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仔細想想,上帝交給了人什麼?

看板Christianity作者 (假先知假使徒)時間16年前 (2007/10/24 19:45), 編輯推噓0(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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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ateratha (天使長路西法 Luciferous)》之銘言: : 我當然考慮過作者若都不是同一個的狀況。 : 既然你嘴裡說沒興趣辯論,手指卻可以一直寫文辯論,那我稍微陪你玩一下好了~ : 前面已經提過,契約的形成不需要以「法律文獻的文法」為構成效力的必要條件, : 就算是神話故事,以掃用長子名分與雅各換取紅豆湯的敘述,也是一種交換契約! 任何故事只要有交換行為,都有可能用法律的觀點來解釋他。你說的我本來 就不反對阿,但那又怎樣?就算你的證明從頭到尾都沒錯,那又怎樣? 你只不過證明了在某種觀點下,某個故事中的主角(耶和華)是個渾蛋。對, 在這種觀點下,該故事中的耶和華是個渾蛋,我不反對,那又怎樣?問題是 ,我根本就不認為該故事確實發生。難道穿著皮靴的貓可以證明世界上所有 的貓都是好貓? 你的證明和邏輯再正確又怎樣?我該頒發一章「從羅馬法的權利與義務觀點 看創世紀」的認證給你嗎?沒搞清楚狀況,我根本不需要說你「有錯」,你 懂嗎? : 拿著有特殊格式的文體去類比不需要特殊格式的文體, : 你莫非想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 你的舉例能力當真是毫無長進.... 哈,小白終於惱羞成怒了! : 再來,若作者不是同一個人....又怎麼樣? : 不要忘了,舊約聖經也是經過篩選才將所謂「要旨一貫」的多部作品合併而成的 : 玩意,除非你現在想說文本文類、形式、敘述體材等等玩意把這『大前提』徹底 : 踢爆? : 『假如』這樣的話,聖經就成了一本牛頭不對馬嘴、大家各說各話的大雜燴,這 : 是國際宗教期刊對聖經文本的結論嗎?我看不是吧! : 既然宣稱要旨一致,那麼創世紀第一章的管理權無償授與,是不是可以與後面的 : 章節「一起『討論』」? : 作者是不是同一個人,作品是不是該單純當作神話故事,對於我之前的論點, : 『毫無影響』。 : 之前說你「不知所謂」,真的是說的太含蓄了, : 倒是要麻煩你,嘴巴講出來的東西,請跟實際的行動切合一點! 這很值得驚訝嗎?有很多人的確質疑聖經是否有一貫的主題。 比如說創世紀,就至少有三個以上的主題不連貫的故事結構。包括兩種 神觀,以及一種祭司的法律觀點。 至於福音書,四卷福音書所描述的耶穌基本上也是不連貫的情節。 保羅書信和使徒行傳,在很多細節和神學觀點上也不完全相同。 更不要說那些很重要但因為某些緣故才被排除出聖經的經卷(比如說以諾書)。 什麼叫主題?你問我 Nag Hammadi 還是死海古卷有沒有連貫的主題, 老實說我都很難回答你。 以上這些都是大部份聖經學者公認的法則,隨便找一本期刊都看得到。 校訂批判聽過沒?什麼叫「國際宗教期刊」?沒看過就承認自己沒看 過,會叫就代表你有看過嗎? 朋友,你真是讓我太沒成就感了! : : 說到底,不過是選一種對自己對有利的立場來滿足自己的期待而已。我根 : : 本不需要證明 amateratha 是錯的,我只要證明這是很多種解釋方法中的 : : 一種,而且很不幸的這種解釋沒有考慮到文本成書的歷史和脈絡,沒有考 : : 慮到文本本身的形式和文類,在國際的宗教研究學術期刊上搬不上台面那 : : 就夠了。 : 訴諸權威謬誤。 : 某小領域沒討論的東西,不等於這些討論是錯的。 我沒說你錯阿,我只有說你欠缺考量上不了檯面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73.249 ※ 編輯: kockroach 來自: 123.193.73.249 (10/24 19:48) ※ 編輯: kockroach 來自: 123.193.73.249 (10/24 19:49) ※ 編輯: kockroach 來自: 123.193.73.249 (10/24 19:52)

10/24 20:53, , 1F
什麼叫主題?我倒想知道你系列文章的主題
10/24 20:53, 1F

10/24 20:54, , 2F
是什麼?單純只是說討論上不了檯面嗎
10/24 20:54, 2F

10/24 22:22, , 3F
你不能忍受別人批評你的論述欠缺周延嗎?
10/24 22:22, 3F

10/24 22:23, , 4F
一定要別人贊成或反對你的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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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2:27, , 5F
詮釋方法和立場沒有對錯,只有誰能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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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2:27, , 6F
到比較多面向的問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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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2:28, , 7F
這句話我好像在 18294 就說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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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2:59, , 8F
你受不了我說穿你的底嗎? 你其實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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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3:01, , 9F
是非對錯,只是說出"也許你對,但我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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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3:02, , 10F
這麼認為"而己,這種東西同樣上不了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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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3:03, , 11F
自認為照顧比較多那種話~還是自己收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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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23:08, , 12F
你所認為的~基督徒不需要一個永遠不會犯
10/24 23:08, 12F

10/24 23:09, , 13F
錯的上帝~這個是考慮比較多面向嗎?
10/24 23:09, 13F

10/24 23:10, , 14F
是我的問題?還是你在賣弄你的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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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1:51, , 15F
所以你的論點是我「應該」贊成或反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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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1:52, , 16F
的意見,「不准」有其他選擇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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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1:55, , 17F
我不能對你的意見「存疑」,一定要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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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01:55, , 18F
之百贊成或反對嗎?
10/25 01:55, 18F

10/25 01:55, , 19F
到底是誰的意見上不了檯面阿..... =,=
10/25 01:55, 19F

10/25 10:42, , 20F
我來套用你的邏輯說話好了...
10/25 10:42, 20F

10/25 10:43, , 21F
========分隔線======================
10/25 10:43, 21F

10/25 10:44, , 22F
你只不過證明了在某種觀點下,某個本篇文
10/25 10:44, 22F

10/25 10:46, , 23F
章上不了台面。對,在這種觀點下,本篇文
10/25 10:46, 23F

10/25 10:47, , 24F
章上不了台面,我不反對,那又怎樣?
10/25 10:47, 24F

10/25 10:48, , 25F
問題是,我根本就不認為你認為是足以代表
10/25 10:48, 25F

10/25 10:49, , 26F
基督徒或上的了基督徒的台面
10/25 10:49, 26F

10/25 10:52, , 27F
上的了台面的意見就是正確的意見?
10/25 10:52, 27F

10/25 10:52, , 28F
========結束========================
10/25 10:52, 28F

10/25 10:59, , 29F
心得:忽略你的認為就好了~反正你能自己
10/25 10:59, 29F

10/25 10:59, , 30F
調適~大概像路人甲等級之類的吧
10/25 10:59, 30F

10/25 11:23, , 31F
我建議你先研究一下近代詮釋學對偏見
10/25 11:23, 31F

10/25 11:26, , 32F
的看法,再來和我討論什麼是檯面....
10/25 11:26, 3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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