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板規調整草案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麥子)時間11年前 (2012/12/21 00:18), 編輯推噓2(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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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標題: [公告] 板規調整草案 : 時間: Thu Dec 20 03:10:53 2012 : 我依照我寫草案的時候心裡面想的標準來回覆,這樣的標準也許也不盡完善, 如果有具體的建議,也請不吝提出來。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22.116.24.61 : 推 C2C:誰是板友, 誰是非板友?????????????????????????????????????? 12/20 11:42 : → C2C:先定義這個身份吧, 不然版規有意義嗎? 12/20 11:48 所謂的板友就是會觀看這個看板,或者會在這個看板發表文章的人。 不論是用 ID ,真實姓名,或者是其它的指稱方式,只要能證實對象是板友, 就適用於 a) 項,也就是被攻擊必須由本人來檢舉。 由於被攻擊者會觀看這個看板,也能在這個看板發表文章,表示被攻擊者, 有能力為自己提出檢舉,並不需要透過其它不相關的人代替提出檢舉。 為符合告訴乃論的精神,仍保留必須由被攻擊者自己檢舉的條件。 相對地,非板友即是無法證實為板友的被攻擊對象,由於其無法為自身提出檢舉, 故由其它看到不當發言之板友代為檢舉,以避免因被攻擊之對象無法提出檢舉立案, 造成有板友得以不斷發表不當且不必要的人身攻擊言論。 : 推 t0444564:會來看板的就是板友了? 12/20 13:07 : → untilnow:在這條版規之下,基督徒稱其他宗教的神為假神算不算攻擊 12/20 14:52 這條板規原則上仍然是「禁止人身攻擊」,因此不是人的對象,基本上不予保護。 如果攻擊的對象是其它宗教的信徒,則必須視當時的討論脈落而定。 若討論時已討論到該宗教與基督信仰之比較,且該批評為討論的內容或與討論相關, 例如以其信徒之行為作為依據,用以推論其宗教信仰之本質或教義等等, 則雖確實有攻擊的行為,但由於是當時主題必要的資訊,因此不罰。 : 推 GoodElephant:建議討論要以bible為主 才不會起爭議 12/20 17:12 本次草案僅討論板規二之修改,不探討本板其它板規,若有其它對板規的建議, 歡迎另外發文提出,以避免討論混亂與失焦。謝謝。 : 推 sparkfire:非板友難道是指... 不上版但被常批評的___? 12/20 17:44 並沒有要針對特定人士。 : → untilnow:bible才是引起爭議的東西吧 12/20 18:21 : → complexe:問題是有些人以為李常受的話才是bible 12/20 18:35 : → chunlai:小心有些人檢舉樓上 12/20 19:00 : → complexe:這樣也能檢舉就來啊 我不過是說事實而已 檢舉表對號入座 12/20 19:14 : → speed2:應該要有證據指出 是"有些人以為李常受的話才是bible" 12/20 20:11 : → speed2:並且要指出是"哪些人" 就像untilnow說的也必須舉證 12/20 20:13 : → speed2:"出示充份參考資料" 才不構成攻擊 12/20 20:15 : → speed2:否則這種對空氣發言的言論 實在摸不到邊際 等於廢話 XD 12/20 20:16 上述討論似乎與人身攻擊之認定無關,暫時不回覆。 如果確實有關,請幾位板友再詳加解釋自己所要提出的議題。 : → openeyes222:李常受認為基督是被造,所以李常受是異端。 12/20 20:47 : → openeyes222:這樣是批判,還是攻擊? 12/20 20:49 如果這樣攻擊是落在討論李常受提出的神學或信仰系統的脈落之下, 由於其是否認定基督為被造,以及基督是否被造與異端認定之間的關連, 皆屬該討論主題相關之重要資訊,因此雖然攻擊但不罰。 至於「李常受是異端」雖然難以證明此陳述屬實,可能不符修正草案不罰的要件。 但由於「李常受是異端」事實上並非攻擊他個人,而是攻擊其提出之信仰要件, 完整的語意應為「李常受的神學見解是異端」,攻擊的對象並非以人為主體, 故不落在人身攻擊的認定範圍,不會因板規第二條而受罰。 於此同時,也建議板友於發言時,避免類似「李常受是異端」這種以人為主的發言方式, 而改採「李常受的神學見解是異端」這種以事為主、避免提及人身的批評方式, 既可表達同樣的語意,也避免產生人身攻擊的疑慮。唯所有批評皆應有具體而充份的理由, 否則無的放矢的攻擊言論,則會因板規三的禁止謾罵而受罰。 : 推 t0444564:私以為是攻擊 12/20 22:29 : → t0444564:但若說:"李常受認為基督是被造,因此李常受有別於正統" 12/20 22:30 : → t0444564:這樣聽起來不是很好嗎? 12/20 22:30 : 推 sparkfire:這麼含蓄幹嘛? 被評論的那個又不會看板 12/20 22:36 : → chunlai:幹嘛不能罵李常受,他又不會看板XD 12/20 22:43 : 推 wyytwo:不要隨便罵別人 因為你不知道別人會不會難過 12/20 22:51 : 推 sparkfire:當然不可以亂罵貶低人性尊嚴的話,批評給個理由也很合理, 12/20 22:56 : → untilnow:要認真罵 不能隨便罵 12/20 22:56 : → sparkfire:是說t大也太有禮貌 呵呵 在這個版上有時候直接一點比較 12/20 22:59 : → sparkfire:不會產生誤會 12/20 22:59 : 推 wyytwo:為什麼就要這樣傷害人呢? 有誰傷害了你嗎? 12/20 23:01 : → wyytwo:如果明天是世界末日了 你若願意原諒傷害你的人 主會很高興 12/20 23:18 上述發言與板規討論無關,恕不予回應。 -- 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12/21 05:34, , 1F
有一個疑問,就拿這條板規為之改變的召會來舉例好了:用言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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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5:35, , 2F
攻擊「召會」,就像是「召會是異端」這一句五個字,這樣要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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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5:38, , 3F
有沒有人身攻擊?「召會」不是「人」,可這種話會讓屬於「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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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5:39, , 4F
會」的人感覺被攻擊,但說的人又可以宣稱他是在批評教義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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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5:40, , 5F
針對人,這樣很麻煩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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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7:50, , 6F
