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規調整草案
※ 引述《Mechon (紫倫)》之銘言:
: 標題: Re: [公告] 板規調整草案
: 時間: Sun Dec 23 02:42:45 2012
:
: 現在假設有兩個例子吧:
: 案例一:
: 假設A說 唐崇榮不認為基督的人性是受造的是錯誤的 所以唐崇榮是異端
: 然後B說 李常受 認為基督的人性是受造的是錯誤的 所以李常受是異端
: 接下來B檢舉A對唐崇榮做人身攻擊
: 然後 A檢舉B對李常受做人身攻擊
: 不太清楚版主會想怎麼判?
依現在提出的修正案,判決的情況會如下。
假設 A 對於唐崇榮的陳述「不認為基督的人性是受造的是錯誤的」,
有充份的參考資料,說明唐崇榮的確有這樣的立場,且當時在討論的,
也是與基督論有關的主題,說明提出唐崇榮的立場並否定該立場是重要的資訊,
那麼即使直指「唐崇榮是異端」對他而言是一種人身攻擊,但是不罰。
假設 A 對於唐崇榮的陳述「不認為基督的人性是受造的是錯誤的」,
根本引不出什麼資料,完全是憑自己個人想像憑空捏造,唐崇榮本身並無此立場,
或者當時討論的主題根本與基督的人性是否受造無關,此一立場也非重要資訊,
那麼這就會違反修正案當中的 b) 項,而受到禁言處分一周。
假設 B 對於李常受的陳述「認為基督的人性是受造的是錯誤的」,
有充份的參考資料,說明李常受的確有這樣的立場,且當時在討論的,
也是與基督論有關的主題,說明提出李常受的立場並否定該立場是重要的資訊,
那麼即使直指「李常受是異端」對他而言是一種人身攻擊,但是不罰。
假設 B 對於李常受的陳述「認為基督的人性是受造的是錯誤的」,
根本引不出什麼資料,完全是憑自己個人想像憑空捏造,李常受本身並無此立場,
或者當時討論的主題根本與基督的人性是否受造無關,此一立場也非重要資訊,
那麼這就會違反修正案當中的 b) 項,而受到禁言處分一周。
: 案例二:
: 假設A說 耶和華見證人是異端(而且完全沒有說明理由)
: 然後B說 傳統的基督教認為耶穌是神是錯誤的 馬丁路德才是異端
: 接下來B檢舉A對耶和華見證人做人身攻擊
: 然後 A檢舉B對馬丁路德做人身攻擊
: 不太清楚版主會想怎麼判?
首先,如果 A 說「耶和華見證人是異端」,而且拒絕提供理由,
那麼除了可能涉及人身攻擊以外,事實上已經違反了板規第三條禁止謾罵的規定。
如果從板規第三條來檢舉,而 A 提不出任何理由,就會被禁言一周。
至於對「耶和華見證人」的人身攻擊,必須要區分這是對教派成員還是對其信仰立場。
如果單純是對其信仰立場的攻擊,那麼並不符合人身攻擊的要件,因此不屬人身攻擊。
但如果上下文無法清楚呈現這只是單純對於其信仰立場的攻擊,而是涉及教派成員,
那麼就必須要確認 A 是否無法提出充份參考資料,或者該發言與當時的討論無關。
一旦 A 無法提出任何與其攻擊相關的參考資料,以證明其觀點並非憑空捏造,
或者當時的討論根本與耶和華見證人會一點關係也沒有。即滿足修正案 b) 項的要件,
應屬人身攻擊, A 應該要被禁言一周。
其次,對於 B 說「傳統的基督教認為耶穌是神是錯誤的」,
由於指涉的對象乃是 B 所謂的「傳統的基督教」,是指某個信仰的系統,
而非指信仰該系統的信徒或特定的人,因此可視為是對其所謂「傳統的基督教」的評述,
並不針對人,因此不屬於人身攻擊的判斷範圍,不受到板規第二條約束。
但若針對此一批評, B 無法或者拒絕提出任何參考資料或理由,則此發言本身,
即會涉及板規第三條禁止謾罵的規定,而被以違反板規第三條禁言一周。
而 B 說「馬丁路德才是異端」,首先需要看 B 是否能提供充份的參考資料,
說明馬丁路德被其認定為異端的理由。若在這邊的理由即是前一句,
「傳統的基督教認為耶穌是神是錯誤的」,則須說明馬丁路德的確有此立場。
其次要確認,在討論該主題的時候,馬丁路德認為耶穌是否是神,
也的確是當時主題重要的資訊。若滿足以上兩個條件,
則即使直指「馬丁路德才是異端」對他而言是一種人身攻擊,但是不罰。
假使 B 說「馬丁路德才是異端」,但根本引不出什麼資料,
無法說明馬丁路德持「傳統的基督教認為耶穌是神」這樣的立場,
完全是自己主觀憑空認定馬丁路德就是異端,或者當時討論的主題,
與馬丁路德的神學立場或是否為異端根本無關,只是要把馬丁路德提出來攻擊,
那麼這樣的發言就會觸犯修正案當中的 b) 項, B 應該被禁言一周。
: : 其實言論攻擊一個教派乃至謾罵的程度,便已是板主可以介入的公訴問題
: : 板主認定的權柄在這類事件上已有很大的發揮空間
: : 所以我認為從人身到謾罵之間的模糊地帶,實在不需要特別替板主建立一個
: : 插手介入的規範,不然任何人發言都會動轍得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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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這次的板規修改應該不會嚴重演變到整個版面混亂
: 不過卻是一個很好的機會讓大家看看板主信仰的立場究竟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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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75.182.138.114
: → complexe:怎麼沒在這個版看過這個id? 在本版第一篇po文就想戰版主? 12/23 02:50
我想不需要因人舉言或因人廢言,雖然看起來這是 Mechon 板友的第一篇文,
但只要沒有違規,討論得中規中矩,在這個板就應該被歡迎。
: → XSZX:似乎原PO只是再先釐清一些模糊地帶,讓板主先說明以後好做事 12/23 06:23
: → XSZX:怎麼就變成想戰版主了?對於他問的內容有問題可以說,不必用這 12/23 06:25
: → XSZX:種扣人帽子的方法吧? 12/23 06:26
: → openeyes222:嗯,發了一張挑戰版主卡! 12/23 06:30
: 戰版主倒不是我的目的 若是版主能夠察覺的話...
: ※ 編輯: Mechon 來自: 175.182.138.114 (12/23 10:21)
: → complexe:這種層次的問題哪有釐清甚麼模糊地帶? 看版主的發文就知 12/23 12:23
: → complexe:道比這些例子想得更全面更嚴謹了 12/23 12:23
: 我目前倒看不出版主的標準 若這種問題真的很好解決 那麼就讓版主自己回應就是了
: 或者是這樣的案例版主認為沒有回答的必要 那也可以請他說明為何沒有必要回答
: → XSZX:你不覺得有模糊地帶,可就是會有人覺得有,覺得有的人在碰到 12/23 13:05
: → XSZX:類似狀況時就有機會出問題,所以我才會建議版主最好設個版主 12/23 13:07
: → XSZX:說了算,再有問題請直接找上層的暫時性版規,省得麻煩.... 12/23 13:08
: 版主是說自己不希望有太多的人治因素...
: ※ 編輯: Mechon 來自: 175.182.138.114 (12/23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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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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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6.24.61
推
12/30 00:56, , 1F
12/30 00:5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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