女(羅8:16)。 [先有聖靈感動重生才產生信心,由聖靈所重生的新心,就是印證,這是被稱義,不在乎你的 行為,所以是恩典,這稱義遠在你被創造之前就已經決定好了] 巴拿巴和保羅的見證: 又真又活的見證勝過傳統的,證實所傳的道(可16:20)。 雅各的結論: 雅各是馬利亞的兒子,耶穌的肉身兄弟,是初代教會的領袖,為人公義正直,被稱為「 義人」,他發言做下結論。 1. 西門彼得的見證:彼得的見證曾被證實,知道是神的旨意(徒11:12)。 2. 眾先知的話:聖經的印證,當時雖沒有新約聖經,舊約的啟示雖是隱藏的,但一被光 照,眾人就能明白。神的心意是要外邦人成為主名下的子民。 3. 雅各的建議:既然神的心意是讓恩典臨到外邦人,就不要為難外邦人,使他們做不是 神要他們做的事。 協議結果: 不是叫外邦人守舊約所有律法,而選四項禁令,是因外邦人律法也有道德和衛生禁令,如 不可偷竊、殺人等,不須重覆,只要稍作修正即可。這當中雖有一些妥協的意味,但是可 以讓猶太人和外邦人都能接受的。 1. 禁戒偶像的污穢:外邦人不認為神所憎惡的拜偶像是罪,必須明令禁止。 2. 禁戒姦淫:外邦人對男女道德觀念淡薄,如同性戀、婚外情,需加以規範。 3. 禁戒勒死的牲畜:勒死的牲畜有血在體內,和禁戒血同屬飲食的條例。 4. 禁戒血:外邦人不禁戒吃血,而吃血的禁令不僅寫在摩西律法,也是命令挪亞(創9:4) ,他是猶太人和外邦人的共同祖先,故要外邦人也遵守。 問:哥尼流信主一事,對耶路撒冷會議的決議,起到什麼樣的作用? 我們再次看到,哥尼流信主這件事,對教會的影響非常重要。因為我們看到,彼得在這裡 所說的,就是他們在這之前,因為哥尼流事件所引起的討論。既然已經認定,神揀選彼得 ,在外邦人中傳福音,而且有神自己在外邦人身上的帶領作為見證,並且神使得他們,就 是耶路撒冷的信徒,在哥尼流的事情上可以有同樣的看到,這件事本身,就是非常有說 服力的例證。因為,從那件事上,我們看到,神賜他的恩典給人,並不分外邦人和猶太人 。 問:為什麼彼得在這裡批評他們是試探神? 彼得在第十節,所用的試探神,似乎是非常重的言語。其實中心,乃是這些人的小信或不 信。因為,既然你們已經知道,神在對外邦人得救上的心意,為什麼你們還要表現得像是 不知道呢,還是不信呢?要用割禮來驗證,這些外邦人是不是神所揀選的呢?而這樣不肯 相信,而要確定的做法,就是在試探神。 這裡彼得所指的軛,不僅是指著割禮,也是指著各樣的猶太人的規條。按照這個意思,我 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些規條連猶太人,也不能完全遵守。因此,怎麼可以用作是,得救 的條件呢? 11 節點出了得救的條件,只有一個,就是信。同時,也點出了,那些猶太人的問題所在 ,就是不信。而且,彼得更是強調了,若是因信稱義的話,猶太人和外邦人就沒有區別, 這個事實。 關於可不可吃血的解釋: 舊約中,早在摩西律法以前就禁止「吃血」,理由是「動物的生命在血裡面,所以吃肉不 吃血(生命)」(創世記九章4節)。另一方面,也禁止「流人血」,其實就是不可謀殺 的意思,這也是早在摩西律法以前就出現的命令(創世記九章5-6節)。 以後的摩西律法,就依循此規定,一方面在十誡中直接禁止「謀殺」,一方面在飲食規定 中禁止吃喝動物的血與勒死的生物(沒有放血)。但可以注意的是獻祭時,卻要用「血」 來獻。這樣,意思就很明顯,表明「罪」是要生命來抵償的。 [禁止吃血我覺得是有愛惜生命的意義在其中,除了因為自己飲食所需用的,不可為了 以外的目的濫殺,或是虐待] 簡單的說在舊約中,血的禁忌有兩方面: 禁止謀殺人 禁止吃動物的血 血的用途,則與獻祭有密切的相關。 到了新約,獻祭制度已經被耶穌基督完成了(希伯來書),不需要再以動物的血每年提醒 人們:「我們得罪上帝的代價是『生命』」,因此用血獻祭已經不再需要了。到這裡都應 該是大家的共識。保羅也多次在書信中提到我們不但可以吃各樣的食物,甚至祭過偶像的 食物(哥林多城市場上的肉都是祭過偶像的)都可以吃,只是不要去參加有「宗教內涵」 的廟前吃拜拜。 [我認為所以聖餐中的餅杯來紀念用祂的血所立的新約重要性在於此,因為我們得罪上帝的 代價是生命,而祂用祂的血白白幫我們贖回生命,我們便改以聖餐中的餅杯來省察自己的罪 惡及感謝主白白的恩賜,而動物的血就當做食物吃了] [我個人認為是只要知道你信的是甚麼,去廟裡吃拜拜的食物也可,因為那就只不過是食物, 頂多沾上了香灰,但是在不信的人來看,就會產生不好的印象,誤認為基督徒看起來甚麼都 可以拜,但是若你認為你吃的已經不只是食物,還有某些附加在上面的無形力量時,你就該 好好省察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1.149.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25226291.A.0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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