按照召會的定義 召會是指"被神呼召出來的會眾" 是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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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7:51, , 7F
so 指稱"召會是異端" 基本上就是在攻擊"所有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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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7:55, , 8F
"召會"和"跟隨李常受職事的召會" 基本上是要辨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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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7:57, , 9F
我雖然是在聚會所聚會 但不代表我認同李常受的所有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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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8:01, , 10F
所以把李常受跟召會畫上等號的 錯的離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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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9:05, , 11F
事實上是李常受的教會,其它都是妓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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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9:22, , 12F
李常受施行集權統治,不聽話的就弄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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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9:23, , 13F
不聽指揮的地方教會,就用暴力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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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9:25, , 14F
石門水庫教會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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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9:58, , 15F
openeyes222講的並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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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09:58, , 16F
有八卦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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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0:02, , 17F
請 o大 y大 另開主題討論 (搬長凳 準備爆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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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0:15, , 18F
是不是事實,歷史不會撒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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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0:41, , 19F
大妓女指的是天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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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0:42, , 20F
更正教中保持了一些天主教的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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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0:42, , 21F
所以可能沾上了一點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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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0:43, , 22F
不聽話的自己都想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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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0:44, , 23F
如果有個人野心,隔離他們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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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 10:45, , 24F
如何用暴力搶回?派人去打架滋事嗎?
12/21 10:45, 24F

12/21 11:21, , 25F
請樓上兩位另闢討論區 並且舉證說明 XD
12/21 11:21, 25F

12/21 11:23, , 26F
石門水庫的事件請o大將事件原由還原 以茲證明
12/21 11:23, 26F

12/21 11:27, , 27F
你不知道的事件,不用急著回不?事實。
12/21 11:27, 27F

12/21 11:29, , 28F
隨便goog|e一下,就有了。
12/21 11:29, 28F

12/21 11:31, , 29F
我的資訊可不是從goog|e來的。
12/21 11:31, 29F

12/21 13:35, , 30F
所以o大是事件當事人嗎?歡迎提出事證 以昭公信
12/21 13:35, 30F

08/13 15:29, , 31F
大妓女指的是天主教。 https://muxiv.com
08/13 15:29, 31F

11/09 08:22, , 32F
我的資訊可不是從goo https://noxiv.com
11/09 08:22,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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