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投票地址有人知道嗎?
※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 引述《amozartea (單車單車)》之銘言:
: : 暫且不提bgirl的口氣或主觀意識怎樣,
: : 投票相關規定應該是主管機關公告並明訂之。
: : 主管機關是小組長,公告不足不明確的問題的確應該是小組長的責任。
: : bgirl有沒有私下拉票不是小組長該管的問題,主管機關辦選舉沒講清楚方法不能怪候選人吧。
: 所以說你們一堆人明明就搞不清楚規定,但還是要把人家轟下台。
: 版主產生的兩種程序:
: 1.副署產生:由現任版主提名並副署之。
: 2.連署產生:無正式版主的狀況下,由連署產生。
: 你們很愛說民主嘛,那就麻煩自己去搞清楚何謂民主程序。
: 組務版的精華區都有放法規,自己去翻一翻。
還在避重就輕
前版主被反對起因在執行板規不公正
又堅持要施行言論審查意味嚴重的板規
版主資格只是被順帶提起的
在前兩項原因發生前不是沒人對他版主資格有疑慮
只是在他執行板規還沒出大差錯而不想沒事找事
至於法規
看你代管期間就可知
球員兼裁判知法玩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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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102.218
推
08/27 01:08, , 1F
08/27 01:08,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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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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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19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